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全面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2020-01-18 00:56王笑飞通讯员
中州建设 2019年5期
关键词:安居工程许昌市保障性

文/本刊记者 王笑飞 通讯员 张 迪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许昌市保障房建设始终以改善民生为导向,不断强化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逐步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降低准入门槛,多渠道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过去十年间,越来越多的许昌中低收入者在这座城市找到了居所。数据显示,2008年至2018年,许昌市共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约16万套。已交付使用约12.7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房)约2.9万套、经济适用房2.5万套、棚户区改造约7.3万套。许昌市保障房建设在社会民生保障发展中起到“定心丸”的作用。这得益于许昌市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得益于不断加大的保障房规划建设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愿景。

高度重视,严格督查抓落实

许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多措并举,严抓落实,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与管理,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积极解决住房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各年度均超额并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目标任务。

2011年,许昌市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县(市、区)行政正职和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许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建立考核办法和问责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问题,督促推进工作。许昌市委、市政府按照省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的总体要求,结合许昌市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目标任务,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并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所有项目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制定台账。

与此同时,许昌市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的重点督查事项,重点督查项目进度、分配入住进度和手续办理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整改。

创新机制,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保障房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有序推进和确保保障房建设质量显得格外重要。许昌市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为保障房建设保驾护航。

许昌市不断创新机制,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措施。为解决土地、资金等制约性因素,2010年出台了《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全面确立了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拓宽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渠道,使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从而有序地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建立保障性住房联席会议制度,根据《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条款的精神,凡涉及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套建设合同》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市住建局牵头,召集市发改、国土、规划、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重大问题如有分歧,及时提交市政府协调解决。

2012年,许昌市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影响正常分配的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013年,许昌市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住房保障对象资格联合审查机制的通知 》,规范和完善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审查工作,严格规范准入、审核、分配等程序,确保许昌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公开公正。

2014年,许昌市出台了《关于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建立经适房上市交易管理和退出机制。

2015年,许昌市出台了《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许昌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解决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

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2016年至2017年,许昌市相继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五个棚户区改造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计划,实现城市规划区内农村人口就地城镇化。

许昌市逐步降低住房保障的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通过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住房租赁补贴发放等多种渠道的保障方式,把越来越多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纳入了住房保障范围,保障了住房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棚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现场

市委书记胡五岳、市长史根治率队观摩菅庄科技佳苑棚改项目

坚持配建,破解保障房建设难题

为解决保障房建设资金和土地等制约性问题,2010年,许昌市在全省率先实施保障房配建制。配建制规定:出让开发住宅用地面积15亩以上的宗地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须按照宗地总面积的5%确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用地面积;按照规划容积率上限对应的总建筑面积的5%确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并将配建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

2015年,许昌市又对配建制度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宗地出让规划绿线(无绿线的按红线)内用地面积大于30亩的(含30亩),按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截止目前,许昌市区共配建公租房约1.2万套。

配建制还规定,配建房产权归政府,配建公租房要优先或与商品房同步开工建设,同步配套、同步竣工交付使用,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面向社会公开申请分配。

在具体分配环节,许昌市实行“五级审核、两端公示”制度和“六项原则”。“五级审核、两端公示”制度,即社区接受申请、办事处(乡、镇)初审、区(县)审核、市住建局复核、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五级把关审核,社区接受申请情况和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结果公示。“六项原则”即:优先保障原则、划分批次原则、定量投放原则、定向分配原则、安全承诺原则、阳光透明原则。“五级审核、两端公示”制度和“六项原则”的建立,使许昌市原有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和完善,成为保障性住房公平分配的核心制度。

为避免在分配过程中出现配建房源因地理位置远、户型面积偏小等原因,从而造成房源空置等问题,许昌市实行摇号制度,现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公证处人员和媒体参与,通过电脑摇号的形式,当场产生分配次序,并在媒体、网站上向社会进行公示。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根据摇号的次序进行选房,整个过程体现了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010年以来,许昌市市区共分配公租房6553套,公租房分布全市26个小区。通过配建制,有效减轻财政压力,拓宽了公租房来源渠道,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可以分散居住到不同的高档小区,使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避免形成新的“贫民窟”。

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棚改工作

推动新型城镇化,提升城市建设品味,需要破除陈旧,腾换出更多的发展空间,棚改势在必行。为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许昌市紧紧抓住国家棚改政策机遇,扎实推进棚改“三年攻坚计划”。

在工作推进上,通过建立项目观摩与点评、工作例会、督导督查、排名通报、严格奖惩等工作机制,统领全市棚改工作。各县(市、区)均成立了高规格的棚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抓好辖区内棚改工作的方案制定、项目规划、用地报批、资金筹措、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土地收储等工作,实行县级领导分包项目制度,项目所在地乡(镇、办)均设立指挥部,负责做好入户登记调查、政策解疑释惑、房屋丈量清点、补偿款项发放等工作。一线棚改干部长期吃住在工地,不辞辛劳,耐心细致做群众工作,确保了和谐拆迁,为棚改工作的整体推进作出了巨大贡献。

在此过程中,许昌市认真借鉴外地市好的经验做法,经过调查研究,结合许昌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许昌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实现了棚改模式由“企业主导”向“政府主导”的转变。为让老百姓最大限度享受棚改政策红利,明确了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在周边新建普通商品房销售均价的基础上再提高10%的政策;选择房票购买商品房的,再奖励补偿总额的10%;在规定时间内签约的,每户再给予8万元的奖励,确保了征收补偿方案“接地气”,补偿标准“暖人心”。同时,制定了棚改工作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的个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贡献突出的予以提拔重用,充分调动了广大棚改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为破解融资瓶颈,许昌市抓住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机遇,用足用活国家棚改融资优惠政策。市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全力为项目融资提供政策指导和业务帮助,创新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同时,引入国内知名专业律师团队,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了棚改工作的公平公正、阳光操作,群众利益不受损害。为让老百姓最大限度享受棚改政策红利,许昌市修改了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实现了群众通过棚改“旧房换新房、小房换大房”的愿望,即:旧房按新建商品房补偿,产权调换按1:1.2置换,单套面积小于50平方的,一律按50平方补偿。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出台,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棚改的积极性,部分暂时未列入棚改计划区域的群众主动要求参加棚改。

许昌市棚改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百城建设提质为统领,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妥善安置为重点,探索出了一条政府与市民同心同向行动的棚改新路子,连年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让10余万居民彻底告别了脏乱破旧的棚户区喜迁新居,腾出上万亩土地补齐教育、绿地、游园、体育、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了城市品质,让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2018年许昌市城市宜居度和居民幸福感、获得感、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4项指标均居全省第一。

以人为本,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后期管理和服务是保障房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解决公租房在后期租金收缴、维护、巡查等方面开展难度较大的问题,许昌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快职能转变,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将公租房后期管理及日常维修维护两项工作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内容。

根据公租房后期管理、维修维护的特点和市场供求程度,许昌市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与其签订不超过3年履行期限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委托其进行租赁合同签订、租金收缴、维修维护、日常巡查等工作。同时,把租金收缴完成情况、日常巡查常态开展情况、发现问题解决情况等列入承接主体绩效考核项目。在维修维护方面,委托两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分别对维修项目出具事前预算报告和事后决算报告。待三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资金。节约了维修资金、提高了维修效率、确保了维修质量。

东城区鹿鸣湖畔公租房配建小区优美环境

通过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模式,许昌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把工作人员工作重点转移到后期管理和服务方面,坚持为民服务宗旨,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政府放心、群众满意。一是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经许昌市政府研究同意,市区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使用面积收取,每平方米1元。同时,廉租房保障对象供暖也按使用面积收取,不足部分由市财政解决。二是广泛宣传宣讲政策。利用媒体宣传、现场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向保障对象宣讲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增加政策的知晓度。同时开通便民服务电话,随时向群众解答政策、释疑解惑。三是强化日常服务和管理。配租后,在分配小区电梯间及显著部位张贴《公租房住户须知》,提醒住户注意用电用气安全及居住注意事项。四是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对配租后公租房,每周巡查时间不低于两天,每季度对每个承租家庭不少于一次走访排查。对巡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整改或处理。

在棚改安置房建设环节,许昌市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实现了群众从“要我迁”到“我要迁”的转变。舍得把位置好、环境美、配套优的地块拿出来作为群众的安置地块,高标准、高起点、高档次规划设计,社区卫生站、文化活动站、社区综合管理、综合服务、百货零售、邮政储蓄等公共服务设施一应俱全,使安置群众住得放心、住得舒心、住得安心。如东城区科技佳苑、示范区芙蓉佳苑项目安置地块,位于许昌市中心城区环境最宜居、升值潜力最大的中央公园旁边,商业价值已达每亩700万元以上,安置群众对项目选址无不拍手称快。

魏都区孙庄社区棚改居民领取回迁房屋钥匙

为切实解决拆迁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许昌市采取了一对一帮扶、一对一服务的“两把钥匙责任制”:旧钥匙交出之前,有什么疑问、有什么困难,由专人负责解决;新钥匙接受之前,还有什么承诺没有兑现,由专人负责到底。“两把钥匙”不但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而且真正打开了安置群众的“心锁”。 群众回迁后,全面提升城市社区规范化管理水平,如东城区着力打造智慧社区模式,在社区医疗、居家养老、车位查询、住房维修等方面打造社区网络平台“一键通”。在智慧平台上,工作人员可以与社区进行可视通话,居民有事可直接网上查询、预约,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智慧社区的智能、便捷服务。同时,为解决棚改群众长远生计问题,许昌市还专门出台了面向拆迁安置失地群众的优惠政策,免费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四个一批”的就业创业服务,即公益性岗位安排一批、周边项目消化一批、施工劳务使用一批、自主创业带动一批。通过大力扶持发展社区集体经济,有效解决了群众回迁后的后续生活保障问题。

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许昌市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拓宽住房保障渠道、降低准入门槛,增强住房保障能力,开创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崭新局面。未来,许昌市委、市政府还将继续克难攻坚、开拓进取,带着强烈的使命担当,为广大群众谋福利、为经济社会促发展,继续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努力把许昌市建设成为实力之城,宜居之城,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和幸福之城。

猜你喜欢
安居工程许昌市保障性
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分析及其建议
装备保障性企业财务转型建设的思考
光彩安居工程 点亮幸福之光
安居乐业逢幸事 喜迁新居过大年——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构建“安居工程”实现城乡扶贫一体化
保障性少数群体平等就业权的立法和政策研究
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优化策略研究
许昌市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昆仑寺壁画的揭取与修复
许昌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调查
河南省产业成长的模式研究——以许昌市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