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体强 廖 欣
(1.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 610041;2.四川晨辉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成都 610000)
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生态保护的国家战略登上历史舞台[1]。
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中提出了全国和地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的任务;2012年,环境保护部召开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研讨会[2],随后生态环境部全面开展了试点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并印发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基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成为中国首个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纲领性技术指导文件。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法的研究也逐渐受到学者注意[2],部分学者提出了分级管理体系与各省市即将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体系一致[3-6]。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将生态保护红线列入其中;5月,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以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各省市级政府陆续发布了地区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如广西以桂政办发[2016]152号发布了《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部分学者也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分和管理进行了探讨与研究[7-12],普遍体现了分级管理的理念。
2017年《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13]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划分方法;随后各省市政府陆续发布了新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如重庆市人民政府以渝府发〔2018〕25号文件发布了新的生态保护红线方案,废止了原渝府发〔2016〕230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