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历史剧《爱德华三世》的叙事

2020-02-10 14:35:45彭建华
集美大学学报(哲社版) 2020年4期

彭建华

(福建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亚里士多德《诗学》强调戏剧的本质(精神)是摹仿而不是叙述,戏剧“摹仿行动中的人物”,“[悲剧]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人物的行动,而不是叙述……情节是对行动的摹仿,这里说的情节是指事件的组合”,悲剧是“一种通过表演来表现一切的摹仿”。[1]42詹姆斯·费伦在《作为修辞的叙事》中指出,作为修辞的叙事“意味着叙事不仅仅是故事,而且也是行动,某人在某个场合出于某种目的对某人讲一个故事……由讲述者、故事、情节、读者、目的组成的这样一个基本结构在大多数叙事中至少是双重的:首先是叙述者向他的读者讲故事,然后是作者向作者的读者讲述的叙述者的讲述。”[2] 14修辞的叙事或者写作与阅读的复杂而多层面的过程,是指“要求我们的认知、情感、欲望、希望、价值和信仰全部参与的过程。在这个更大的兴趣范围内,我特别感兴趣的是叙事的各种因素(即人物、事件、背景、叙事话语),也感兴趣于技巧、形式、结构、文类和叙事成规,即它们导致、丰富、干扰,或其他使作为修辞的叙事复杂化的各种方式”。[2]23-24在莎士比亚历史剧中,剧作者(们)把作为知识或者信息的历史事件精心地编织到一个戏剧文本中,而观众/读者则选择性地获取戏剧文本中的知识或者信息,通过观念模式来完成对叙事的重新建构。

莎士比亚的历史剧是一种艺术化的历史写作,它们在舞台上生动有力地表现了被讲述的历史故事,尤其是充满想象力的事件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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