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宝林
(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江苏镇江 212400)
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1]。2016 年9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作为12 个试点省(市)之一,江苏省于2017 年印发了《江苏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3],对县级环境监测站提出了改革要求,其主要职能调整为执法监测,同时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这次改革对县级环境监测站的职能进行了新的定位,同时也对县级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针对“垂改”后县级环境监测站如何适应职能转变,做好执法监测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
“垂改”后,县级环境监测站虽然以执法监测为主,但是还需承担环境质量监测、环境预警和应急监测等工作任务。在新时期、新形势、新制度下,县级环境监测站的工作运行体制出现了一些问题,已然不能完全满足当前环境监察监测和污染防治攻坚的实际需要。
随着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监测任务量也快速增长,县级环境监测站作为基层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与监测任务出现了不匹配现象,主要表现在3 个方面。一是人员编制少。当前的编制人数已经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监测任务需要。据了解,有些监测站除了管理人员外,现场采样人员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已经无法支撑当前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