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航天工业能力布局回顾与展望

2020-01-02 07:00马雪梅胡良元沈艳波臧春喜陈星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航天工业管理 2019年10期
关键词:布局研究院研制

马雪梅、胡良元、沈艳波、臧春喜、陈星 /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航天工业是国防科技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作为我国航天工业转型与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航天工业的能力布局,既是建设航天强国的需要,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力量,布局的合理与否不仅直接影响着航天工业的人、财、物、技术等资源的配置效益,而且对国家科技、经济与军事等各种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深远影响。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布局我国航天工业能力,进一步提高航天工业及相关科技资源的配置效率,是迈向航天强国征程中需要思考的战略问题。

一、不同时期我国航天工业能力布局的调整与变迁

航天工业能力布局是指对航天工业的全面规划与安排,对航天科技人、财、物、技术等资源进行时间上、空间上和领域上的优化配置。新中国成立以来,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外部环境和国家利益的战略需要,我国适时调整航天工业的能力布局,为国家安全、促进航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中国航天工业组织机构不断发生变革,伴随着组织机构的调整与变革,我国航天工业能力布局也在不断地发生调整与变迁,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1.国防部五院时期

“一五”“二五”时期,结合我国国防科技工业基础极端薄弱的实际情况,国家科学谋划国防科技资源的初步布局,国防工业体系初步建立,为国防科技创新和武器装备研制工作提供了一定的保障。1956 年8 月6 日,导弹管理局(国防部五局)正式成立。五局成立后,开始加紧筹建导弹研究、设计机构,即第五研究院,这是中国航天的起步阶段。1957 年3 月,国防部五院和五局合并,钱学森被任命为合并后的国防部五院院长,并提出研制无人驾驶飞机、地地导弹和地空导弹三项任务。1957 年11 月,五院提出《关于导弹研究院体制意见的报告》,建议以五院的机构为基础组成总院,以五院内部的多个研究室为基础成立第一分院,即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的前身,该研究院在中国第一代战略导弹和运载火箭研制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主要负责导弹的总体设计及弹体和发动机研制;以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室和通信兵军事电子科学研究院为基础组成第二分院,负责导弹控制系统研制。

1958 年1 月,五院制定了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的研制工作规划,提出在5 年时间(1958—1962)投入研制多种地地导弹、地空导弹和岸舰导弹,其中包括仿制P-2 导弹。同年,按照毛主席提出的“我们也要搞人造地球卫星”的号召,五院、中国科学院制定了人造地球卫星的研制规划。此时,一分院、二分院越来越向独立的型号研制院方向发展。为了满足型号研制的需要,1959 年五院决定将第三研究室扩建为空气动力研究所。1960 年起,国防部五院先后成立、接收了若干研究单位,相继成立了固体火箭发动机研究所、发动机燃烧过程研究所、五院三分院,以及接收了炮兵教导大队,兴建了导弹试验靶场。国防部五院时期,五院的科研机构和研制体制不断进行调整,已经明显地由专业分院向型号分院转化,当时的航天工业布局更多的是围绕国防建设的需要集中在北京。

2.第七机械工业部时期

20 世纪60 年代初期,为解决全国工业布局不平衡的问题,国家对国防科技资源布局进行整体调整,形成“一、二、三线的战略布局”方针。加强三线建设,成为当时的布局重点,这也是对我国国防科技资源布局的重大调整,是新中国成立后对国民经济、区域经济、战略安全布局、生产力布局的大范围调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时我国生产力布局不合理的问题,初步建成了国家战略的后方基地,为构建相对独立、比较完整的国防工业体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三线建设时期,国防科技的资源由“东部地区为主”逐步向“中西部等战略纵深地区”转移,大量的人、财、物资源正逐步向大三线和小三线地区布局。通过一段时间的建设,建成了酒泉发射中心,西昌发射中心,汉中、成都、贵州等航空工业基地。同时,一大批优秀的科技、工业人才志愿聚集三线,当时仅军工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就有20余万名。总体来看,三线建设是对我国国防工业布局及生产力布局的一次重大调整。

1964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成立第七机械工业部的通知》明确提出,以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为基础,从第三、第四及第五机械工业部和其他相关部门与省市抽调若干单位,组建第七机械工业部(七机部),统一管理导弹、火箭工业以及科研、设计、试制、生产和基建工作。1965 年,七机部将原来的4 个分院相应调整成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研究院,分别负责地地导弹和运载火箭研制、反导导弹研制、海防导弹研制以及固体火箭发动机研制。上海机电二局负责运载火箭和地空导弹研制。

1965 年,根据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备战、加强三线建设、建立巩固的战略后方”指示,第七机械工业部加强了三线基地的选址工作,三线基地建设的原则是由一、二、三、四研究院对口包建。考虑到七机部三线基地建设的战略意义和工作艰巨性,除动用七机部本身的力量外,国家决定由北京和上海等多个城市承担七机部在三线基地的一部分包建任务。根据北京各研究院对口包建三线基地的原则,七机部第一研究院负责包建位于四川的“四川航天工业总公司”、位于陕西的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第二研究院负责包建位于贵州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江南航天集团公司;第三研究院负责包建的基地包括位于四川成都的基地和湖北西部的三江航天工业集团;第四研究院负责包建的基地位于陕西南部。1958 年,中国科学院;开始筹划人造卫星研制,同年迁到上海,组建了上海机电设计院。1962 年,上海市第二机电工业局(上海机电二局)成立,主管上海地区的导弹研制事业。七机部成立后,上海机电二局划归七机部,与七机部第二研究院合并。1968 年,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正式成立,并于1973 年脱离军队编制,正式划归七机部建制,称为第七机械工业部第五研究院。这一时期七机部的科研生产机构见表1。

1975 年6 月开始,三线地区的航天工业体系逐步扩大。因此,在各地成立管理机构,包括山西七机局、四川七机局、江苏七机局、湖南七机局等。在此之前,第三研究院和包建的2 个基地划归海军建制,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研究院,1975年又划归新组建的第八机械工业总局;上海机电二局和江南航天集团划归空军领导。因此,七机部除所辖4 个研究院外,还有航天化学动力研究院、湖南航天科工管理局等4 个基地。

第七机械工业部时期,随着国家三线建设的战略布局,我国不断地调整航天工业的能力布局和资源分布,形成了以地理空间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布局特点,即以北京为中心,覆盖上海、江苏、陕西、四川、贵州、湖南、湖北的航天工业格局,国家航天工业体系不断扩大,建设了一大批一流的航天科研和生产机构,建成了一批配套的航天工业基地,并有效带动了中西部区域经济发展。这种在地域范围上大规模的能力布局调整,是我国根据当时国内外环境以及科技工业条件所作出的伟大的战略布署,对于建立和保护独立自主的、完整的航天科技工业体系具有不可磨灭的历史性作用。

表1 1965—1975年七机部的科研生产机构

3.航天工业部时期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经济建设成为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军工企业和军工科研院开始“军转民”的探索与发展。国防科技资源作为重要资源要素参与到经济建设中,大量的军品科研生产能力开始向经济建设服务方向转移转化,航天工业也开始大力发展运载火箭发射服务及卫星应用等高技术的民品。此时,国家也加快调整三线建设时期形成的国防科技工业布局。在空间布局上,有计划地实施“三线调迁”工程,把地处深山及通信、生活不便的单位搬迁到条件较好的大中城市附近。在行业布局上,开始由单一的军品研制生产领域逐步向国民经济各领域扩散。

1982 年,七机部改为中国航天工业部,这时,中国航天工业体系形成空前规模。研究单位有5 个,三线基地有江南航天集团等多个基地,当地的七机局有四川七机局、上海七机局、云南七机局、江苏七机局、河南七机局、陕西七机局等,还包括一些直属事业单位。

1986 年,随着中国航天准备进入国际市场,航天工业体制也作出了相应调整,成立了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其他地方建立的七机局也改为航天局,以便于同外界联系,四川七机局改为四川航天工业总公司,上海七机局改为上海航天局,云南七机局改为云南航天局,江苏七机局改为江苏航天局、河南七机局改为河南航天局、陕西七机局改为陕西航天局。1993 年6 月,改组成立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推动了航天管理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中国航天开始逐渐向市场经济下的现代企业的方向发展。

进入21 世纪,军民融合成为国防科技资源布局的根本方向。航天工业开始探索航天科技逐步向国民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扩散布局,民用航天科技资源向国防科技资源有效转转移化,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动力。现阶段,航天工业将进一步向建立军民一体化的国家工业基础和军民高度融合的航天工业新体系方向转型。

二、我国航天工业能力的空间布局现状

目前,我国航天工业能力布局以地理特征为主导,延续了自1956 年以来航天工业的布局特征。工业企业中,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航天产业的主导力量。对航天科技集团和航天科工集团空间布局进行分析,可大致认识当前我国航天工业能力的空间布局特征。

航天科技集团前身为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是根据国务院深化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由国务院批准,于1999 年7 月1 日,在原来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的部分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作为传统军工集团之一,航天科技集团主要从事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航天技术应用和航天技术服务四大主业,是我国航天科技工业的主导力量。其主要成员单位,集中在北京、上海、西安、深圳等区域。

航天科工集团是中央直管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其前身为国防部第五研究院,主要成员单位集中在北京、武汉、长沙、贵州、福建等区域。

此外,目前我国有酒泉、西昌、太原以及海南文昌共计4 个航天发射场,依据任务的不同分别承担着不同型号的火箭与卫星发射任务。4 个航天发射场形成了沿海与内陆相结合、高低纬度相结合、各种射向范围相结合的发射场格局。

三、我国航天工业能力的专业布局现状

航天运输系统领域。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是航天科技集团运载火箭业务的执行主体,也是国内最大的运载火箭生产商。运载火箭主要由结构系统、动力装置系统和控制系统3 个分系统构成。其中,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火箭的总体研制,具体包括结构系统、控制系统与动力装置系统等的研究设计,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河西化工机械公司、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承担部分分系统研制工作。

卫星领域。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是航天卫星业务的主要执行主体。卫星主要由有效载荷和卫星平台2 个分系统组成。其中,有效载荷因卫星功能的不同而异,卫星平台包括结构系统、能源系统、姿态轨道控制系统、推进系统、遥测、测距和指令系统、温度控制系统等分系统。其中,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主要负责卫星的总体研制,其他研究院承担卫星的分系统研制。

载人航天和深空探测领域。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是载人航天和深空探测业务的主要执行主体,主要负责卫星和深空探测器的总体研制,承担载人舱、轨道舱、返回舱、服务舱的研制任务;其他研究院致力于载人飞船的分系统研制。

航天技术应用产业方面。在为宇航系统、导弹武器系统和航天技术应用产业提供服务的同时,开始从以产品制造为中心向制造与服务相结合转变,在卫星应用、特种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先进材料及应用、电子信息产品等重点领域形成军民融合的发展格局。航天服务业主要是围绕卫星及其地面运营、金融、国际化、信息与软件等领域开展服务。

四、建设航天强国能力布局与调整的主要思路

一是坚持战略引领、军民融合、统筹协调、开放合作的布局原则。坚持战略引领,坚持以国家战略作为航天能力布局的总体统领,以保障国家核心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创新驱动、军民融合等国家战略;坚持军民融合,突破军民分割的藩篱,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融合发展;坚持统筹协调,以高质量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航天能力布局的本质要求,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空间科学、空间技术、空间应用全面发展,实现航天工业的合理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统筹兼顾,确保航天工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坚持开放合作,以开放合作作为航天能力布局的主要理念,扩大国内开放,充分统筹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二是将航天工业能力布局嵌入整个国家的优势生产力中。将航天的建设和发展蕴含在整个国家的优势生产力之中,以创新资源为中心进行能力布局,重塑航天工业新格局。不再框定军工能力,不再依赖地理空间,能力转换不再是军工科研生产单位的地理空间转移,而是科研生产能力的用途转变。不断提高航天工业的供给能力。保持航天科研生产能力与科学技术前沿的最紧密联系,迅速将新的科学技术消化吸收到航天科研生产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缩短研发周期,持续保持航天装备的先进性。鼓励开放创新,不盲目追求“为我所有”,构建“为我所知、为我所用、为我所有”的能力组合,集结最优秀的创新资源。在产品、解决方案及服务技术能力上,重在为我所用,但在关键控制点上要为我所有;在基础技术能力上,侧重为我所用,但在核心技术上要为我所有。在具有明确需求和发展前景的领域,以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为基础,推动关键部组件产业集团建设,与相关产业加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成若干个世界一流的核心元器件制造基地;加快探索以航天工业为基础,覆盖国家工业各门类优势产品和技术企业的供应链网络。

三是建设航天强国的能力布局需要高度重视全球化的资源配置。资源的全球化流动和配置已成常态,航天科技资源不可避免呈现出全球化配置的趋势。任何国家的航天技术创新与型号科研生产都不可能在所有技术和装备生产的领域保持领先优势,因此迫切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资源配置,不断延长航天工业科技资源的供给半径,突破航天工业布局有限性的约束,提高航天工业的创新能力,最终推动航天工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把全球化配置作为航天工业科技资源配置的一种重要补充方式,大力调整航天工业科技资源的配置规模与结构和方式,在全球范围内不断寻求能够弥补本国航天工业科技资源不足的其他国家或地区资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建立信息化交流平台,积极推动资金、技术、人才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配置,开展跨国间的科技创新与装备科研生产的交流合作,不断拓宽我国航天工业资源的配置空间,促进我国航天工业的资源配置规模和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提高我国航天科技工业的全球竞争力。

四是建设航天强国的能力布局需要积极实践军民深度融合战略。在军民深度融合战略指导下,要求航天工业科技资源配置必须突破军民分割的藩篱,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的深度融合发展。根据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战略部署,航天工业能力布局要站在统筹国家安全及发展的战略高度,通过构建航天军民一体化配置的资源配置体系、宏观管理体制及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分散在军地不同领域、不同部门和不同行业之间的各种航天工业科技资源的一体化配置,促进航天工业科技资源和其他资源之间的相互补充与融合,将游离在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之外的其他社会科技资源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科技资源逐渐纳入我国航天工业科技资源配置体系中,更好地满足维护国家安全利益与发展利益的战略需求。

五是在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中优化调整航天工业的能力布局。一方面,航天工业能力的布局与调整必须妥善处理航天工业布局与国家宏观经济布局、区域经济发展的关系,既要符合国家安全需求,又要符合经济布局梯度发展的客观规律,航天工业能力的布局要充分利用不同区域在多方面客观存在的梯度差所形成的差异势能,不断推动国防工业经济建设与地方(区域)经济建设的无缝衔接,实现科学布局,推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强化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业基础,从而使地区经济走向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另一方面,航天工业的能力布局要与国家产业布局相互协调,围绕国家产业结构布局优化升级的要求,根据产业布局理论和国情,形成面向航天强国建设的地域分工格局,实现国家安全与经济发展的统筹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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