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关于意外险中猝死是否赔付的研究

2020-01-07 09:32:03宋依然高龙威
中国市场 2020年31期

宋依然 高龙威

[摘 要]近年来,猝死案件可以说是意外伤害保险纠纷中最富有争议的案件类型。通过对近几年猝死案件的分析,得出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为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举证责任问题、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问题。文章依据近几年猝死案件的法院判决书,对类似案件的审理思路做比较进而总结出影响赔付结果的因素,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改变当前局面的建议,以期对我国以后猝死案件的处理提供一种新的解决思路。

[关键词]猝死;意外伤害保险;免责条款;举证责任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1.049

1 猝死的含义以及与意外伤害的关系

由于“猝死是否属于意外保险赔付范围”在保险中的定义十分模糊,因此“猝死赔不赔”常常成为保险人和受益人争论的焦点。在实例中,保险人常引用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猝死定义

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猝死定义:“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目前公认的是发病1小时内死亡者多为心源性猝死。,认为猝死是患者“因病突然死亡”,并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但笔者认为,各行各业对猝死都有各不相同的定义,这些定义只能说明猝死仅是死亡的一种表现形式,不能说明诱发猝死的因素是疾病,更不能成为猝死是否应被赔付的法律依据。

笔者认为可将猝死的因素分为“病理性因素”和“非病理性因素”两种,即猝死可以由疾病引起,但是也不排除由除疾病以外的外界事故因素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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