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的环境经济形势分析与对策研究*

2020-01-17 01:59程翠云董战峰李雅婷杜艳春冀云卿葛察忠
环境污染与防治 2020年5期
关键词:废物复产应急

程翠云 董战峰 李雅婷 杜艳春 冀云卿 葛察忠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北京 100012)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均产生了深刻影响,在疫情防控仍不能完全放松的同时,各地企业复工复产已陆续开始,这对有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总体上带来了挑战。因此,本研究在全面剖析疫情防控期和疫情防控与复工叠加期的生态环境问题新形势的基础上,针对涉疫废物的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监管与服务、疫情后重大疫情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提出相应的环保对策。

1 新冠肺炎疫情下的环境形势分析

1.1 总体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施工工地大部分停工,车流量大幅下降,餐饮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轻工业等行业也大部分停工,相关企业污染排放大幅度降低,致使全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总体有所降低,但污染物排放并未与停工规模呈现等比例降幅,局部地区还存在超标排放现象[1]。疫情结束后,受宏观经济受损与财政资金趋紧影响,污染防治和生态环保领域获得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与优先保障可能面临一定困难和挑战。

1.2 疫情背景下的环保压力

(1)短期内激增的医疗废物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产生较大压力。疫情爆发后,医疗废物量快速增长,一些地区医疗垃圾处置能力的短板显得非常突出。根据生态环境部数据[2],截至2020年3月28日,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为6 094.1 t/d,相比疫情前的4 902.8 t/d,增加了1 191.3 t/d。其中,湖北省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180.0 t/d提高到了667.4 t/d,武汉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从疫情前的50.0 t/d提高到了265.6 t/d。并且,全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分布不平衡,虽然全国医疗废物平均运行负荷率为50%左右,但个别地方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持续超负荷运行,最多时全国超负荷运行设施达到22个,还有28个接近满负荷运行,还有个别地市没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医疗废物依靠周边地市协同处置。与此同时,由于疫情波及全国,除了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外,普通市民也会消耗大量的口罩及相关防护用品,这些激增的防疫废物将对垃圾分类、处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固废等)提出额外的需求。目前,包括废弃口罩、防护服在内的垃圾一般均采取焚烧或工业炉窑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急剧增加的焚烧处置行为或将对空气质量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尤其是疫情较重的武汉市及周边地区。

(2)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增加污染排放。为了应对疫情防控的需要,防护用品企业正加班加点恢复和扩大生产。如河北省将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全力予以服务保障,即使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也坚持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支持企业保质扩量开足马力生产。目前,纳入河北省正面清单的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有57家,包括防护用品28家、消毒杀菌用品企业19家、医疗器械企业3家、关键原材料企业4家、医药企业3家,均为该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3]。随着疫情持续时间的加长,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企业的污染排放可能会增加相应地区完成生态环境保护指标的完成压力。

(3)居家经济产生的环境治理压力。疫情期间,全国多个省市采取封闭隔离措施,大范围限制人员流动,不少疫情严重的城市甚至直接“封城”,对旅游、交通、娱乐、零售、餐饮影响巨大,短期内将给全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进而影响生态环境领域的财政资金投入和分配。此外,疫情还将消费模式转向居家消费、在线消费,消费变得更为分散和碎片化。这些变化将导致部分地区的社区和家庭消费排放激增,从而使生活污水排放、生活用电用能、生活垃圾等方面的排放出现快速增长,进而对相关产业的环境治理造成压力。以生活用电为例,2020年2月,我国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为988亿kW·h,同比增长3.1%[4]。其中,华北地区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长12.3%、东北地区增长10.6%、西北地区增长9.5%,其中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等居民生活用电量增速均超过10%。

(4)复工复产可能造成污染排放的反弹。鉴于当前疫情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冲击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压力,在疫情中后期,部分区域生产投资和消费可能呈“报复性”增长,造成污染排放的大幅反弹,在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给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带来新的挑战。以钢铁行业为例,其下游衔接房地产、汽车、船舶等行业,多地已出台支持房地产企业尽早开工,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优先保障项目清单等支持措施,鼓励汽车限购地区适当放宽限购政策,均将直接加剧房地产、汽车等行业对钢铁的需求,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行业扩大钢铁产能和产量的冲动。

(5)短时间内对环保服务行业和环境监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从资金链来看,受疫情影响,部分政府或企业停滞部分工程项目或者不能及时结算资金,从而导致大多数中小微型环保企业资金链紧张乃至断裂。如果疫情持续,人员工资、办公房租等硬性开支都对环保企业生存带来较大压力。疫情结束后,也会面临工程原材料短缺导致成本上涨的资金压力。因此,环保产业总体上将面临着更多融资困难和债务违约难题。此外,由于疫情导致经济下行,在此期间,生态环保工作将面对更多关于环境环保工作影响经济发展的负面舆论压力,可能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强化监督帮扶等生态环保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1.3 疫情防控期对环保压力的缓解

(1)部分行业污染物排放量短期内大量减少。受疫情影响,部分制造业停工停产,区域交通流量维持相对较低水平,未出现2019年春节假期后交通流量恢复至正常水平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对环境的压力。粗略估算,区域内交通运输产生的污染排放量下降40%以上。从生态环境部监测站点数据分析,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群自春节到元宵节,NO2浓度同比下降30%左右[5]。

(2)有助于强化环境应急等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部及时出台做好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医疗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服务保障等文件,不仅着力推进疫情防控期相关环保工作,也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各项重点任务做了统筹谋划,为环境保护的常态化管理打下了良好基础。此外,此次疫情对我国的各项应急管理和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将推动健全我国应急管理体系,促使相关产业转型和调整,提高全社会对于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意识。

(3)有利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公众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热情高涨,将极力促进野生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从根本上杜绝乱猎滥捕和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已经启动多项法律法规的修订和立法议程,包括《生物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完善和规范化管理,在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栖息地监管的同时,也有助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将改变我国长期以来在野生动物利用上的负面形象。

2 疫情背景下的生态环境管理对策及建议

目前正值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工作多、压力大,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形势更加严峻。为全面打赢疫情阻击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环保工作,将疫情发展分为疫情防控初期、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叠加期与疫情结束后3个典型阶段进行分析,其中疫情防控期关注的重点在于减少或消除疫情对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叠加期关注的重点为加大环保对复工复产的支持力度,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疫情结束后期关注的重点为建设重大疫情风险管控体系,确保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各阶段的特点与关注重点,制定实施相应的生态环境管理措施。

2.1 疫情防控初期的生态环境管理对策

2.1.1 加强涉疫危废相关行业的监督

在疫情防控初期应持续深化疫情发生区,特别是湖北省武汉市及其周边地区定点医院、社区的医疗废物、医疗污水、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处置以及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监管等工作,确保100%全覆盖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的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落实医疗废物、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目标。在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部及时出台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已经建成和正在建设的医院、临时收治场所等,主动对接当地卫健委、城镇排水及施工单位,确保医疗废物贮存场所建设规范、医疗污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对没有医疗污水处理设施或污水处理能力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医院,应在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的同时,谋划建设固定的污水处理设施,提升医疗污水处理能力,持续加强疫情重点区域城镇污水收集、处理、消毒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2.1.2 加强环保资金支持力度

应充分发挥环境财政资金保障和引导作用,各级财政资金优先保障安排涉疫医疗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转运、处置及污水处理等生态环境设施类项目,加快加大项目补贴。加大对环保产业的税收优惠支持力度,对参与抗击疫情的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运营、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处置、为抗击疫情生产和销售相关环保装备和产品以及从事其他涉疫相关项目的环保企业给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对于重点环保企业扩大产能给予税收优惠,增值税增量留底税额全额退还。加大绿色金融支持政策,对疫情期间环保企业股票质押到期、银行贷款到期,给予延期还款的非常时期政策。

2.1.3 注重信息披露与正确舆论导向

应加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便利性,及时公开涉疫医疗机构废水处理信息,各级环境监测站加大对专门医疗机构、传染病医院、综合性医疗机构等相关医疗机构外排污水的检查和抽测频次,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达标且不含有新冠肺炎病毒后再进行外排,适时向社会公开上述医疗废水的去向及总量情况。对安装在线监控的医疗机构以及接纳医疗废水的污水处理厂,确保将每日外排污水在线监测和自行监测数据以及产生污泥的收集、运送、处置等情况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推进传染性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信息公开,相关医疗机构医废产生、运输、处置量与处置方式等信息都要全面、及时公开。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信息公开,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现状、新建情况,与医疗废物产生及实际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疫情期间居家环境风险防控、环境健康防护知识,倡导绿色生活和消费。

2.2 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叠加期的生态环境管理对策

2.2.1 加强重点行业复工复产监管

密切跟踪和及时掌握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汾渭平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主战场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复工复产信息,加强复工及生产排污情况监测监管,确保不出现重污染源在疫情过后爆发式增长、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的局面。做好重点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与预警监测,加强排查涉医疗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石化化工企业、能源企业、渉重金属企业、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生产储存和处置单位、放射源使用单位、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填埋场等,及时整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确保不出现“带病”复产,坚决防止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安全事故。

2.2.2 强化环境要素支撑服务

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完善企业治污正向激励机制,建立和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环境信用好、环境绩效高的企业在环境要素配置上予以倾斜。加大排污权储备调配力度,优先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工程和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缺口需求,地方指标确有困难的,省级协调解决,省级解决困难的,国家储备指标帮助统筹解决。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做到排污许可证应发尽发。各级财政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疫情防控环境应急保障贡献突出的地区和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和绿色发展领域,持续扩大生态环保投资。

2.3 疫情结束后期的生态环境管理对策

2.3.1 强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针对此次疫情暴露出的问题,生态环境系统应加快推动行政区域、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重大生态环境风险“三个预警”体系,即以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地表水水源保护区、近岸海域以及化工园区、人口聚集区等为重点,切实提高化工园区和涉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业突发水、大气环境事件“过程预警”技术能力;以涉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和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建立健全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早期预警”机制;以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等敏感目标保护等为重点,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群体性事件“超早期预警”机制。

2.3.2 加快风险防控与应急装备储备能力建设

在风险企业聚集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高发路段等“热点区域”,推动建设由内到外、由上到下的防控工程体系。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监测和处置难度大的特点,开发“便携式-智能化-无人化”监测预警设备以及“多方法-模块化-组合式”现场处置装备,实现污染趋势及时研判、污染水体有效处置拦截,做到有备无患和真正意义上的可防可控。研究制定企业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指导性文件,指导、督促落实企业落实储备责任。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生态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

2.3.3 逐步完善环境应急响应机制

及时总结此次疫情期间生态环境应急工作的成效和不足,健全面向极端复杂情景、“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立体化环境应急预案体系,编制基于情景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政府预案管理指导文件,明确各级各类预案的定位和侧重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专职应急队伍、企业专项应急队伍以及社会化应急队伍相结合的生态环境应急队伍体系,提升生态环境应急队伍“多兵种”协同处置能力。

2.3.4 加强重大疫情相关生态环境应急响应研究

启动针对突发疫情下的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开展疫情的环境健康影响分析。研究疫情期间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实现的影响,以及疫情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策调整思路和重点。

3 结 论

2020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既定的各项目标和指标必须在2020年内完成。新冠肺炎疫情不仅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直接的影响,而且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也带来了诸多影响。为此,生态环境系统首先应全面剖析疫情防控期和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叠加期的生态环境问题新形势,积极应对疫情对自身工作的影响,聚焦疫情防控期涉疫废物的环境风险防控、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叠加期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服务以及未来重大疫情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原则,研究制定必要的措施和手段,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同时也可为后疫情时代恢复经济发展大背景下的环保策略提供参考。

猜你喜欢
废物复产应急
ITER放射性废物管理现状和对CFETR放射性废物管理的启示
人民的期盼就是应急青年的使命
把好节后复产复工关
深度睡眠或有助于有效排出废物
战疫情 奋力前行 复工复产 再续新篇(一)
肩负起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的重任
杭州复工复产进行时
坚持以人为本 保障防疫复产
应急救援要诀“少 快 短”
应急管理部6个“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