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
参与本次执裁工作的感悟
此次大比武是全国交警系统三年“大练兵”的阶段性总结
大练兵是为了提高交警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实战能力。即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战化。简言之,就是要通过大练兵比武这种形式,以考促学。此次活动形为比武、实为全国性取样调查,客观的反映出了全国各地执法水平及训练现状。例如,32支参赛队在执法流程、安全防护技能、执法语言使用等方面展现基本一致,这体现出从部一级到省市一级的思想、行动一致。同时在比武过程中发现了一些人才,例如,有的参赛队的大队领导综合素质全面、指挥能力突出,这是大练兵活动“练兵先练长”的具体体现;有的参赛队队员临场反应敏捷、控制动作娴熟,配合默契、行云流水,给人以赏心悦目之感,这是大练兵活动“加强应急处突能力的”的具体体现。
“交通违法现场查处和阻碍执行职务应对处置”科目具有鲜明的实战特点
本次比武最大的特点是从过去以强调如何有效开展现场控制,向如何合法启动并有效开展控制转变,这是依法治国在警务实战中的具体体现,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在交管工作的具体落实。所以,这次公安部交管局明确要求科目设计既要考核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还要考核执法结果的合理性(符合立法宗旨、体现执法效率和效果)。这就要求科目的考点要包含业务细节的同时,还要符合当前具体执法环境,能与执法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