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平与齐泽克对黑格尔诠释之差异

2020-01-09 15:50曾浩年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否定性本体论黑格尔

曾浩年

(北京大学 哲学系宗教学系,北京 100871)

黑格尔是当代最具争议性的哲学家之一,其中皮平(Robert B. Pippin)与齐泽克(SlavojŽižek)之间的争议则是当代黑格尔研究的焦点之一。从二者各有理据的争议中可以看出黑格尔哲学的复杂性。

一、齐泽克对黑格尔的诠释:“物自身”不是知识论上的界限,而是现实本身所具有的否定性

皮平把齐泽克的黑格尔哲学问题总结为“一个生活在物质世界(material world)中的能思考、认知、行动、互动的主体的存在是什么?”[1]齐泽克认为,主体的存在为本体论带来了至关重要的否定性(negativity)问题。他还提出,主体的思辨否定性不只是现实的偶然或附带现象(epiphenomenon),更是一种在本体论的层次上被镶嵌于现实中的实在,而主体性则代表了这个内在于现实当中的否定性维度。如此,当主体性被理解为内在于现实当中的存在,现实就不能被视为某种单纯正面(Positive)存在与其关系的集合,或某种机械性因果的充实总和。主体性与现实的对立关系(即否定性和确定性之间的对立关系)也因此不是现实和其附带的偶然现象之间的对立,而是现实本身固有的对立关系。齐泽克认为,这就是黑格尔哲学作为一门形而上学的基本洞见:

黑格尔因此依然是整个德国唯心论的制高点……但为何如此?是什么使到黑格尔如此独特?透过拉康式概念“大他者的欠缺”,黑格尔的独特性就十分突出了,该概念指向了黑格尔独特的认识论—本体论过渡,而这在其他三位唯心论者(注:指费希特、谢林与荷尔德林)当中是欠缺了。最基础的辩证思维是把知识论上的困难颠倒为物自身在本体论层面的失败:我们对物认识的失效表明了物本身的分裂,因此我们对完全真理的把握之失败本身就是真理的指示。[2]

这是齐泽克的黑格尔诠释重构之基本核心。在一般认知中,主体无法完全认识客体,而主体与客体的鸿沟在康德那里指向认知条件的有限性,即认识论上的问题。但齐泽克认为这并非认识论上的有限性,而是一个本体论的洞见:认知活动与物自身之分离(否定性)本身就是物自身的规定。换言之,主体性真正说来并非对立于客观现实,主体的存在就是现实(或物自身)本身所具有的否定性维度。如果用中国黑格尔学界传统的术语,就是说“一分为二就是一本身”,主体与客体的二分就是客体本身的内在分裂,而主体性等同于这个客体中的否定性,且这个否定性是内在于客体之中的,因而这个否定性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点。简言之,不可知的“物自身”不是人类认知的有限性的证明,而是现实本身的不完备性(The incompleteness of Reality)的具体表现。

二、皮平对黑格尔的阐释:存在就是可被理解

对皮平而言,尽管他同意齐泽克对黑格尔的诠释有重要发现,如强调黑格尔哲学中的理性之“迟来性”(Nachträglichkeit),但他认为齐泽克对黑格尔诠释之核心却是“完全违反黑格尔逻辑”(makes zero Hegelian sense)的。

皮平认为,黑格尔的核心不是齐泽克重构出来的“裂缝本体论”(Gappy Ontology,皮平对齐泽克重构的戏称),也不是所谓的“存在结构中的洞”(holes in the fabric of being),而是不可化约的理性空间(space of reason)。

皮平以“意向性”概念精简总结了齐泽克重构:

在最简单的意义下,我们是在谈论意向性意识,如在感知或经验判断中,并试图把握当中能动者的本体论位置。在这种(康德与后康德的)的理解中,意识并非一个全然“正面”的现象,否则它就只会是一部复杂的记录与反应机器……。而一个关于世界的经验性判断(如“桌上有一本红色的书”)并不是单纯透过反复榨取某一特定的感知经历而得出的命题。意识并不是简单地完全接收世界所给予意识之所有,而齐泽克不过是力图强调、放大这个“不”,并透过向其投问各种“德国哲学式问题”以建立自己的诠释。在作出这类判断中我“否定”感知内容单纯的直接性或给予性,否定它作为直接的与推定的给予。[2]

皮平进一步指出,齐泽克的这个重构与其说是黑格尔的理论,不如说是谢林的:

(齐泽克)在整部书的开头就显露出一个根本的谢林导向。(任何有读过《与否定性停留》(Tarrying with the Negative)与《视差之界》(The Parallax View)的人都不会对此感到惊讶)这个观察所引伸的问题是:一个能有如此否定能力之主体是什么?与更彻底的问题:存在必须要是什么?甚至更彻底地说:存在要是什么,才可以有“正面”的存在与这种“否定”的?对早期谢林而言,这导致如此一个结论,主体与客体的差异既不是客观的,也不是主观的,因此(主体与客体的)差异的可能性之“根据”必然是一个“无差别点”。[2]

但皮平又进一步指出,这根本不是黑格尔哲学的核心问题意识。主体作为先验统觉根本不必是“客体内在的否定性”,先验统觉与经验意识也不是两个行动,因此,先验与经验之间不存在什么“本体论裂缝”。他认为,齐泽克相信当主体作出一些经验性的判断(如“桌上有一本红色的书”)时,主体在先验的层面与其经验指涉行动构成一种否定性关系,或是说构成了两个意识(先验与经验),这种否定性关系需要一个本体论上的解释。但是,皮平一再强调只有一个行动,先验统觉并非是在经验意识之外的另一个(对象)意识:

只有一个行动。自我意识不是对象意识。我们不需要德勒兹主义的“虚拟性”(virtuality)或一个“可能性之现实性”(actuality of the possible)的本体论去理解这一点。……有什么存在,在这个研究的意义中,是一个可能的理性空间,在其中人能被社教化,在其中不断的自我修正,自我“否定”成为可能。[2]

皮平认为,先验统觉实质上指向的是一个理性空间,在其中主体能为行动提出、接受或反驳理由,等等。“信念、认知与意向性情况因此是在‘理性空间之中’发问,例如,神经心理学原因导致这些情况的出现,是犯了范畴上的错误;是误解了问题……这些原因与我所拥有的理由无关(那在黑格尔术语下的任何‘自在’之‘自为’)。”[2]

皮平的重点是,所谓的(更高层次的)自我意识不是如经验意识一样是一种对象导向的意向性,它并不对立于某个对象,因为自我意识根本不是一种对象意识。“意识是自我意识”就是指主体能为自己的行动或信念提出理由,也可以修订自己提供的理由,即处身在理由交换的理性空间之中。不处身在能为自己提出理由的理性空间(即是说,不作为自我意识)中,“意识”就不是意识。“能动者能响应‘为什么’这样的问题,是一种建构性的回溯,这意味着处身于为自己的行动提供理由的位置”[2],而处身在如此一个理性空间中就等同于是自我意识,它遵循某些规范性规则,能为自己的行动提出理由,这个空间不能被化约到客观的事实层面。简言之,意识到自己在行动就等同于能为行动提出理由,而后者就等同于自我意识,因此,没有两种意识,只有一个行动。

(就理解主体性而言,我们)不需要一个吊诡的否定性本体论。当然,有可能在某天研究者会发现为什么拥有人类脑袋的动物能做到这类事情(指处身在理性空间中,或对自己的行动提出与接受理由,而这两者对皮平而言是等同的,笔者注),而没有人类脑袋的动物则不能,这会是重要的问题……但这些都不是哲学问题也不产生任何哲学问题。这里的问题仅仅是:什么构成一个合理的理由,以及为什么?在什么条件下人们会为“自己的”行动理由提供论证,以及基于何种理由他们能真诚地“认同”(Identify with)那些论证或指令?[2]

因此,皮平与齐泽克的分歧似乎在于,齐泽克认为“主体(作为某种否定性存在、具有‘否定’的能力)在现实之中”是一个基本的而且需要解释的问题,而黑格尔的努力在于建立一个能包含主体(或否定性)在现实当中的本体论。皮平则认为,所谓的否定性本身与先验统觉不是一种本体论意义下的存在,而是理性空间的运作。这等同于说,一个现实中的生物是主体不外乎只是因为它能提供与接受理由,仅此而已,而哲学不需要处理如“物质如何产生出思维”等物性的问题,哲学是处身在理性的层面中处理理性的问题,因此,不需要建立一个本体论去解释现实之物与理性之间的关系。

三、两种对黑格尔诠释的共同基础:康德

尽管两位诠释者表现上对于特定命题及问题的有效性存在巨大分歧,我们可以见到他们的基本运作背后存在一个共同的问题结构,关乎的是康德对知识界限的命题以及特定地对传统形而上学不遗余力的批判应该如何转化到黑格尔试图建构的形而上学系统之中。这个问题结构的完整表达如下: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为知识所界定的限制是物自身的不可知性,黑格尔在保留了这个观点的同时为这个知识界限性的命题定下了一个有限的特殊理论位置,即只把这个命题视为其体系的一个环节,并暗示了在超越了该命题之后他能够建立一套有别于传统形而上学的、属于逻辑学的本体论。而他到底有没有做到这点、如何做到这点,以及其体系的有效性,才是两位研究者对黑格尔之不同诠释发生争论的真正核心。

对齐泽克而言,黑格尔的整个工作在于把物自身(或传统形而上学意义下的真理)定位到主体与物自身的分离这个否定性中,而不是单纯地退回到传统形而上学去谈论独立于主体的形而上学客体之存在特性。因此,齐泽克在其诸多著作(如皮平提到的《视差之界》与《与否定性一起停留》)中都一再强调他并没有如传统形而上学一样消除表象与物自身的差异,而是指出这个差异本身只能被设想为是物自身在本体论上的规定(他有时称之为“现实在本体论上的不完整性”(The ontological imcompleteness of reality)。

对皮平而言,整个传统形而上学本体论的范畴(如“现实中如何因果地产生出思维”,或“为什么有人脑的动物能进入到理由交换的游戏当中”等问题)在黑格尔的唯心论中已经被排除掉了,哲学的工作是和理性本身和纯粹思维打交道,研究的是“在什么条件下人们会为‘自己的’行动理由提供论证,以及基于何种理由他们能真诚地‘认同’那些论证或指令?”等。即哲学研究的完全是理性(Reason)或观念(Ideal)层面,是主体如何作为一个跟随规则(rules following)的主体,如何证成(justify)自己的行动,而不是研究原因(cause)层面,对于平皮而言,研究原因是属于实证科学的工作。因此,唯一可能的形而上学,就是考虑存在的可理解性(intelligiblity),“存在就是可被理解”(to be is to be intelligible)[1]。这就是唯一可能的而且也是黑格尔所建立的形而上学。如此一来,皮平所诠释的黑格尔也没有退回到传统形而上学的问题,只是限制了形而上学这个领域的问题,并把思维层次以外的现实排除在形而上学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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