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监管法律问题探讨

2019-12-26 07:35黄丹青
智富时代 2019年11期
关键词:法律问题金融监管

【摘 要】随着时代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市场逐渐繁荣,促使全球化步伐加快,各国之间的金融联系更加紧密复杂,推动国际金融市场发展。本文从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与加强的必要性入手,深入进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其作用,借鉴国内外优秀的成果经验,提出合理的发展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扩大金融开放背景;金融监管;法律问题

现阶段,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国金融开放与金融改革的步伐难以实现统一,造成金融机构的风险管控能力、运营能力与国际大型金融机构之间存在明显的差距,影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因此,在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完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成为现阶段发展的首要任务,以促使经济繁荣发展。

一、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监管法律完善与加强必要性

金融开放政策是我国改革开放时期的重点内容,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就已经通过调整汇率改善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并积极实施对外开放政策,建立经济特区,以促使经济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进一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带一路”倡议,带动沿线国家经济发展。对外开放政策促使我国金融业繁荣,银行业资产规模稳居世界第一,股票市值、债券市场不断发展,并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与技术,降低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繁荣。现阶段,我国经济逐渐转型,经济基础发生明显变化,金融支持供给侧改革,进一步促使金融行业开放,以保证金融市场更加稳健,优化投资市场与环境,加快企业发展步伐,优化金融支持体系,但我国金融机构在发展中难以跟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因此加快金融机构发展、创新金融服务成为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构建网络化布局,探索全新的发展理念,为实体经济提供支撑,由此可知进一步扩大金融开放尤为重要。从国际背景来看,全球化发展过程中面临较大的挑战,但世界范围内技术发展水平不平衡,造成发展不平等,我国应进一步释放开放的信号,发挥出全球化发展的引领作用,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環境,促使经济增长[1]。

二、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监管法律完善的作用

(一)通过金融监管促使金融开放

扩大金融开放,必须提升金融监管,优化现有的监管能力,在监管过程中提升开放水平,加快金融开放步伐,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现阶段经济的发展促使金融开放步伐加快,对金融监管提出全新的要求,为金融开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适应现阶段的经济发展趋势。

(二)利用金融监管服务实体经济

灵活完善金融监管法律,有助于监管理念的创新,促进金融稳定,为实体经济开展优质的服务。实际上,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二者相互促进、相互共生,通过营造优质的金融环境,可以促使现阶段的资产配置得到优化,提升资产的收益率,并降低风险,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与理念,促使实体经济稳定发展。金融业的稳定发展促使现阶段的经济融合伙伴关系更加密切,实现资源的有效开发,加强各个领域之间的合作[2]。

(三)加强金融监管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贸易领域的开放促使现阶段的金融领域呈现出开放趋势,也是经济发展的必然,满足现实的需求。通过资本项目的开放,促使投融资活动进一步活跃,金融资源活跃,对金融环境安全提出要求,以促使人民币走向国际化。人民币逐渐成为国际储备货币,享有制度性权力,储蓄货币发行国可以独立制定货币政策,以便于应对金融危机,提升话语权,并保证金融安全。通过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促使现阶段金融开放水平扩大,为投资者营造优质的环境,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

(四)优化金融监管有利于中国方案实施

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应紧紧跟随金融开放,促使我国监管部门更加深入的了解全球规则与市场规则,革新现阶段的发展理念,探索全新的发展模式,以适应时代发展。通过监管加快我国经验与理论转化为实践,在当前的背景下促使金融呈现出中国特色,贡献出中国智慧,加快监管与放权的统一,为全球金融监管探索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监管法律完善的经验借鉴

在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我国在完善金融监管法律过程中应积极借鉴国外优秀的经验与案例,为我国的金融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例如,以泰国为例,上世纪泰国为吸引国际资本,加快自身的经济发展,积极开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消除了短期资本跨境流动的阻碍,促使大量的资本进入泰国,逐渐从实体经济进入到其他方面。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泰国经济出现问题,此时各类资本迅速流出泰国,对泰国的金融市场造成巨大的冲击,泰铢大幅度贬值,形成金融危机。由于缺乏对资本流动的谨慎限制是造成该后果的主要原因,在当前的经济全球化发展背景下,开放国内资本市场产生的危机需要加强重视力度,以保证当代经济发展。

澳大利亚在发展中对金融开放较为重视,上世纪澳大利亚允许银行业务自由竞争,并取消对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设立限制,建立完善的外汇市场,以金融市场为媒介,实现自由买卖。与此同时,放宽汇率管制,利用市场决定汇率浮动。对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进行监管,建立完善的金融体系,推进金融市场化,通过该方式促使澳大利亚提升自身的金融风险抵御能力与金融监管能力,成功应对亚洲金融危机,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韩国在金融开放过程中,按照逐步发展方案进行,以价格体制为基础,优化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最终促使韩元国际化,实现金融开放。在政府引导背景下,韩国政府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优势,为银行提供担保,避免存款外流,并合理进行金融的重组、接管与关闭,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为金融开放提供法律依据,奠定良好的基础。与此同时,提升金融监管力度,韩国积极进行监管理念创新,选择最新的监管标准进行,建立金融监督委员会,但在实际的监管过程中,监管能力与金融开放之间存在明显的脱节情况,造成监管不足,整体监管不到位,影响经济的发展[3]。

四、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金融监管法律的有效策略

(一)积极进行法律法规建设

在扩大金融开放背景下,积极进行法制建是提升金融监管质量与效率的基础,也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保障,灵活利用监管的优势进行整体的规范约束,满足当前发展需求。运用法治思想与法治思维进行强化,优化其金融监督,明确监管责任,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法律,保证金融监管者充分发挥出自身的职责,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因素,考量造成的后果与损失,探索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之间存在的关联,提高监管水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计问责标准,对现阶段的问责依据范围与程序进行分析,充分发挥出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实际上,在进行法制建设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监管,不仅需要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配合,还需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强化,建立符合要求的行政内部规章建设,修改不完善的行政法规,  完善行政执法、政府立法、政务公开等环节,为金融监管提供合理的机制保障,营造出科学职能、执法严明、权责法定、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法治监督环境,促使我国金融业稳定发展。

(二)构建完善的监管问责体系

完善的监管问责体系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灵活利用其体系优势实现金融监管责任担当机制的落实,实现失责必究、问责必严,从整体上提升监管责任感,改善监管者的意识,实现自身治理,从而提升金融监管效能的意义,为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在当前的金融开放背景下,提升金融监管效能意义重大,尤其是现阶段经济发展步伐加快,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督,形成监督环境,从各个方面入手,探索全新的发展理念,例如积极开展纪检监察监督,充分发挥出纪检部门的优势,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管理,合理进行防范,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用,实现及早处置、及早监督提醒,有效解决问题,以满足现阶段的发展需求。积极进行党内监督,落实我国出台的监督条例,坚持民主生活会,做大有权必责,加强用权监督,避免出现失责情况。深化党内政治生活,将党内监督作为重要的载体,实现联合督查,将审计监察、行政监察、社会监察相结合,从根本上提监督管理的执行力,强化监督协调,以此来降低企业产生的负担,实现相互监督。

(三)积极探索监管信息化技术

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发展促使数字技术被广泛应用,金融行为的专业性与隐蔽性提升,导致信息不对称程度越来越高,影响其取证,因此为适应当前时代发展,我国应积极进行创新,探索先进的信息化技术,适应时代的金融开放,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灵活进行金融监管,发挥出大数据的优势,满足时代发展需求。例如,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应灵活应用现阶段的数据,如监管数据、政府数据、信息数据等,合理运用互联网进行优化,构建完善的风险预警系统,充分发挥出当前数据优势突破数据存在的壁垒,将各个环节进行连接,加强各组织之间的数据信息共享,将交易所、监管机构、公安部门、金融企业进行关联,形成统一的整体,实现数据资源的高效共享。

(四)提高金融消费的风险意识

对于现阶段的金融消费者来说,在进行消费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完善的自我保护意识与风险防控意识,根据实际情况对市场发展进行判断,但不能取代市场操作,灵活利用现阶段的发展优势进行创新,选择最合理的工具进行成本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升控制能力水平,为后续的安全消费奠定良好的基础。建立正确的观念,卖者有责、买者自负,在投资过程中,应保证卖方充分揭示金融产品存在的风险,促使买方逐渐建立自负风险的意识理念,以保证投资安全性提升。在进行对外投资过程中,应提升投资的理性,首先对市场进行分析,熟悉市场产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性投资,获取经济效益。与此同时,还应积极进行金融监管,充分发挥出监管的优势,并进行当局协调,尤其是在当前的背景下,现有的国际监管规则逐渐完善,促使现阶段的监管措施进一步推进,呈现出全球监管增严趋势,金融机构的境外投资者在经营投资过程中,可能随时发生触及监管“红线”问题,进而必须进行合理的协调,提升其整体的协调性,灵活利用其优势促使我国金融机构在海外投资发展过程中可以合理的避免触及红线,扫清监管层面带来的阻碍,提升投资效益。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国际金融市场繁荣发展,促使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更加频繁密切,导致金融风险通过金融开放背景进行传染,影响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应完善金融监管,提升金融监管力度,从多个角度进行创新,明确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与作用,進一步扩大金融开放,适应时代发展,提升我国经济实力。

【参考文献】

[1]徐忆斌,马小晴.“一带一路”国家间金融监管合作法律问题研究[J].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2(03):106-114.

[2]朱立锋.P2P网络金融借贷平台的相关法律问题及监管对策[J].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8,15(10):44-45.

[3]史欣媛,王潺.“2017年中国经济法治高端论坛暨自贸区金融创新与监管法律问题研讨会”会议综述[J].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2017,7(00):271-287.

作者简介:黄丹青(1991—),女,汉族,福建厦门,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国际经济法方向),研究方向:金融法律,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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