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与目的性价值

2019-12-26 07:35尤思达
智富时代 2019年11期
关键词:经济法

尤思达

【摘 要】经济法是对经济行为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它对经济行为具有约束和调节作用。经济法把经济学范畴的理论基础作为其价值目标和研究重点,经济法在经济学领域占据了重要地位,经济法的价值可分为两个层次:工具性价值和目的价值。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主要包括公平性价值,安全性价值和效率价值;目的价值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和支持的,这两个价值构成了较为完整的法律法价值体系。本文将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关键词】经济法;工具性价值;目的性价值

1、引言

在研究经济法的过程中,经济法的价值一直是专家学者探索的热点话题,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得到了不同的结论。一元论的观点认为,经济法只有体现了经济法的特征和精神目标,才能体现其价值目标。二元论的观点主要体现在经济法具有公平和效率的双重目标。多元化的观点认为,经济法中体现的价值目标不是单一或双重的,它们的价值目标将越来越复杂。在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中,单一或双重价值目标无法反映其价值。从不同的经济学角度来看,这些理论可以有效地反映经济法的价值属性,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对经济法价值目标的探索仍然不是系统的,没有令人信服的论据。因此,本文将从经济法工具性价值和目的性价值出发,对经济法的价值目标进行分析和探索,努力改善经济法价值体系的建设。

2、经济法的工具性价值

从经济法的工具价值来看,其主要价值体现在对经济行为的调节达到安全,提高经济行为的效率和确保社会公平。现在对这三个价值的方面进行详细的阐释和分析。

2.1公平性价值

法律的基本价值就是公平性价值,对于经济法也一样。公平性具有丰富的内涵和广泛的覆盖范围,不同的学者对公平性也持有不同的见解和解释,但法律追求中的公平与传统意义上的公平却截然不同。传统民法和商法中的公平主要是一种以个人主义为指导的有条件赔偿的公平制度,但是这种公平的制度不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不利于社会的协调发展,不能得到满足。经济法中的公平性价值具有特殊的意义,经济法的公平性不是指在过程中要实现分配的公平或者全等,而是需要在结果上形成公平。这种特殊性充分反映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经济法中的公平更加现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贫富差距也在扩大,如果法律无视这一现象并不只是简单的通过全等的方式对待每个人,则将加剧这种不平等。因此,在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中引入结果的公平性尤为重要。在认识到分配差距的经济意义基础上,必须更加注重经济法的公平性价值。更加详细的说,经济法可以保护由于财产、收入、能力和人才不平等而对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人的经济不平等待遇,从而通过不平等的分配形式最终实现结果的分配,经济法中的公平更新并扩大了传统的公平含义[1]。

2.2提高效率的价值

效率是指经济行为中投入与产出之间的比较,分为个人与整体,当地与全球,短期与长期。一般而言,经济法的社会属性决定了经济法的经济效率价值更多地体现在促进社会整体效率上。同时,由于总体社会效率的概念过于广泛,为了更加准确描述经济法中效率价值,可以将这里所说的效率价值解释为制度效率。经济法的体系中主要包括四个功能性的制度安排:激励、约束、分配和保险。在经济法研究的过程中,针对经济系统中市场和政府功能的不同组合构建了不同的经济系统,在不同的经济系统中四个职能效率也不同。经济法的效率价值主要体现在效率的掌握和衡量上。从宏观角度看,经济法可以帮助政府实现对市场的指导和干预;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它可以帮助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并提高机构效率。

2.3安全性价值

安全性是许多法律价值目标中法律价值的基本前提,但是,不同法律环境下的安全含义不同。例如,民法追求的担保是微观角度上个人与市场之间进行交易的担保,经济法所追求的是国民经济的整体安全,即经济安全。国家经济安全的定义是指一个国家维持其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有效资源供应状态和能力,经济体系的独立稳定运行,经济法的安全性价值可以抵抗一些恶意侵害所带来的整体经济利益损伤。一个国家在制定国家的经济法时具有一定的自主权、竞争力和自卫能力,能够让一个国家抵御外界的不利影响。相反而言,国家经济不安全的定义是国内经济基础不稳定和无序,在面对外部影响时缺乏自治、竞争力和自卫能力,任何意外都将让国家丧失许多经济利益,甚至可能导致经济危机[2]。

3、经济法的目的性价值

经济法中的目的性价值集中反映了经济法的根本特征和精神,其目的性价值体现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上。可持续发展理念下的可持续发展系統十分复杂,内涵极为丰富,有着自然、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属性,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实现社会经济的快速、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可持续发展理念下,需要将环境问题与发展问题都纳入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决策当中,引导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政府在做出经济决策时,必须要有着超前性、综合性以及协调性。具体而言,政府经济决策超前性要求指的是政府在做出经济决策时需要着眼于未来目标,从当前现实问题着手做出可以应对未来危机的决定。综合性要求体现在政府决策需要拥有更为宽阔的视野,从更大更广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做出长远的综合性决策规划。最后,协调性体现在克服解决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不协调因素上。总之,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的政府经济决策,除了解决经济问题以外,还需要处理协调人与人(代与代)、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问题。可持续发展影响下的经济法价值理念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影响下,经济法价值理念体现了对于公平观以及价值观的影响[3]。

在可持续发展公平性法则影响下,传统法律公平观念受到冲击,要求法律工作者从可持续发展眼光来看当前法律不公平现象。可持续观点促进了经济法维护社会公平性发展,此外,在可持续观点指导下,对于经济法作用、效益、价值都有了更多的内容评估,要求在经济利益与环境利益之间实现有效平衡。进行经济发展,也必须用发展性眼光看待问题,树立一种新的价值观和效益观。可持续概念发展影响下的经济法实践有着十分深远的影响,从决策机制来看,改变了原来的不可持续发展方式,进一步完善了原来的经济法律行为决策机制,比如健全决策责任制度、公开制度等。此外,在实施经济法律行为过程中,要求用发展的眼光去考虑行为取向、重点、实施手段等,同时需要对行为后果做出相关评价,实现污染防治经济行为分析,有效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间的协调发展。

4、结语

研究经济法的价值目标一直以来都是经济研究的重点,本文对经济法价值目标进行分层,从工具性价值以及目的性价值出发,对其进行了简要分析探索。对于经济法而言,其在经济行为中起到了维护社会公平、束缚规范经济行为等作用,促进了经济活动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完善经济价值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我国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善过程中,经济法能够有效解决其中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为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走向起到良好指向作用,促进社会经济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曾荻,郭开强.论人类命运共同体价值观的基本内涵[J].思想教育研究,2019,295(01):11-15.

[2]王浩然.论市场经济下经济法的理念和价值[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9(04):251.

[3]李倩.论《民法总则》第111条个人信息保护的法益立场[J].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01):3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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