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北京 100083)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各个领域因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开始了各自的改革和创新。新中国成立之初实行的政策是“耕者有其田”。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该制度适应了当时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状况,极大地降低了集体生产的监督成本,使农民获得了生产自主权,充分地调动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农业生产更上一层楼,农民的生活逐渐得到改善,说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当时的基本国情相适应[1]。但在国家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以前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大批年轻农村劳动力选择进城务工,农村大片土地出现抛荒现象。要解决抛荒问题,就要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转换,即农村土地流转改革[2]。
随着我国农业逐步实现现代化,不断向外开放,为了融入激烈的国际市场,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已无法满足市场需要,这些变革迫使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必须由以家庭为单位的小规模生产经营向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经营方式转变[3-15]。为了适应这一趋势,改革我国农村现有的土地流转制度成为农村改革的关键[16]。现代农业产业需要进一步提升自己的水平,而农业技术的发展则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统一调度和分配[13],要达到这一目的就必须加强土地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