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高校文化治理效能的应然向度
——兼评《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教育机制研究》

2019-12-30 14:17
煤炭高等教育 2019年6期
关键词:亚文化偶像榜样

莫 凡

“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是当前国家治理中的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其中,把文化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高校文化治理效能是这一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此,学界已有部分研究成果,一方面从“文化治理”概念出发,探讨治理效能的提升问题,如周超、陈捷等人提出要通过打造高校文化集群的方式来将文化制度优势转化为文化治理效能[2]。另一方面从“校园文化”着手,研究治理效能提升的具体途径,如孙茜认为应致力于班级文化的开发利用,从而完善高校文化治理[3]。从理论上说,“机制”是“制度”转化为“效能”的中介桥梁,尽管学界针对这一问题已有一定研究成果,但对“转化机制”问题的研究仍然不足。2019年佘远富教授的专著《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以下简称《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一书由科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系统探讨了将高校传统文化教育与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合起来的整体性教育机制,从而深化了文化制度优势转化为文化治理效能的“转化机制”问题的研究,具有显著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笔者以高校文化治理的“机制难题”为切入点,对该书做若干解读与评价。

一、“机制难题”的内涵

在高校文化治理领域,我国已具备显著的文化制度优势,体现在物质文化制度和精神文化制度两个方面。从物质文化制度来说,我国高校在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的文化建设领域都具有常态化的制度规范,如校训校规“上墙”、名人名言宣传、班风班训公示等;从精神文化制度来说,我国高校在教师与学生的道德行为规范、教风学风、文体活动等方面也有明确制度规定,同时还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为内容的各类教育机制。但是,在我国文化制度优势转化为高校文化治理效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若干“机制难题”,如现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偶像亚文化”的引导效能存在不足,现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微文化需求”的满足效能也存在不足。

1.现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偶像亚文化”的引导效能不足

要理解“偶像亚文化”,首先必须明晰什么是“偶像崇拜”,这是一种情感性、个性化的钦佩和欣赏心理,正如彭怀祖所说:“偶像崇拜是个体或群体在一定外部环境和传播途径的影响下,对具有一定特质的人格符号所表现出来的极度钦佩、尊敬、欣赏、向往的心理过程和行为表现”[4]。因此,“偶像亚文化”就是一种基于“偶像崇拜”的特殊社会文化形态。当代大学生群体的“偶像亚文化”与传统的“偶像文化”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之处。从共同点来看,二者都具有一定的“崇拜对象”,在传统的“偶像文化”中,“崇拜对象”主要是历史人物、英雄人物与文学人物,而当代大学生群体的“偶像亚文化”则主要是影视明星、成功企业家、网红人物等。从差异之处来看,二者的“崇拜心理”是不同的,传统的“偶像文化”与社会主流文化保持一致,因而成为价值观教育的有力助推器;而当代大学生群体的“偶像亚文化”则带有“叛逆性”特点,常常与社会主流文化相抵触,从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一定负面效应。

正是由于这样负面效应的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才应当对大学生“偶像亚文化”进行科学引导,从而提升高校文化治理的实际效能。在我国高校的文化制度优势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是相当重要的一个方面。但是,现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偶像亚文化”的引导效能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当代“偶像亚文化”部分价值观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相抵触,前者常常呈现出对核心价值观的“叛逆”,从而会走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立面。其二,当代“偶像亚文化”所蕴含的部分思维方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思维方式相抵触。“冲动”与“非理性”成为“偶像亚文化”思维的主要特征,由此极易导致“自控力”的丧失。其三,当代“偶像亚文化”所主张的部分生活方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主张的生活方式相抵触。“偶像亚文化”常常崇尚一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不利于青年大学生健康文化心理的形成,从而影响其人生发展。

2.现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微文化需求”的满足效能不足

大学生“微文化需求”是大学生群体对于“微文化”的需求,而“微文化”是一种基于“微”理念的文化形态,正如苏峰所概括的:“微博、微信、微电影、微小说、微支付……所有这些以去中心化、动态化、碎片化、零散化、即时化为特征的新兴的传播方式、文化形态乃至经济活动形态、日常生活形态”[5]。因此,“微文化”强调即时性、反对长期化,强调“零碎性”、反对“大部头”,在一定程度上反对传统的文化传播形式,具有网络时代的鲜明特征。

正是由于这些“微”特征,原本在高校文化治理中发挥着积极作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此时呈现出一种对大学生“微文化需求”满足效能不足的状况,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部分青年大学生偏好“零碎性”“个性化”的“微知识”,而不喜欢传统文化典籍类的“大部头”。他们在这些“大部头”里难以找到想要的“即时性”知识,更难以找到简单、快速的“快餐式文化”。因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对这部分青年大学生的文化治理效能就难以达到满意的水平。其二,部分青年大学生偏好“交互式”“情感化”的“微学习”,而不喜欢传统文化单向式、理性化的传统学习方式。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微文化”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前者是历史产物,后者是现实事物,二者在生成土壤、核心理念、创作者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形成于传统社会的文人阶层,而在现代社会,每一个普通人都可以成为“微文化”的创作者。因此,前者比后者更为理性,后者比前者更为情感化;前者更多的时候呈现出“单向传播”的特质,而后者则常常采用“交互式传播”的新型传播方式。于是,仍然以现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开展高校文化治理,不足以满足青年大学生的“微文化需求”。

二、“传统文化榜样”的引导效能

针对现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在高校文化治理效能方面的不足之处,佘远富教授在《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一书中提出构建“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教育机制”的政策建议,力图用两种教育机制相互融合的方式解决“单打一”治理模式的效能不足问题[6]29。笔者赞同这一观点。其中,在解决现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偶像亚文化”的引导效能不足问题时,应积极传播“传统文化榜样”,通过更新“偶像内涵”消解“偶像亚文化”的负面效应,并通过优化“偶像结构”增强“偶像亚文化”的正面效应。

1.更新“偶像内涵”消解“偶像亚文化”的负面效应

如前所述,当代“偶像亚文化”的部分价值观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相抵触,但是可以借助“传统文化榜样”的力量,即通过更新“偶像内涵”,消解“偶像亚文化”的负面效应。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含有丰富的“文化榜样”,因而可以将这些榜样通过“新媒体”途径进行传播,从而改变原有的大学生偶像内涵,减少该内涵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负面效应,增强正面效应,从而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偶像亚文化”的引导效能。

其一,采用“青年话语”传播“传统文化榜样”。什么是“话语”?“在福柯那里,话语通常指陈述的总体,它们可以隶属于不同的领域,但它们却始终服从于共同的运行规则。这些规则不仅仅是语言的或形式的,它们还复制历史上限定的某些划分(如理性和无理性的大划分)”[7]。换言之,话语就是“陈述”及其“规则”。那么,我们在向青年大学生传播“传统文化榜样”时,也应采用“青年话语”,而不是“传统话语”。采用“青年话语”则要求高校文化工作者熟悉并掌握青年大学生日常交流时使用的语言词汇、规则,用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来展示榜样、述说榜样,从而达到更新“偶像亚文化内涵”的实际效果。

其二,在“当代语境”中挖掘“传统文化榜样”的内在特质。从文化治理实践来看,尽管传统文化中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榜样资源”,但是这些资源如果不加以深挖,便无法剔除其中那些无法满足现代文化需求的“陈旧成分”,从而彰显符合时代文化需求的精华成分。因此,必须在“当代语境”中挖掘“传统文化榜样”的内在特质,挑选出具有生命力的、青年大学生需要的精彩特质,从而有利于其深入青年大学生的内心世界,进一步更新“偶像内涵”。

2.优化“偶像结构”增强“偶像亚文化”的正面效应

既然当代“偶像亚文化”所蕴含的部分思维方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蕴含的思维方式相抵触,并且其所主张的部分生活方式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主张的生活方式相背离,那么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在笔者看来,主要是“偶像亚文化”中的“偶像结构”不合理。在当代高校的青年大学生群体中,其“亚文化”氛围中的“偶像”往往是影视、歌坛或者体育界的各类媒体明星,同时还有商人、企业家等成功人士,此外还有各式各样的网红人物。从总体上说,这些人物对青年大学生的示范作用不总是积极、正面的,也会有一定的负面示范效果。例如,一些影视明星、商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就充斥着享乐主义或是拜金主义的因素,从而对青年大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必须积极借鉴、吸收、传播“传统文化榜样”,通过优化“偶像结构”,增强“偶像亚文化”的正面效应。具体而言,主要是让“传统文化榜样”加入到青年大学生内心的“偶像结构”当中去,从而削弱原有“偶像结构”的负面效应,并增强正面效应。一方面,从“质”的方面来说,将“传统文化榜样”融入青年大学生的“偶像结构”,可以改变“偶像亚文化”的部分负面性质,重塑青年大学生的偶像形象,让更多优秀人物进入其视野,成为大学生内心世界的精神支柱。另一方面,从“量”的方面来说,将“传统文化榜样”融入青年大学生的“偶像结构”,可以改变这一结构中“负面偶像”的占比,提升“正面偶像”的占比,从而增强“偶像亚文化”的正面效应。

三、“价值观念现代化”的满足效能

针对现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机制对大学生“微文化需求”满足效能不足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推动传统文化现代化满足个性化的“微文化”需求,并通过推动传统文化的现代化满足情感化的“微文化”需求。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个性化的微文化需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对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化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这种推动作用集中表现为文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传统文化所缺乏的“个性”要素,它尊重个体的文化偏好与文化需求,在价值共识的基础上突出价值观的个性特点,让每一个人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语境中,寻找到自身的价值归宿,获得以人为本的价值关怀。马克思指出:“‘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人们对待满足他们的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8]因此,在当代社会,人的微文化价值需求的实质,乃是“个体需要”的差异化诉求,不同的个体有不同的个体性诉求,于是就产生了文化产品的微观需要,而不是宏观需要,“微文化”需求由此生成。

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建立在个体价值观差异基础上的价值共识,因而在其引领下的中华传统文化必然可以融入更多的个性化元素,并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多维传播渠道、多角度地传播给青年大学生。在这里,多维传播渠道既包括高校的课堂教学、思想政治工作、社团活动,也包括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由此可见,核心价值观教育不但可以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提供内容补充,还可以为其提供传播渠道,正如《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书中提及:“要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体系的主阵地作用,将电视、报纸、电台等传统媒体与互联网、QQ、微信、微博、微课、微视频等现代媒介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教育的媒体传播机制”[6]110。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情感化的微文化需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对中华传统文化现代化的推动作用,不仅表现在文化个性化趋向中,还体现于对情感化微文化需求的满足中。那么,何为情感化的微文化需求?主要是指青年大学生对文化产品具有“情感满足”的主观需求,其不满足于“理性化”“逻辑化”的理论需求,很多情况下需要文化产品体现出个人的情绪、感情,能够引起青年大学生的内心共鸣。对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有益“助手”,在教育过程通过鲜活的事例、生动的榜样引发青年大学生内心深处的深刻共鸣,从而满足其对文化价值观教育的情感化需求,从而成为大学生群体的美好精神家园。习近平指出:“一个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其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凝聚力、感召力。”[6]4可见,作为最大限度的价值共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天然的感召力与亲和力,从而成为青年大学生的“精神生活伴侣”。于是,中华传统文化教育可以借鉴、吸收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益做法,满足青年大学生情感化的微文化需求,从而推进和完善高校文化治理,提升治理效能。笔者的这一观点与佘远富在《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中的观点基本一致,他同样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只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融合,才能获得青年大学生的情感认同,并最终转化为青年大学生的行为习惯[6]4。总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将自身的情感共识优势融入到中华传统文化当中,可以推进其现代化转化,从而满足当代大学生的情感化微文化需求。

四、以“机制全面融合”提升文化教育的整体治理效能

《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一书的突出优点是其所主张的“教育机制融合”,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简单拼接”,而是具有多维结构的“全面有机融合”,构建出整体性的“融合教育机制”[6]48。由此推之,“机制全面融合”是提升文化教育的整体治理效能的重要手段,必须重视这一手段的高效应用,才能更好地开展高效文化治理,发挥好我国的文化制度优势。

1.以内容融合提升文化教育的治理效能

既然“机制全面融合”可以提升文化教育的整体治理效能,那么如何实现这一文化教育理念呢?从工作实践来看,“机制全面融合”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内容融合;二是形式融合。这两种融合方式具有辩证统一的特征与关系,内容融合是“机制全面融合”的基础,而形式融合则是“机制全面融合”的保障。从内容融合来看,主要是在教育内容上形成彼此衔接的良好结构,最大限度地寻找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内容契合点,从而搭建起融合教育机制的体系大厦,在内涵上实现二者的相辅相成、彼此协作。

具体而言,在传统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当中都存在着民本、诚信、正义等价值观念,这些观念既是二者之间的契合点,也是新型文化教育机制的生长点。正如习近平所指出的:“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9]可见,从两种教育机制的契合点出发,推进彼此间理论资源的互补,可以丰富文化教育的含金量,形成具有强烈吸引力的文化结晶,最终实现文化治理效能的提升。总之,内容融合的关键在于两种教育内容的优势互补、相互支撑,传统文化教育为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文化土壤,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传统文化提供现代性转化的时代动力。

2.以形式融合提升文化教育的治理效能

除了“内容融合”可以提升文化教育的治理效能,形式融合在文化教育治理效能的提升中也必不可少。那么,什么是形式融合?主要是“文化表现方式”的融合。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现方式中,纸质著作和习俗仪式是主流;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方式中,课程教育和媒体传播是主流,要把这两种文化形态的形式融合起来,就必须打通其彼此间的文化隔阂,让传统文化进课堂、媒体,让核心价值观更多地体现在通俗读物中,更好地体现在民风民俗上。

具体而言,高校不仅要开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相关课程,还要开展相关的课外活动;不仅要在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上传播传统文化,还要将其纳入新媒体的推送范围,不断推进其传播手段的现代化。与此同时,理论工作者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俗读物的创作与出版,并积极推动核心价值观融入民风民俗,在继承传统风俗的基础上实现风俗仪式的当代创新。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0]换句话说,核心价值观教育要继承丰富的历史风俗遗产,并使之现代化,从而适应现代青年大学生的文化需求。总之,形式融合就是要在两种教育机制的取长补短中,彼此吸收有利于提升文化治理效能的有益因素,从而在此基础上构建出体系化的“融合机制”,以实现有效的高校文化治理。

五、构建“融合教育机制体系”

《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一书的落脚点是融合教育的示范引领机制、内容融通机制、媒体传播机制等机制的建立和实践[6]1-2。笔者认为,这些机制的构建,有利于把文化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高校文化治理效能。

1.融合教育的示范引领机制

在“融合教育机制体系”中,“示范引领机制”占据着十分显著的地位。如前所述,“传统文化榜样”可以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偶像亚文化”的引导效能,包含通过更新“偶像内涵”消解“偶像亚文化”的负面效应,以及通过优化“偶像结构”增强“偶像亚文化”的正面效应这两个层面。于是,融合教育“示范引领机制”的构建,也应从“榜样内涵”和“榜样结构”两个方面入手:

其一,从“榜样内涵”来看,融合教育要实现两种教育机制中“榜样内涵”的有机融合。从“榜样”一词本身的涵义来看,在《辞海》中的释义是:“作为效仿的例子”[11]。但是,在中国古代社会和当代社会中,人们所效仿的例子是存在差异的。在中华传统文化中,人们往往效仿符合儒家“五常”价值观念的榜样人物,亦即符合“仁、义、礼、智、信”五种价值理念的历史人物。而在当代中国社会,人们效仿的对象已经转化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人物。因此,必须对两类“榜样内涵”进行比较分析,从中找出共性之处,从而建立融合教育示范引领机制的“榜样群体”,让青年大学生乐于效仿、喜于学习。

其二,从“榜样结构”来看,融合教育要实现两种教育机制中“榜样结构”的有机契合。就高校而言,主要是构建“教师榜样—学生榜样—身边人榜样”三位一体的“榜样结构”。从“教师榜样”来看,既要树立“孔子”“孟子”等传统教师榜样,也要树立于漪、卫兴华等现代教师榜样,从而建立合理的教师榜样架构,推动榜样文化的传播与治理;从“学生榜样”来看,要将颜渊、闵子骞等传统学生榜样与李二阳、陈春林等现代学生榜样结合起来,突出传统榜样与现代榜样的共性特点,整体性地加以宣传;从“身边人榜样”来看,主要发掘教师、学生身边的其他“好人”或“楷模”,并结合教师榜样和学生榜样加以传播。

2.融合教育的内容融通机制

在“融合教育机制体系”中,内容融通机制也作用明显。要从“教育机制”上做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通”,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其一,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中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底蕴。习近平指出:“中华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12]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中,蕴含着丰富的传统文化底蕴。我们必须充分发掘这些底蕴,从而寻找到二者之间的“内容共通点”,从而推动青年大学生进行学习、接受和认同。

其二,用个性化、情感化的“微文化”传播渠道整合宣传核心价值观和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能仅仅满足于像过去那样“大部头”式的纸质传播方式,应积极运用现代文化传播载体。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运用得较好的“微文化”推送式传播方式就是可以借鉴的传播渠道。这一方式既重视每一个青年大学生的个性化文化需求,也重视他们的个体情感需要,将个体文化需求的理性层次与感性层次很好结合起来,用信息推送的方法充实大学生个体的文化生活,从而使之乐于接受社会主流文化熏陶,向主流文化榜样看齐,从而成为精神世界充实、文化活动健康的优秀个体。

总之,融合教育的内容融通机制是充实高校文化教育内容的一把利器,它力图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有效衔接,让传统为现代“服务”,并让现代“改造”传统,从而形成符合新时代需求的高校文化教育资源库。

3.融合教育的媒体传播机制

在“融合教育机制体系”中,除了“示范引领机制”“内容融通机制”以外,“媒体传播机制”也是重要组成部分。正如《融合教育机制研究》中提及:“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教育,一方面必须顺应自媒体时代,有效利用大数据,大胆地、广泛地、深入地建设好自媒体平台,通过大数据的量化分析,有针对性地创新微平台的传播内容和传播手段,不断增强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另一方面要借助传统媒体的优势,推动融合发展,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教育的媒介宣传优势”[6]127。简言之,必须将传统媒体和自媒体的力量进行整合,既发挥出传播媒体系统性、厚重性、导向性的传播优势,又发挥出自媒体灵敏性、情感性、娱乐性的传播优势,将两者有机结合在一起,共同服务于高校文化治理,以提升治理效能。具体而言,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构建融合教育的媒体传播机制:

其一,对传统媒体进行现代化改造,使之符合青年大学生的接受习惯,更利于文化传播。就此而言,主要是在延续大众传播传统的前提下,不断开展分众化传播的有益尝试,针对受众群体之间的差异性特征,制定不同的传播策略,从而更有利于满足不同类型受众的文化需要,符合现代社会受众分层的客观规律,最终提升青年大学生受众群体的文化治理效能。

其二,积极运用新媒体和自媒体传播工具,从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传播内容的个性化、传播手段的高效化等方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整合传播,从而构建出新时代的高校文化治理机制与模式。

4.融合教育的协同联动机制

从融合教育的具体实践来看,协同联动机制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现代教育模式当中,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方式的有机融合,已成为显著的发展方向。因此,融合教育机制的构建,也必须让三者协同联动,从而整合各自的教育优势,形成整体性的文化治理效能。

其一,通过教育协同,以良好家教家风的培育夯实文化治理的基础。家教家风不仅在家庭的存在和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文化凝聚作用,而且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而言,也具有突出的价值和意义。从家庭着手开展文化教育与文化治理,主要是要继承和发扬良好的家教家风,使得这一文化元素有机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体系当中,从而发挥家庭的协同联动功能,推进文化认同与接受。

其二,通过教育协同,以良好组织机制的构建取得文化治理的实效。所谓“组织机制”,在这里主要是打造“校—家—社”一体化的联动机制。其中,学校仍然是学生文化教育的主体,但是家庭、社会组织要与学校建立更为密切的联系,设计整体性的文化教育方案,并通过三方协调,共同组织实施,从而获得文化教育与治理的合力。

其三,通过教育协同,以良好评价方式的完善推进文化治理的优化。长期以来,对于高校学生的评价往往只局限于学校内部,很少基于其它主体开展评价活动,而多角度地评价学生,可以整合多个主体的力量,共同提升高校文化治理的实际效能。因此,从家庭、社会角度也可以设置一定的评价方式,从而引导学生获得健全的文化心理。一方面,将学生对家教家风的传承、家庭劳动习惯的养成纳入评价机制,让家长参与融合教育的协同联动,从而由家庭切入,让传统文化和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学生内心。另一方面,将学生的社会活动纳入评价机制当中,使得评价更为全面。例如,鼓励学生参与社区劳动、实践调研和社会兼职,用社会活动的正面评价激励其融入社会的动力和勇气。在评价实践中,可以建立针对每一个学生的个人社会文化实践档案,用记录的方式完整评价学生的社会文化活动。总之,从内容、组织、评价等方面着手,可以很好地构建融合教育的协同联动机制,从而不断提升高校文化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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