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
——中国科学院学部“2020'科技伦理研讨会”在武汉召开

2020-01-07 00:29严鼎程刘慧晖
科学与社会 2020年4期
关键词:不端伦理诚信

严鼎程 刘慧晖

(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2020年11月10日,中国科学院学部在武汉组织召开了“2020'科技伦理研讨会”。此次研讨会以“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为主题,由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办,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规范与伦理研究支撑中心承办,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和《科学与社会》编辑部协办。会议围绕“我国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的现状与问题”“关于加强我国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的建议”展开研讨,剖析了我国科研诚信、学术治理体系、科学规范、伦理教育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并就我国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管理机制进行了探讨。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部分委员、院士代表、相关部门领导、科技和人文社科等相关领域专家及媒体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主任裴钢院士在会议致辞中强调了本次研讨会的重大意义。他指出,今年是科技伦理研讨会举办十周年,经过十年的精心打造,科技伦理研讨会已成为国内首个在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方面具有显著影响力、高层次的交流平台。他提到,科学道德和伦理教育对于科技的良性发展具有基础性和根本性的作用,虽然近年来我国不少高校和科研机构积极探索科研诚信与科技伦理教育的模式,但从全国来看,我国的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依然存在重视程度较低、教育方式单一、教育成效参差不齐、效果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如何让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不只是面向科研人员的简单说教,而是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相关的教学体系建设和教学方法创新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与讨论。

朱邦芬院士以“科研诚信是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基石”为题,对科研诚信的重要性进行了解读。他建议,一是减少对各类“一流”的评估,对于必不可少的评价,也要避免唯数字指标,而代之以同行半定量以至半定性的评价;二是区分科研不端和科研不当行为,对于科研不端的个人,真正做到“零容忍”,对于科研不端行为泛滥的单位或期刊,要给以“黄牌”警告以至“红牌”罚出场;三是要从根本上遏制科研不端,科研人员队伍具有“自纠”和“自净”能力,应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回归科研本源。

张启发院士以“建设交通法规式的学术治理体系”为题,对学术治理体系的建构进行了探讨。他介绍了华中农业大学在学术不端治理方面的经验:首先加强从校领导到全校师生对科学研究追求卓越的思想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学术不端行为的危害性;在此基础上,修订学术规范,尤其是对处罚措施做出非常具体的规定,按所犯错误的轻重程度给予学术处理、组织处理和人事处理,以表格的方式列出对应关系,并一以贯之地执行。张院士将之称为“交通法规式的学术治理体系”,并认为在学术治理中应强调基层单位法人主体的责任和作用。

杨卫平研究员以“20种常见科研不端行为及其认定要点”为题,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了概括并提出了应对策略。他指出,目前许多国家都对科研不端行为给出了定义,这些定义一般均以“其他严重违反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结尾,留给了判定科研不端的科学共同体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为此,他根据科研不端行为的概念,在研究各种案例基础上,将常见的科研不端行为归纳为20种,共分为学术造假、学术剽窃、隐匿学术事实、虚假学术宣传、学术侵权、不守科研伦理规范等六大类,并结合工作实践对每种科研不端行为的认定给出了相应建议。

李伦教授以“知行合一 ——我国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的关键”为题,对大连理工大学科技伦理教育的实践经验进行了介绍。他建议,在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中,着力培养科技人员和学生的价值敏感性、道德想象力和社会责任感,创造科技伦理意识的养成环境,建立恰当的科技伦理水平评价标准,为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

李真真研究员以“人工智能伦理教育”为题,对人工智能领域的伦理问题、伦理教育的内容及方法进行了分析。她提到,人工智能的设计目标是能够自主决策的智能系统,由此智能系统也被赋予了符合伦理道德的行为要求。面对人工智能技术及其智能系统发展带来的伦理问题和管理挑战,国际上人工智能伦理教育的兴起成为应对这一挑战的重要举措。

彭耀进副研究员以“生物时代我国伦理教育与治理”为题,对生物领域的伦理问题及教育进行了阐述。他指出,科研人员是生命科技相关研发与应用的主力军,其伦理意识是决定该领域伦理治理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加强生命科技领域研究人员的伦理教育是提升该群体科学道德、伦理意识的有效手段。

在大会的主旨报告之后,与会院士、专家围绕会议议题分享了自己的见解与建议。季维智院士指出,科学诚信的治理应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伦理教育使大家“不想做”,做了以后会使其受到质疑或谴责,另一方面要实施监管,通过治理或法规来监管科学诚信和伦理。周卫健院士指出,真正要把教育的事情做好,需要减少评估,频繁地评估会造成时间和人力资源的浪费。财政部科教文司原司长赵路建议:第一,科学道德诚信的教育与制度规范要注重研究其治理体系,包括法制层面、行政层面、科技界或科学家共同体层面,但这三个层面如何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需要进一步探讨;第二,要加强关于科学所追求的价值观教育和建设,科学的真谛是追求真理,而不是追求利益;第三,要抓住一些社会影响较大、证据较确凿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加强警示教育,避免发生“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情况。

王国豫教授认为,要将高等教育阶段的科技伦理课程制度化,即科技伦理课程的设置应从上到下进行制度性的建设,同时还要加强我国科技伦理领域的理论研究,不能简单照搬外国的科技伦理规范,要进行深入、长期的积累。鲁晓副研究员认为,科研诚信是科学精神最本质的要求,但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会与更多的利益方结合,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学术不端的行为。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最根本的是教育,并且通过科研诚信教育,也能提高我们国家在其他各个方面的诚信精神。因此,在遵守科研诚信的同时,整体的社会精神文明也会有很大的进步,这也是科学道德与教育非常重要的原因。周程教授认为治理学术不端需要他律和自律,其中他律包括同行评议和委员会审查两个抓手,我国学术不端现象时有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他律做得不够。段伟文研究员提到要区分抄袭和剽窃两个概念,同时要注意在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现象,如私自查重容易导致论文数据的泄露等。刘长海教授认为,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应关注德法共治,即将强调惩戒、强调他律的法治和强调自律、强调内心的良心结合起来,而且德法共治注重以德为基、以法为准,即道德是根本基础、法律是强调底线。

翟明国院士在研讨会总结时指出,近年来我国科学道德与科研伦理问题日益凸显,反映出我国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方面的总体不足与滞后。各位院士和专家围绕会议议题提出了很多中肯的建议,从价值理念层面,提出了我国在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方面的问题需要标本兼治、实事求是、追求真理,从具体操作层面,讨论了未来我国科学界和教育界需要开展的工作,如仔细甄别国内外科学道德与科研伦理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加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评价尺度与争议解决机制的研究,丰富对科学道德与伦理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完善不同阶段的科研伦理教育体系以及师资培养、教材开发等。事实上,科研诚信始终是科学价值的必然要求,是科学精神的组成部分,是科学态度的集中反映,是回归科学本质的价值理念。为此,科研诚信不仅需要内化为科学精神的一部分,同时需要转化为精细化的准则、规则和方法,更需要将科学道德与伦理的教育培训贯穿在学生的培养阶段和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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