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蓉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加快推进陕西省县城高质量发展,2019年11月1日,陕西省住建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县城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所属县城建设各项工作,依据县城建设指标体系,完善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县城承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促进全省县域经济和县城建设高质量发展。
《办法》明确,考评工作围绕组织保障、规划设计及管理、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建筑、资金保障、城市管理、群众满意度七个方面46小项对全省县城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组织保障包括领导重视、组织实施、督查制度、考核问责、信息及宣传报送等指标。规划设计及管理包括空间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双修、城市设计和违法建筑查处等指标。城市基础设施围绕品质县城、美丽县城、生态县城建设,根据“城市双修”及“惠民生、补短板”相关要求,包括道路路网密度、公共供水普及率和管网漏损率、燃气和供热普及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重点考核地下综合管廊、雨污分流管网改造、绿色出行系统、特色街区建设改造、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公厕、垃圾转运站、海绵城市、拆建还绿增绿、恢复山体河岸绿地湿地、推进中水回用等建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