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

2020-01-21 14:12
中国经贸导刊 2020年34期
关键词:易地十三五群众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赵辰昕、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司长童章舜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情况介绍

赵辰昕:2015年底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与22个有搬迁任务的省份一道,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取得了决定性成就。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实施的一项专项扶贫工程,目的是通过“挪穷窝”“换穷业”,实现“拔穷根”,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的脱贫发展问题。

“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投入各类资金约6000亿元,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其中城镇安置区5000多个,农村安置点约3万个;建成安置住房266万余套,总建筑面积2.1亿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80.6平方米;配套新建或改扩建中小学和幼儿园6100多所、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万多所、养老服务设施3400余个、文化活动场所4万余个;960多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全部乔迁新居,其中城镇安置500多万人,农村安置约460万人。

2019年底已有920万贫困搬迁群众实现脱贫,今年剩余的40万贫困搬迁群众各地已完成相关退出工作,目前正在接受脱贫攻坚成效考核。

贫困群众易地搬迁后就业能力明显提升,有勞动力的搬迁家庭实现了至少1人就业目标,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据统计,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纯收入从2016年的4221元提高到2019年的9313元,年均增幅30.2%。

为全面评价各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面评估核查,核查组共随机入户走访搬迁群众2333户9445人,结果表明,搬迁群众住房质量安全验收率达100%,子女就学条件改善率达99%、就医条件改善率达99.87%,“两不愁三保障”实现率达100%,搬迁群众满意度达100%。

总的看,“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全面完成,960多万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胜券在握。可以说,这是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在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发生的又一次伟大而深刻的历史性变革,堪称人类迁徙史和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壮举。

归结起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历史性成就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有效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区近1000万贫困人口的脱贫发展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让近1000万贫困群众从以前居住的土坯房、茅草房、危旧房搬进了宽敞明亮、安全牢固的新房,解决了他们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完成了“十三五”全国近1/5贫困人口的脱贫攻坚任务。

搬迁群众完全脱离了生存环境恶劣的特定“贫困空间”,从根本上阻断了贫困的代际传递。这些事实充分证明,易地搬迁让老年人更加幸福,让年轻人更有希望,让小朋友更加阳光。

二是充分体现了经济、社会、生态等多方面的综合效益,为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促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拉动经济发展方面,易地扶贫搬迁直接投资6000多亿元,加上撬动的地方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和社会帮扶等资金,总投资超过1万亿元,有力拉动了贫困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中西部省份500多万人在城镇集中安置,城镇安置率达52%,西南地区部分省份城镇安置率超过90%,有效提升了贫困地区城镇化率,优化了城乡空间布局,为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开辟了新空间。我们统计了几个数据,一些省区城镇化率因易地搬迁分别有所提升,如贵州提升了5个百分点、陕西提升了4.2个百分点、广西提升了3个百分点,在一些地方的市和州提升的效果更加明显。比如,云南昭通市提升了7个百分点、贵州黔西南州提升了12个百分点、云南怒江州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这种变化极其明显。

在促进社会发展方面,全面改善了贫困地区教育、医疗、文化等设施条件,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大幅提升。举两个例子:第一个例子,2020年贵州省搬迁群众子女中共有9745人考上大学,其中有1334人考取了一本院校,有一个特别典型的是,黔西南州晴隆县三宝乡整乡迁入县城后,搬迁家庭子女学习成绩平均提高了60%以上。第二个例子,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2019年有62对新人在安置点喜结良缘,还有很多、很多非常典型的例子,大量的例子充分说明,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果非常鲜明,非常生动。

在生态保护修复方面,各地共复垦复绿搬迁后的旧宅基地100多万亩,推动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不少因承载人口过多而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的贫困地区恢复了“绿水青山”,实现了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一个战场、两场战役的双赢。通过对搬迁后退出的承包地和山林打包开发、规模经营,形成了搬迁群众的“生态股”,把农村资源变资产、把资产变资金,将生态价值转化为搬迁户长期收益。

三是有力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的巨大优势,为全球减贫事业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如此短的时间内,一栋栋新房、一个个新社区拔地而起,使世世代代生活在大山深沟里的贫困群众,搬迁到了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在短期内实现了住有所居、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一揽子解决了脱贫致富和长远发展问题,完成了需要几代人才能完成的历史性跨越。

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千万贫困群众在地理位置上的迁移,而且也是生产生活方式的重建、城乡格局的重构和社会关系的重塑,更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集中力量帮助搬迁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真实写照,是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作出的重大贡献,为其他国家类似地区的减贫和移民事业提供了重要借鉴。

答记者问

记者:与此前开展的扶贫搬迁相比,“十三五”以来易地扶贫搬迁难在哪儿?为什么会称作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

童章舜:扶贫搬迁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有效手段、根本性措施。早在1983年,针对“三西”地区,就是甘肃的定西、河西和宁夏的西海固地区,这一带严重缺水,贫困状况非常的严重。当地探索“吊庄移民”,就是开启了扶贫搬迁的先河。之后,扶贫搬迁成为中国开发式扶贫的一个重要措施。

2001年,国家发改委安排了专项资金,从国家层面有计划、有组织开展了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截止到2015年底,国家发改委一共安排了投资363亿元,累计搬迁的人口是680万,从1983年到2015年整个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是680万。

2015年11月27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说,把易地扶贫搬迁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2015年的12月1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电视电话会议,对“十三五”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动员部署。揭开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序幕。新时期的易地扶贫搬迁叫做脱贫攻坚的头号工程和标志性工程,因为,这是脱贫攻坚的一块硬骨头,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搬迁的规模前所未有。这次易地扶贫搬迁总人口是1000万人,要在五年内完成,规模之大、时间之紧前所未有。“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应该超过了刚才说的上世纪80年代一直到2015年的680万人口,超过了这个规模。超过了相当于三峡移民的近8倍。世界上超过千万人口的国家也只有80多个,现在完成了这项工程,就相当于搬迁了一个中等人口规模的国家。这在中国的历史上,在中国的扶贫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空前未有的。

二是搬迁对象都是贫中之贫。中西部地区有意愿,又有能力搬迁的人口应该说已经基本搬的差不多了,剩余的1000万人,很多都是贫困程度深、原先也一直想搬,但是没有能力搬出来。所以,我们经过多轮的扶持未啃下的硬骨头。

三是适宜搬迁安置的空间严重不足。“十三五”时期,搬迁人口主要集中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这些地区大多是山区、高寒山区、生态条件非常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生态环境敏感脆弱,这些地区人多地少,所以安置地也不好找,安置资源紧张。有的地方是有土无水,有的地方是有水无土。这些问题在西北、西南,特别是三区三州尤为突出。

四是搬迁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链条长。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数万个安置点,关系到近千万搬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包括搬迁对象的识别,安置点的确定、建设、搬迁入住,后期产业的发展、社区管理、拆旧复垦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缺一不可,可以说这次搬迁也是一次不小的社会的重组。这对迁入地政府和迁出地政府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特别是一些跨县安置的任务更加繁重,叫“事非经过不知难”,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实施如此规模、如此艰巨的伟大工程。

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近年来,发改委等部门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成果有哪些工作考虑?

赵辰昕:我们已经开展了一些后续扶持的相关工作。2019年以来,随着各地易地扶贫搬迁的建设任务陆续完成,工作重心已经开始逐步转移到了后续扶持。介绍三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制定出台了后续扶持的相关政策。2019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0个部门研究制定并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是总体上进行了指导。之后,到今年2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12个部门进一步出台了《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这个《措施》更加具体,聚焦了六个方面,其中有25项具体的举措。这六个方面主要包括: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加强安置社区的管理,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工作投入力度,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等。所以说这个政策措施非常明确。在整体的这些框架之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有关部门也在不断推动完善相关的举措,加大支持力度。各个部门陆续出台了实施就业帮扶、社区治理、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等一些专项的政策,可以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第二,全力保障后续扶持资金。我们考虑到部分大型特大型安置区承担了很多同步搬迁户,按照原有的筹资标准,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仍然还存在一些短板。为了弥补这个不足,2019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安排了中央预算内投资35.29亿元,支持贵州、云南、广西等省份大型安置区来补齐配套的教育、医疗设施的短板。

今年以来,财政部也非常支持这项工作,他们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规模264亿元,支持大型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在中央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门安排了48亿元,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就业帮扶和产业培育。财政部还在安排支持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的时候,专门切出了79亿元,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带动就业等相关工作。考虑到后续扶持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配合财政部在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时候,安排了47.83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

第三,分区分类开展精准扶持。督导相关省份对70个万人以上的特大型安置区制定实施了后续扶持的专项方案,统筹整合了各类政策资源予以帮扶。一揽子解决了产业就业、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后续发展问题。还指导地方对30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区重点加大劳务输出力度和培育壮大后续产业。对800人到3000人的中型安置区,重点加强扶贫车间、产业基地建设,对800人以下的小微型安置点,重点培育特色的农牧产业。同时,我们还加大对一些分散安置户的帮扶力度。就是有效分类进行指导特大型安置区、大型安置区、中型安置区和小微型安置点、分散安置户。刚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也进行了相关的工作安排。通过這些具体的办法,推动每个安置区、每名搬迁群众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后续帮扶。

“十四五”时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结合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坚持分区分类精准施策,聚焦“三区三州”等欠发达地区、大型安置区和少数民族搬迁群众,还有“老幼病残弱”等一些特殊群体,进一步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继续加大搬迁群众产业就业帮扶力度,提升完善安置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加强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实现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这样一个目标。

记者:刚才在介绍当中反复提到说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到近千万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请问,相关政策是如何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的,此外,为我国实施类似的重大民生工程又提供了哪些比较好的经验?

童章舜:易地扶貧搬迁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通过五年来的实践,应该说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推进实施机制。这套机制,概括起来讲就是“坚守一个初心、坚持一个原则、严守四条标准、突出五个狠抓”,这是积累下的宝贵经验。

第一,坚守一个初心。搬迁是一个手段,脱贫是目的,搬迁的初心就是脱贫。脱贫的主要目标就是实现“两不愁三保障”,既不能降低标准,也不能调高胃口,就是脱贫的标准。

第二,坚持一个原则。就是“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中央统筹主要是中央层面从顶层设计,制定规划和相关的政策,另一方面,督促检查、抓落实。省负总责,就是省级人民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负总责、负全责、负主体责任。市县抓落实,市县政府负责搬迁的一些具体工作,包括搬迁对象识别、安置点的选址建设,还有群众的搬迁安置,后续的产业、社会管理、拆旧复垦,确保每一户搬迁的对象要精准和落实。

第三,严守四条标准。一是搬迁对象精准的界限,必须是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但是在这个区里还居住着其他的一些农户,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如果他自愿搬迁的话,可以享受到政府在集中安置建设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二是住房面积标线,就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米,这是为满足搬迁群众基本的住房需要而确定的。

三是搬迁不举债的底线,搬迁的贫困户原则上每户的自筹资金不能超过1万元或人均不超过3000元,就是说有的可能5口人家,人均3000元就是1.5万元,很多地方执行是户均不超过1万元,有的地方按人算的,可能5、6个人就是1.8万元,这个也是允许的。规定不举债,目的是让贫困的群众花很少的钱就能够住上安全实用的住房,防止因搬迁建房而举债,影响脱贫的成色。

四是资金项目规范管理的红线,就是说不得超范围使用搬迁专项资金,不得贪污挪用相关资金,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含糊。

第四,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突出五个狠抓。一是狠抓顶层的谋划设计,及时制定了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的规划及相关的配套文件,多次举办政策宣讲会、专题培训班,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狠抓组织动员部署,累计召开了六次全国的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一次全国的电视电话会议,督促指导地方党委政府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全面做好搬迁安置的各项工作。

三是狠抓筹资方式的创新,积极拓展筹资渠道,这五年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800亿元,撬动了包括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低息贷款、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群众自筹等各类资金5200亿元,加起来就是6000亿元,大大提高了人均建房的补助标准,让贫困群众搬得起、搬得出,这样有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的资金需求。这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生动写照。

四是狠抓后续脱贫发展。2019年,及时将工作重心从工程建设转到后续的脱贫上来,多次组织召开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现场会,印发了有关政策性的文件,刚才秘书长也介绍了。还举办了专题的培训班,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支持地方全力做好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等后续各项工作。

五是狠抓问题的纠错纠偏。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工作链条很长,因为点多面广,情况也复杂,实施难度也非常大,个别地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为了及时纠错纠偏,我们不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巡查的工作机制,加大常规性和机动式巡查力度,指导个别地方、有问题的地方深化问题整改,确保政策不走偏。今年又组织专门的力量对“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推动问题清零,确保顺利收官。

下一步,通过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成果,应该说,这一套行之有效的推进实施机制,可以为其他国家重大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提供参考借鉴。

(国家发展改革委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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