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飞(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煤炭经销公司安全监察站,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0300)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国家能源集团2019 年开展了安全“责任落实年”活动。做为基层生产单位安监部门职工,通过参与此次活动,结合多年安全生产管理实践、大量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教训,就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更加有效地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总结,以便进一步地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良好。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年初,由公司“一把手”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与班组长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基层各班组与职工签订《安全承诺书》,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列入其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层层传递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通过层层签字背书,传导压力,实现责任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力局面。
把握好安全责任落实关键,建立岗位安全责任落实考核标准,明确责任清单、任务明细,厘清公司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