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文化视域下的“剩女”污名化现象解析

2019-12-24 01:17罗维
青年时代 2019年31期
关键词:剩女文化

罗维

摘 要:剩女对于公众而言并不是一个陌生的概念,提到剩女人们总是习惯性把她们和性情古怪、眼光挑剔、难以相处等负面表达联系在一起,围绕剩女的歧视现象和语言暴力随处可见,人们普遍认为剩女是因为择偶条件过高而导致找不到理想的归宿。剩女现象在中国引起广泛关注和舆论热议并非只是表面上看到的择偶难和结婚难的问题,剩女被标签化和污名化的背后有着深刻的社会文化根源。

关键词:剩女;污名化;文化

一、基本概念

(一)剩女

剩女一词最初是发端于互联网上的网络用语,是社会上对大龄未婚女性的一种称号,该词获得官方认可是在2007年教育部发布的《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06)》中,剩女和三失、晒客、跑酷等共171个词语成为年度汉语新词。关于剩女一词当前尚无统一界定, 有学者认为剩女是自身条件较好却在婚姻市场上不受欢迎的一群女性,基于剩女主要分布在城市地区的特点又有学者将剩女直接指代为城市剩女,指的是那些高学历、高素质、高收入,错过“黄金婚龄”后难以找到理想伴侣的大龄未婚女性。综合起来,较为普遍的看法认为剩女是指已经过了社会一般所认定的适婚年龄,却仍然未婚的女性,在中国大陆主要指28岁以上的单身女性。这批女性普遍集中在城市地区,拥有较高的学历,不错的工作,较好的收入,之所以剩下来被认为是择偶要求过高而导致。

(二)污名化

污名源自英文单词stigma,最早由社会学家戈夫曼在其著作《污名:受损身份管理札记》提出并进行阐释,戈夫曼认为污名是个体身上带有的使人蒙羞的不受欢迎的特征,污名可以源自个人身体特征、性格特质或所属群体,且污名和个人所处的社会情境及社会角色密切相关,他进一步指出污名并非个体本身存在问题,而是被社会建构的结果。根据戈夫曼对污名的阐释不难看出污名的建构和社会文化有着密切关系,基于不同的文化传统和社会规范,个体相同特征被建构的结果可能是截然不同的。污名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社会中的某些个体或人群因其身上带有当地社会认为的不受欢迎的特征,而被贴上负面标签和其他人群以区别的过程。

二、剩女现象及其污名化背后的文化根源

表面上剩女被攻击和指责的原因在于过了适婚年龄而没有结婚,深层次的根源则和长期以来男权社会主导下造成的性别不平等、对女性价值的贬低和物化有关,传统的性别分工和性别刻板印象不断塑造着主流价值中的女性形象,借由社会化一代代影响着大众对女性价值及角色的认知,也影响着女性自身对自我价值的定位。剩女现象及污名化背后有着深厚的文化土壤,以下将从婚姻家庭、性别分工、择偶观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婚姻之于中国社会

婚姻是家庭形成的重要纽带,剩女被集中火力攻击其没有结婚的表象深刻反映出中国社会对婚姻的重视。

1.婚姻之于个人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社会习俗,婚姻之于个人可以带来生理、安全、归属与爱等需求的满足,好的婚姻能够提高人生质量,增加生活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反之,婚姻也可能是人生苦难的开始。婚姻之于不同社会形态下个人的意义有所差异,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个体在婚姻上有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自由意志和内心情感去选择对象并发展出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封建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的婚姻个人幸福普遍不被重视,而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婚姻则是利益关系选择的结果,情感基础和个人幸福仍然不被看重。

面对婚姻男女两性虽然有着共同的目标,如繁衍后代,完成社会既定的角色期待,但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却有明显差异,长期以来我国婚姻家庭里男性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尤其是封建大家庭中的年长男性,反观女性除了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短暂的母权制社会,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女性一直都是卑微低下、不受重视的,至于男女平等也是到了近代社会才有的提法。可以说,婚姻对于个人而言是把双刃剑,而婚姻对女性的影响明显大于对男性的影响。无论是当代社会还是传统社会,毋庸置疑,无论男女,婚姻都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结婚被普遍看作是一道例行的人生程序,每个人都应该去经历以保持和整体社会的一致性,以充分发挥婚姻和家庭的社会功能。无论剩女的状态是暂时的还是长久的,一旦大龄未婚女性被贴上剩女的标签,就意味着她和主流价值存在潜在冲突,因为大众观念中的人生范式,结婚是绝对必要的组成部分,婚姻成为社会强加在个体身上的要求,剩女只有结婚成家了才被视为社会中正常的一员。相反,则会被看作是怪异的、有问题的、与主流格格不入的,并成为一种有违文化观念和社会习俗下的特殊越轨行为。

2.婚姻之于家庭

婚姻是人类社會繁衍发展至今的重要前提,从原始社会的血缘婚、族外群婚到当代文明社会主流的个体婚,婚姻是一种普遍的社会制度。我国古代典籍里有众多关于婚姻的记载,《尔雅·释亲》:“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礼记·婚义》云:“婚姻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婚姻被看作是两个家庭的结合,传宗接代、延续香火、多子多福的观念深入人心,婚姻能够让家族香火得以传承,农业社会中为家庭提供更多劳动力,也成为了传统社会中女性实现自我价值的基本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结构逐渐小型化,婚姻家庭的功能也发生了变迁,夫妻关系代替妻亲子关系成为家庭中最重要的关系,婚姻中的情感满足功能婚越来越受到重视,婚姻的经济功能和关系功能也引起更多关注,然而生育功能的核心地位却依然牢不可撼,即使出现了丁克家庭这类有悖传统婚姻价值的家庭形式,但在主流价值中人们普遍重视婚姻的人口再生产功能,亦不排除为了生育合法子代而结婚的情形。剩女污名化从这个层面不难得到解释,剩女倘若不结婚就缺少实现自身价值的依托和载体,进而间接影响家庭生育功能的实现,正所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剩女这是犯了社会的 “大忌”,因为在传统观念里女性是属于家庭的,女性只有通过结婚成家才能成为“完整”意义上的人,并发挥女性既定的功能,而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成为剩女的人,她们当下的状态和社会期待是相背离的。

3.婚姻之于社会

婚姻为家庭增加人口,延续血脉,注入了希望;对于社会而言,同样意义重大, 婚姻缔造了家庭构成了社会,作为社会的基本单元,只有婚姻家庭稳定了,才能带来社会和国家的稳定,通过家庭的人口再生产,不仅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同时适量的人口、合理的人口结构,对于国家长远发展亦至关重要。国家层面通过各种手段保障婚姻家庭的稳定促进家庭功能的正常发挥。通过婚姻法的颁布调整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 确定男女两性在家庭中的平等地位,明确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通过人口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引导家庭生育功能的发挥;通过宣传教育在社会上倡导夫妻互敬互重的理念,引导正确婚姻观的形成;为解决大龄男女婚配问题,政府层面积极出谋划策,妇联、工会纷纷组织各类联谊活动,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对婚姻家庭的重视。

(二)传统性别分工下的刻板印象

“男主外女主内”是对传统社会性别分工的概括,此种分工模式的背后是自然经济占主导的时代落后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家庭是一个集生产和消费功能于一体的自给自足的共同体。女性负责家庭内务相关的劳动,男性负责家庭外物质资料生产相关的劳动,男女劳动无本质差异,对家庭的贡献无异。该模式下女性活动范围以家庭为中心,料理家务,生育后代,照顾孩子成为主要任务,也即“主内”,由此造成了一种女性似乎应该待在家中的印象和认知,也导致了后人对男主外女主内停留于表象的片面理解。商品经济出现之后,自然经济时代的性别分工逐渐被打破,男主外女主内的性别分工发生了本质上的变化,即女性的“主内”被排除在公共劳动之外,被看作仅是个人家庭领域的私事,而男性的“主外”却属于公共劳动的范畴。由此带来的结果使男性在家庭中拥有越来越高的话语权,弱化了女性对于家庭的贡献,进一步导致女性在家庭中依附角色的形成,并深化了女性应该待在家中的观念。此种观念影响下还形成了社会对男女两性不同的评价指标,对男性侧重于对外事务、工作方面的表现,对女性则侧重于家庭生活层面。很长一段时间里,女性都被排除在社会公共劳动之外,直到近代社会,女性才慢慢走出家门进入社会劳动领域。女性的角色也在家庭内角色的基础上增加了家庭外的职业角色,而这种角色的增加与转变被社会接受却并非易事,在男主外女主内观念的持续影响下,被认为本应在家中相夫教子的女性却走出家门和男性一起工作竞争,这严重背离了对女性的传统角色期待,引发了质疑与不满。剩女则直接挑战了传统的性别分工,城市中的剩女普遍有着不错的工作,她们在职业领域和男性竞争,在工作上的表现可圈可点,她们的存在证明了女性在社会劳动领域的价值,弱化了男性的职业光环,也冲击了女主内的旧观念。然而在社会的评价体系中,普遍不重视女性的职业表现,而关注她们的家庭生活。对于剩女,即使有出色的工作能力,也容易被忽视,她们的私人生活情感状态却是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常常成为被人攻击的话柄。

(三)传统婚配模式下的必然产物

中国古代门第观念深重,体现在婚姻方面表现为择偶中讲究门当户对,即讲究结婚双方家庭的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社会阶层的相似,门当户对作为古代婚姻文化的组成部分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结婚双方大致相似的背景可以减少误解和冲突,有利促进良好的沟通,培养共同喜好,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时至今日这种择偶观依然发挥着重要影响,指導着当代中青年的择偶行为。

集中在城市地区的剩女,普遍有着较高的学历、收入和职业地位,可以说这批女性是整个女性群体中综合条件相对最好的一群人,按理她们在婚恋市场上是非常受欢迎的,怎会面临找不到对象的情况,这一看似吊诡的现象在梯度择偶理论下得到了有效的解释。在该理论中将男女两性根据综合条件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依次是甲最好、乙次之、之后为丙、丁最差,在普遍遵循门当户对的前提下,男性择偶倾向于选择比自己差的女性,也即向下找,女性则倾向于选择比自己综合条件更好的,也即向上找,基本都遵循着男高女低的婚配模式,也就说同等条件下,男甲面临的择偶面比女甲要宽很多,男甲的择偶面可以是女甲、女乙、女丁,而女甲只有男甲这个唯一选项。在这种择偶梯度下最容易剩下来的就是女甲和男丁,即女性中条件最好的一批和男性中条件最差的一批,一方因条件好而剩下,一方因条件太差,走了两个极端,也侧面论证了剩女在城市,剩男在农村的基本分布格局。对于众多女性而言,在婚恋择偶中即使无法找到比自己更加优秀的伴侣,也至少希望对方和自己差不多,也即门当户对是基础和底线,这样一来作为女甲主力军的剩女在这种择偶梯度下剩下来似乎也是必然的结果。基于此种情况,斥责剩女择偶条件高,过于挑剔,活该被剩下等言论不绝于耳,然而别人眼中所谓的高要求,只是她们基于自身情况的定位,她们正是遵循着社会中普遍的择偶原则,只是基于各种因素她们处于未婚的状态而已,而梯度择偶的根源则和长期以来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中对女性价值的贬低,男尊女卑的观念深入人心密切相关。

(四)污名化背后的现实忧虑

1.家庭养老模式下的担忧

中国人自古以来都有着重视家庭、重视集体的传统,在家文化的影响下衍生了代际反哺的家庭养老模式,在养老方式逐渐多元化的今天家庭养老仍然是中国人主流的养老形式。家庭养老不仅有着深厚的文化根源,也是一种现实选择,在老龄化不断加剧的当今社会,家庭养老是缓解国家养老负担的重要方式,也是家文化延续的一种表现。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国人心中有着重要的影响,生育后代,养育更多的子女,为晚年养老提供保障的这种务实主义心理十分普遍。一种观点认为认为剩女不结婚生育子嗣,进入老年期之后会面临养老方面的问题,不仅情感上空虚,生活中无人陪伴,也会给国家增加养老负担。此种观点虽有杞人忧天之嫌,但对家有大龄未婚女的父母来说,这方面的担忧却非常真实。完整家庭一般被认为至少有父母和亲子两代人,而完整家庭是家庭养老的主要前提。在国人的幸福观里,完整的普通家庭生活远远胜过富裕的独居式个人生活,一个人晚年即使有非常优越的物质生活条件,但孤身一人身边没有亲人未免过于孤单和清冷,对于还未结婚的大龄剩女,父母对其未来生活的担忧源自内心对子女深沉的爱。

2.最佳生育年龄引发的焦虑

最佳生育年龄是从优生优育角度提出的,女性的最佳生育时期被认为在23到30岁之间,男性在30到35岁期间.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人均寿命在不断延长,但不可否认在自然规律的支配下,伴随年龄增长会造成身体机能的退化,女性的生育能力会逐渐下降并丧失。剩女在人们印象中普遍是年龄较大且多超过30岁的,从优生优育的角度看就已超过了最佳生育时期,进而也就引发了对其能否生育健康后代的担忧,因此相较于男性大众对女性的年龄更加敏感也可从此处找到原因。然而这些担忧基本都来自作为客位的他群,很少考虑到作为主位的剩女们自己的看法以及她们的生育自由权和婚姻自由权。人们在批判剩女的时候,并没有考虑过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却强制性得要求她们必须回归普遍的人生范式,更何况关于最佳生育年龄只是理论上的提法,具体情况还得因人而异。由此依旧不难看出,社会对女性的定位还是十分传统且狭隘的,最重要的任务无非就是结婚生子,除此之外,并不关注女性人生中更多的价值选择和可能性。

三、结语

剩女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放眼世界不少国家都有大龄未婚女性存在,相较其他国家对剩女现象普遍持客观理性的态度,在中国由于传统婚姻文化、家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剩女成为强加在中国大龄未婚女青年身上带有歧视意味的标签,并成为社会舆论的热点,给中国女性以极大的社会压力。诚然当今社会物质文明取得了快速的发展,而精神文明却滞后于整体社会的进步,剩女标签化污名化便可见一斑。开放包容的社会理应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尊重他人对生活方式的选择,是个体素质的体现,也是文明社会的象征,这条路上我们还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高修娟.“剩女难嫁” 的社会学解读[J].辽东学院学报,2011(13-1).

[2]魏彤儒,张刚.中国现代社会“城市剩女”问题的思考[J].中国青年研究,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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