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原常务副指挥长李灵翔(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广元市检察院向广元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广元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灵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担任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灵翔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据悉,李灵翔对抗组织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安排,违规收受礼金;生活腐化堕落;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伙同特定关系人大肆收受财物,甘于被“围猎”。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灵翔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强(正厅级)涉嫌受贿案,由广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