张家豪,吴孝斌,王寿猛,覃华爱,郭 旺
(1.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 南宁 530000;2.武宣县人民政府,广西 来宾 546100)
水作为江河湖泊的重要载体,承担着人类生命活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1]。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人类活动影响和国内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不断加深,中国多数河流、湖泊和水库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现象,甚至部分水系因此丧失了调蓄功能,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2]。河长制是在中国严峻水污染背景下,水环境保护行政治理模式的创新管理制度[3],是解决中国复杂水问题的有效举措[4]。由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负责其辖区内河流、湖泊的管控和治理,促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5]。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细化并落实好全面推行河长制六大任务,新时期推行河长制要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完善河湖档案,包括做好“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包括河道岸线保护利用、整治河道范围内乱堆垃圾和固体废弃物;三是开展河湖系统治理,包括禁止乱占岸线水域空间、重点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界限不清和河湖水少、水脏的问题;四是夯实河长责任,包括加强河长制的明察暗访、通报约谈机制,督促河长履职尽责;五是建立长效机制,包括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保护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