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对传统诗经学命题的义理化改造
——以“六义”说、“二南”说、“淫诗”说为中心

2020-02-10 20:52
关键词:周南朱子朱熹

陈 才

(乐山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乐山 614000;上海博物馆敏求图书馆,上海 200003)

朱子以绍承道统为己任,其思想与学说皆以此为基础而生发。朱子治经,即希冀从“曾经圣人手”的六经入手,以穷圣贤之道和天地自然之理。这与他格物穷理的认识论正相契合,因为格六经亦属于格物的范畴。在诗经学领域,学者为了达到致知穷理的目的,就要以格《诗经》为手段。因此,朱子除了在义理的统摄下综合诸家说法重新注释《诗经》之外,还对传统诗经学命题如“六义”说、“二南”说、“淫诗”说等加以义理化改造,以为学者格《诗经》之助。既有研究大多关注微观方面的考察,尚不能全面反应出朱子的诗经学成就和特色,而宏观方面的研究则有待加强。

一、朱子对“六义”说的重新阐释

所谓“六义”说,是《诗大序》中提出的一个诗经学命题:“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此说源自《周礼·太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朱子很重视“六义”,说:“《诗大序》只有‘六义’之说是。”(1)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2743页。朱子以义理为统摄,对传统的“六义”说加以改造,首次将“六义”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位,并构建出一个自足、完整的体系。

(一)“六义”旧说概述

《诗大序》提出“六义”的命题,之后仅对风、雅、颂加以解说,于赋、比、兴无说。“六义”之中,《毛传》仅“独标兴体”116篇。郑玄《毛诗笺》于《诗大序》“六义”无说,而《周礼注》有说:“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也。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谄,取善事以喻劝之。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颂之言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2)郑玄注,贾公彦疏,彭林整理:《周礼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第880页。此就功用而言“六义”。《郑志》答张逸问曰:“比、赋、兴,吴札观《诗》已不歌也。孔子录《诗》,已合《风》、《雅》、《颂》中,难复摘别。篇中义多兴。”(3)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陆德明音释,朱杰人、李慧玲点校:《毛诗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5页。综观郑玄两处的解说可知,他认为“六义”是六种诗体。孔颖达《毛诗正义》于此有说道:“然则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大小不同,而得并为六义者,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4)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陆德明音释,朱杰人、李慧玲点校:《毛诗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5、15页。孔颖达的“三体三用”说注意到了其中的体、用之别,较郑玄之说完善。

驯至宋代,理学产生,诗经学勃兴。理学家与诗经学者于“六义”皆有关注,或沿郑玄一路,或沿孔颖达一路,提出了不少新的看法。李冬梅《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对宋代学者关于“六义”的观点作了概括:

考宋代学者的解说,无外乎以下三种观点。即“以六义皆为诗之体”、“以六义俱为诗之用”及“以六义之风、雅、颂为诗之体,而赋、比、兴为诗之用”三说。其中第一说以王质为代表,第二说以二程为代表,第三说以郑樵、朱熹等为代表。(5)李冬梅:《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187页。

此说大体得之。宋儒往往推重二程,认为他们接续上了已经中断千年的孔孟道统,所以采用二程之说者不少,比如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一《纲领》述“六义”,就引用了二程之说:

程氏曰:《国风》、大小《雅》、三《颂》,《诗》之名也。六义,《诗》之义也。一篇之中,有备六义者,有数义者。○又曰:学《诗》而不知六义,岂能知《诗》之体也?(6)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一,影宋淳熙九年江西漕台刻本,第17页。

很显然,吕祖谦是遵从二程之说的。作为理学家,吕祖谦用二程之说,在情理之中。但是朱子却并没有采用二程的观点,而是推重二程弟子谢良佐的观点。

朱子《诗传纲领》引谢良佐说:“学《诗》须先识得六义体面,而讽味以得之。”后朱子有注曰:

愚按:六义之说,见于《周礼》、《大序》,其辨甚明,其用可识。而自郑氏以来,诸儒相袭,不唯不能知其所用,反引异说而汩陈之。唯谢氏此说,为庶几得其用耳。(7)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349。

朱子认为,“六义”之间的区别很明显,其功用也容易为学者所知晓,但自郑玄以来,诸儒中唯有谢良佐“庶几得其用”。

(二)朱子的“六义”说

朱子《诗传纲领》于“六义”有详细解说:

此一条本出于《周礼》大师之官,盖《三百篇》之纲领管辖也。《风》、《雅》、《颂》者,声乐部分之名也。《风》则十五《国风》。《雅》则《大》《小雅》。《颂》则《三颂》也。赋比兴,则所以制作《风》、《雅》、《颂》之体也。赋者,直陈其事,如《葛覃》、《卷耳》之类是也。比者,以彼状此,如《螽斯》、《緑衣》之类是也。兴者,托物兴词,如《关雎》、《兔置》之类是也。盖众作虽多,而其声音之节、制作之体,不外乎此。故大师之教国子,必使之以是六者三经而三纬之,则凡《诗》之节奏指归,皆将不待讲说而直可吟咏以得之矣。六者之序,以其篇次。《风》固为先,而《风》则有赋比兴矣,故三者次之,而《雅》、《颂》又次之,盖亦以是三者为之也。然比兴之中,《螽斯》专于比,而《緑衣》兼于兴,《兔罝》专于兴,而《关雎》兼于比。此其例中又自有不同者,学者亦不可不知也。(8)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344页。

由此可知,朱子的“六义”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六义”在诗经学中的地位,二是“六义”在总体上的性质,三是“六义”的具体定义。

关于“六义”的地位,朱子认为,“六义”是《诗经》的“纲领管辖”,确立了“六义”对于学习《诗经》的重要地位。此沿谢良佐之说而有所发挥。

关于“六义”的性质,朱子提出“三经三纬”说。《朱子语类》于此有论:

或问“《诗》六义”注“三经、三纬”之说。曰:“三经,是赋、比、兴,是做诗底骨子,无诗不有,才无,则不成诗。盖不是赋,便是比;不是比,便是兴。如《风》、《雅》、《颂》却是里面横串底,都有赋、比、兴,故谓之三纬。”(焘录。)(9)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40页。

朱子以以赋、比、兴三者为经,《风》、《雅》、《颂》三者为纬。这是沿孔颖达“三体三用”说而有所改造。

关于“六义”的定义,朱子除在此有说外,《诗集传》和《朱子语类》也有与此意思相同而文字略有差异的表述。《诗集传》于“三经”的定义为:“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词也。”(10)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37页。《朱子语类》载朱子于“三经”的定义为:“直指其名,直叙其事者,赋也;本要言其事,而虚用两句钓起,因而接续去者,兴也;引物为况者,比也。”(大雅录。)(11)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39-2740页。关于比、兴之别,朱子说:“比是以一物比一物,而所指之事常在言外。兴是借彼一物以引起此事,而其事常在下句。但比意虽切而却浅,兴意虽阔而味长。”(贺孙录。)(12)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36页。关于三纬,《诗集传》说:“风者,民俗歌謡之诗也。”“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颂者,宗庙之乐歌。”(13)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04、406、402,401、543、722页。《朱子语类》载朱子说:“大抵《国风》是民庶所作,《雅》是朝廷之诗,《颂》是宗庙之诗。”(14)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40页。

从具体的治《诗》实践的角度来看,朱子对毛公“独标兴体”的做法加以完善、改造。《诗集传》中,于《诗经》每一章都标出赋比兴,有赋、比、兴、赋而比、赋而兴、比而兴、兴而比、赋而兴又比、赋或曰兴、比或曰兴、兴或曰赋、兴或曰比12种情况。(15)详参吴洋:《朱熹〈诗经〉学思想探源及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84—192页,尤其是第184—185页表4-1。

当然,朱子“六义”说有未备之处,他自己也注意到了。《朱子语类》载:

器之问:“《诗传》分别六义,有未备处。”曰:“不必又只管滞却许多,且看诗意义如何。古人一篇诗,必有一篇意思,且要理会得这个。如《柏舟》之诗,只说到‘静言思之,不能奋飞’;《緑衣》之诗说‘我思古人,实获我心’,此可谓‘止乎礼义’。所谓‘可以怨’,便是‘喜怒哀乐发而皆中节’处。推此以观,则子之不得于父,臣之不得于君,朋友之不相信,皆当以此意处之。如屈原之怀沙赴水,贾谊言‘历九州而相其君,何必怀此都也’,便都过当了。古人胸中发出,意思自好,看着三百篇《诗》,则后世之诗多不足观矣。”(木之录。)(16)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40页。

朱子并没有否认他的“六义”说有未备处,而是提醒他的学生陈埴,“六义”是理解《诗经》意义的重要手段,有助于解《诗》,但毕竟不是《诗经》文本本身,不宜舍本逐末。

对于朱子“六义”说的研究,今人多从文学角度分析,关注他在赋、比、兴上的见解。惟吴洋先生《朱熹〈诗经〉学思想探源及研究》设有专章(17)吴洋:《朱熹〈诗经〉学思想探源及研究》,第148—197页。,梳理源流,对此作了细致而深入的讨论,最为详备。然诸家所论,关注到了朱子对旧说的发展及其中的变化,却忽视了朱子发展、变化旧说的实际意图。

(三)朱子所作的义理化改造

朱子对“六义”的重新阐释,其实是在义理统摄下综合谢良佐、孔颖达之说,对前儒旧说加以改造,使其完善,以有助于学者习《诗》。朱子于《答潘恭叔》一书中论“《诗》备六义之旨”,剖析郑玄、孔颖达之说,指出其中不足:

六义次序,孔氏得之。但六字之旨极为明白,只因郑氏不晓《周礼·钥章》之文,妄以《七月》一诗分为三体,故诸儒多从其说,牵合附会,紊乱颠错,费尽安排,只符合得郑氏曲解《周礼》一章,而于《诗》之文义意旨了无所益。故鄙意不敢从之,只且白直依文解义,既免得纷纭枉费心力,而六义又都有用处,不为虚设。盖使读《诗》者知是此义,便作此义,推求极为省力。今人说《诗》,空有无限道理,而无一点意味,只为不晓此意耳。《周礼》以六诗教国子,亦是使之明此义例,推求《诗》意,庶乎易晓。若如今说,即是未通经时无所助于发明,既通经后徒然增此赘说。教国子者,何必以是为先?而《诗》之为义,又岂止于六而已耶?《钥章》之《豳雅》、《豳颂》,恐《大田》、《良耜》诸篇当之。不然,即是别有此诗而亡之,如王氏说。又不然,即是以此《七月》一篇吹成三调,词同而音异耳。若如郑说,即两章为《豳风》,犹或可成音节,至于四章半为《豳雅》,三章半为《豳颂》,不知成何曲拍耶?(18)朱熹撰,刘永翔、徐德明校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2308—2309页。

朱子在分析郑玄、孔颖达不足时,对宋儒空谈道理的不足也有揭示。而他自己则构建了一个系统化的“六义”说,以便学者理解《诗》之文义意旨。

具体来说,朱子的义理化改造在两个方面。其一,朱子提高了“六义”的地位,视之为《诗经》的“纲领管辖”。这是朱子的首创。在朱子心目中,体大思精的《周礼》是周公的制作。“六义”既出于《周礼》“六诗”,而《周礼》又以六诗教国子,是因为由此“推求《诗》意,庶乎易晓”。也就是说,在朱子看来,“六义”于诗经学最具重要地位,有助于后人理解《诗经》,而前儒对“六义”关注不够,对“六义”在诗经学上的地位认识不足,非但于学者格《诗经》无所益,甚至还有所妨碍。

其二,朱子以三纬串三经,使“六义”形成了一个自足的、完整的体系。《朱子语类》载朱子说:“立此六义,非特使人知其声音之所当,又欲使歌者知作诗之法度也。”(大雅录。)(19)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37页。理一分殊,学者若知三经之别,就能由此而“知作诗之法度”,了解《诗经》的不同表现手法;若知三纬之分,就能由此而“知其声音之所当”,了解《诗经》的不同体裁特征。

二、朱子对“二南”说的重新阐释

所谓“二南”,即《周南》、《召南》。《诗序》以为正《风》,已将它与“正变”说结合起来。《论语·阳货》中记载孔子提及“二南”:“子谓伯鱼曰:‘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因此,朱子很重视“二南”,将《论语》之说融进《诗经》,提出了一个系统化的“二南”说。

(一)“二南”旧说概述

《诗小序》论“二南”曰:“然则《关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风》,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鹊巢》、《驺虞》之德,诸侯之《风》也,先王之所以教,故系之召公。《周南》、《召南》,正始之道,王化之基。”郑玄《毛诗谱》说:“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孔颖达对此作出申述道:“以圣人宜为天子,贤人宜为诸侯,言王者之风是得圣人之化,言诸侯之风是得贤人之化。”(20)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陆德明音释,朱杰人、李慧玲点校:《毛诗注疏》,第5页。

到宋代,一些诗经学者对“二南”有所关注,比如王质以为《诗经》有南、风、雅、颂四体,程大昌以为《诗经》当是南、雅、颂三体。而理学家则结合《论语》加以阐释,对“二南”的关注点与诗经学者迥异。仅朱子《论孟精义》一书,就罗列了宋代八位理学家之说:

明道曰:“《二南》人伦之本,王化之基,苟不为之,则无所自入。古之学者必兴于《诗》,不学《诗》,无以言,故犹正墙面而立。”

伊川曰:“人而不为《周南》、《召南》,此乃为伯鱼而言,盖恐其未尽治家之道耳。人欲治天下国家,先须从身修家齐来,不然,则是犹正墙面而立也。”

横渠曰:“人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常深思此言诚是。不从此行,其隔着事,向前推不去,盖至亲至近莫甚于此,故须从此始。近试使人家为《周南》、《召南》之事,告之教之,则是为之也。道须是从此起。自世学不讲,殊不成次第,今试力推行之。”

范曰:“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夫妇人伦之始,王化之基,故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欤?”

吕曰:“《周南》、《召南》,正始之道,自身及家,主于内,行之至。不先为此而事其末,则犹正墙面之无识。”

谢曰:“《二南》之诗,发乎情,止乎礼义,人道之极,皆尽性至命之事。”

杨曰:“学道而不为《二南》,皆不得其门而入也,故犹正墙面而立。”

尹曰:“问伯鱼者,恐未尽治家之道。夫之国治天下者,必先修身而齐家也。欲修身而家齐者,苟不为《周南》、《召南》,则犹墙面而立。谓之为者,盖欲其以《周南》、《召南》之道于其家而推之,则无往而不治也。虽文王之圣,亦刑于寡妻,以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况众人乎?”(21)朱熹撰,黄珅校点:《论孟精义》,《朱子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578—579页。

朱子有选择地引用程颢、程颐、张载、范祖禹、吕大临、谢良佐、杨时、尹焞八家之说。当然,这并不代表朱子完全认同这八家之说。

(二)朱子的“二南”说

朱子的“二南”说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朱子《答潘恭叔》书曰:“近再看《二南》旧说,极有草草处,已略刊订,别为一书,以趋简约,尚未能便就也。”(22)朱熹撰,刘永翔、徐德明校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修订本)第22册,第2312页。此书约作于淳熙十四年(1187)二月前后(23)顾宏义:《朱熹师友门人往还书札汇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2313页。,是彼时朱子已对旧说加以改订,但尚未形成定谳。可惜的是,朱子旧说未存世,与今说间的变化不得而知。朱子今说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前说的态度,二是确定“二南”的作者及功用,三是确立“二南”在《诗经》中的地位,四是对“二南”作出系统化阐释。

在《诗集传》中,朱子结合“正变”说来看“二南”:“旧说《二南》为正风,所以用之闺门、乡党、邦国,而化天下也。”他甚至还引用了《小序》王者之风、诸侯之风的原文,并谓:“斯言得之矣。”(24)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01、402、355、356页。也就是说,他在“二南”说上是认同《小序》的观点的。当然,朱子更进一步,接受了苏辙的观点,将王者坐实为文王。他在《诗序辨说》中将《小序》“《关雎》,后妃之德也”的后妃坐实为“文王之妃太姒”;同时又指出《小序》“先王之所以教”的先王“即文王也。旧说以为大王、王季,误矣”。(25)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01、402、355、356页。

朱子对前说的态度,尤其是对理学家的态度,集中体现在《四书或问》中:

或问《二南》何以为《诗》之首篇也?曰:《周南》之诗,言文王后妃闺门之化;《召南》之诗,言诸侯之国夫人、大夫妻,被文王后妃之化而成德之事。盖文王治岐而化行于江、汉之域,自北而南,故其乐章以南名之,用之乡人,用之邦国,以教天下后世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之道,盖《诗》之正风也。曰:诸说如何?曰:程叔子之意善矣,但“不然”以下,辞若有所不足,疑记者之失之也。以尹氏所谓“欲身修而家齐,苟不为《周南》、《召南》,则犹面墙而立”者足之,则其义备矣。若程伯子则语杂,而范氏意宽,皆未有见其端的。至张子所谓为《二南》之事者,则似过之。惟其以是为说,是以其所谓正墙面者,不以为不明乎治家之道,而以为不通乎治国之事者也。其意欲密,而所以为说者反疏矣。吕氏之说,意亦同此。谢氏“止乎礼义”之说,未足以语《二南》。其曰“尽性至命之事”,则亦过之。盖尽性至命之事,固不外此,但语之之序,则未当遽及此耳。岂亦忽《二南》之近小,而必美其言以至于此,然后厌于心欤?然则与圣人此章之意,正相反矣。杨氏以“不得其门而入”为言,亦借用他语之过。此章正为不能明之于内以达乎外耳,岂反欲其自外而入哉?此其恶出而喜入之意,与前所谓好高而忽下者,大略相似,恐习于老、佛之余弊也。(26)朱熹撰,黄珅校点:《四书或问》,《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880—881页。

朱子采《大序》的“正变”说及《小序》,并与《大学》格致诚正、修齐治平这八条目结合起来,说明“二南”置于《诗经》之首的原因。至于理学家之说,也就是前揭《论孟精义》所引八家之说,朱子分析各自不足,惟程颐之说为善,然需要以尹焞修身齐家之说来补足,落到实处以便切己体察,才算完备。

朱子以“二南”为周公所采文王之世的诗篇,可以为后世君子所取法。《诗集传》曰:

武王崩,子成王诵立。周公相之,制作礼乐,乃采文王之世风化所及民俗之诗,被之筦弦,以为房中之乐,而又推之以及于乡党邦国。所以著明先王风俗之盛,而使天下后世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者,皆得以取法焉。盖其得之国中者,杂以南国之诗,而谓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国而被于诸侯,不但国中而已也。其得之南国者,谓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国被于南方,而不敢以系于天子也。”(27)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01—402、351、356页。

朱子在《诗集传序》中确立了“二南”在诗经学中的地位:“本之《二南》以求其端,参之列国以尽其变,正之于《雅》以大其规,和之于《颂》以要其止,此学《诗》之大旨也。”(28)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01—402、351、356页。是朱子以“二南”为《诗经》之端,要学《诗经》,需本之于此。《诗序辨说》之说可为此说之注脚:“王者之道,始于家,终于天下。而《二南》正家之事也。王者之化,必至于法度彰,礼乐著,《雅》、《颂》之声作,然后可以言成。然无其始则亦何所因而立哉?”(29)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01—402、351、356页。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之说可与此参观:“《周南》《召南》,《诗》首篇名。所言皆修身齐家之事。正墙面而立,言即其至近之地,而一物无所见,一步不可行。”(30)朱熹撰,徐德明校点:《四书章句集注》,《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222页。朱子还认为“《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31)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365,411页。,将“二南”之正风与其他十三国风之变风区别开来。姜龙翔《论朱子〈诗集传〉对二〈南〉修齐治平之道的开展》引张元之说,认为“朱子确实将二《南》视为《诗经》之纲领”(32)姜龙翔:《论朱子〈诗集传〉对二〈南〉修齐治平之道的开展》,《清华中文学报》,2012年第7期,第63页。,不确。朱子《诗传纲领》未提及“二南”,黎靖德所编《朱子语类》将“二南”附于《关雎》篇之后而并未列入“纲领”部分,是朱子并不以“二南”为《诗经》的纲领。

朱子将“二南”25篇诗联系起来,作出系统化的解释。朱子《诗集传》于《周南》末注云:

按此篇首五诗皆言后妃之德。《关雎》举其全体而言也,《葛覃》、《卷耳》言其志行之在己,《樛木》、《螽斯》美其德惠之及人,皆指其一事而言也。其词虽主于后妃,然其实则皆所以著明文王身修家齐之效也。至于《桃夭》、《兔罝》、《芣苢》则家齐而国治之效。《汉广》、《汝坟》则以南国之诗附焉,而见天下已有可平之渐矣。若《麟之趾》则又王者之端,有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故复以是终焉,而《序》者以为《关雎》之应也。夫其所以至此,后妃之德固不为无所助矣。然妻道无成,则亦岂得而专之哉!今言诗者或乃专美后妃而不本于文王,其亦误矣。(33)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365,411页。

朱子将后妃延伸到文王之化,“把本来零散的诗篇连系成一内圣外王的组诗”(34)林庆彰:《朱子〈诗集传·二南〉的教化观》,《朱子学的开展——学术篇》,第66页。:以《周南》前5篇言后妃及其志、其德,意在说明文王身修而家齐,次3篇言文王家齐而国治,次2篇言文王国治而将可天下平,末篇《麟之趾》为首篇《关雎》之应。朱子《诗集传》于《召南》末注云:

愚按:《鹊巢》至《采苹》言夫人、大夫妻,以见当时国君、大夫被文王之化,而能修身以正其家也。《甘棠》以下,又见由方伯能布文王之化,而国君能修之家以及其国也。其词虽无及于文王者,然文王明德新民之功,至是而其所施者溥矣。抑所谓其民皥皥而不知为之者与?唯《何彼襛矣》之诗为不可晓,当阙所疑耳。(35)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20页。

《召南》14篇,为诸侯之风,朱子将除《何彼襛矣》外的13篇与文王之化联系起来:以前4篇为诸侯、大夫受文王之化而修身、齐家,其余9篇为方伯传布文王之化、诸侯齐家而治国;而《小序》以《驺虞》为《鹊巢》之应,朱子也是认同的。林庆彰谓:“《召南》诗篇的排列,一如《周南》,在朱子的诠释下也成了一有教化意义的组诗。”(36)林庆彰:《朱子〈诗集传·二南〉的教化观》,《朱子学的开展——学术篇》,第66页。其说大体得之,只是尚未注意到朱子的解释将《召南》与《周南》关联起来,以圣主文王与贤臣相配。

(三)朱子所作的义理化改造

朱子综合《小序》和宋儒程颐、尹焞之说,对“二南”加以义理化改造,建构了自己的“二南”说。

其一,朱子将“二南”融进自己建构的道统体系里。朱子将“二南”与《论语》“正墙面而立”联系起来,也就是与孔子思想联系起来。同时,朱子结合《大序》的“正变”说、《小序》的王者之风与诸侯之风说,以为“二南”是周公所采文王之世的诗歌,其中展现的是文王之化。也就是说,“二南”体现的是“道心”,可以化育“人心”,以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

其二,朱子赋予“二南”以政治哲学解读,寄寓了儒家的政治理想。朱子将“二南”联系起《大学》三纲领中的明德、新民和八条目中的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着眼于形而上处,落实到形而下中,建构了一个完整严密的政治理论体系。姜龙翔逐篇分析朱子的“二南”说,认为:“王道教化实施之本在于齐家,二《南》则具有完整开展的次序,透过朱子的诠释,使二《南》原本不甚相属的诗篇,从而建构了非常紧密的关系,并以之作为儒家理想中由齐家之本迈向王道大成的治国蓝图。”(37)姜龙翔:《论朱子〈诗集传〉对二〈南〉修齐治平之道的开展》,《清华中文学报》,2012年第7期,第100页。此说虽未能揭明其中实质,然大体得之。据《朱子语类》载:

问:“《二南》之诗,真是以此风化天下否?”曰:“亦不须问是要风化天下与不风化天下,且要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云云里面看义理如何。今人读书,只是说向外面去,却于本文全不识。”(木之录。)(38)黎靖德辑,郑明等校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7册,第2771册。

朱子从本文入手,通过对具体篇目的解读,展现了文王时期的主圣臣贤、民风淳厚。其目的在于可以为后世上至天子、下至庶民所取法。也就是说,朱子通过“二南”,寄托了自己正君心、正人心的政治关怀。

三、朱子对“淫诗”说的重新阐释

《论语》中记载孔子说过“郑声淫”,并主张“放郑声”,后世在郑声是否就是《郑风》、淫是过度还是淫靡两个问题上存在争议。尽管如此,后世许多学者还是以《论语》为据,认为《诗经》中存在淫诗,从而形成了“淫诗”说,并逐渐成为诗经学中的一个重要命题。

(一)“淫诗”旧说概述

虽然汉唐时期“淫诗”说逐步形成,但当时的诗经学者尚未形成系统的“淫诗”说,郑玄只提出《诗经》中部分篇目是刺淫,孔颖达于此也无关于淫诗的系统论述。关于“淫诗”说的发展脉络,李冬梅《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和吴洋《朱熹〈诗经〉学思想探源及研究》均作了详细梳理。(39)李冬梅:《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第210—231页;吴洋:《朱熹〈诗经〉学思想探源及研究》,第101—124页。他们都注意到,班固《汉书·地理志》提出“郑俗淫”,并引用《诗经·郑风》中《出其东门》和《溱洧》的诗句;《白虎通义·礼乐》也有与《汉书·地理志》一致的表述;许慎《五经异义》则将“郑声淫”等同于“郑诗淫”。吴洋还注意到《礼记·乐记》中提出的“郑卫之音”对后世的影响。

宋代,理学家对《论语》的关注超过以往学者,“郑声淫”成为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不同于汉唐时代的是,宋代的诗经学者参与到讨论中,使得“淫诗”说的讨论开始繁荣起来。李冬梅认为:“宋人谓《诗经·国风》中有‘淫诗’者,以欧阳修、郑樵、朱熹、王柏为代表,而其中尤以朱熹为集大成。”之后,李氏对四家之说作了详细讨论。(40)李冬梅:《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第217—231页。吴洋则关注到吕祖谦与朱子关于淫诗的争论:吕祖谦认为,孔子删《诗》、正乐,不该保留淫诗与淫声;朱子则将郑声与郑诗关联起来,对吕祖谦说进行了辩驳。(41)吴洋:《朱熹〈诗经〉学思想探源及研究》,第119—121页。

(二)朱子的“淫诗”说

在《诗集传》中,朱子对淫诗提出比较具体的观点:

《郑》、《卫》之乐,皆为淫声。然以《诗》考之,《卫诗》三十有九,而淫奔之诗才四之一。《郑诗》二十有一,而淫奔之诗已不翅七之五。《卫》犹为男悦女之词,而《郑》皆为女惑男之语。卫人犹多刺讥惩创之意,而郑人几于荡然无复羞愧悔悟之萌。是则郑声之淫,有甚于卫矣。故夫子论为邦,独以郑声为戒,而不及卫,盖举重而言,固自有次第也。《诗》可以观,岂不信哉!(42)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481页。

朱子联系《礼记·乐记》“郑卫之音”来谈淫诗,并与孔子“放郑声”联系起来,认为诗经中存在不少篇目的淫诗。至于朱子所确定淫诗的具体篇目,自马端临《文献通考》最先提出有24篇,之后,特别是近些年又有不少学者对此发表不同见解,并作了细致的考察与分析。此非本文关注点,故不具论。

朱子以《鄘风·桑中》为“桑间”之篇。吕祖谦则在《吕氏家塾读诗记》中辨析朱子的“淫诗”说。淳熙十一年(1184),即吕祖谦殁后的第三年,朱子作《读吕氏诗记桑中篇》,针对吕祖谦的观点,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淫诗”说。约淳熙十三年(1186),朱子撰《诗序辨说》,在《读吕氏诗记桑中篇》基础上加以修订,可视作其“淫诗”说定论。其文曰:

此诗乃淫奔者所自作。《序》之首句以为刺奔,误矣。其下云云者,乃复得之《乐记》之说,已略见本篇矣。而或者以为刺诗之体,固有铺陈其事,不加一辞,而闵惜惩创之意自见于言外者,此类是也。岂必谯让质责,然后为刺也哉!此说不然。夫诗之为刺,固有不加一辞而意自见者,《清人》、《猗嗟》之属是已。然尝试玩之,则其赋之之人犹在所赋之外,而词意之间犹有宾主之分也。岂有将欲刺人之恶,乃反自为彼人之言,以陷其身于所刺之中,而不自知也哉!其必不然也明矣。又况此等之人,安于为恶,其于此等之诗,计其平日固已自其口出而无惭矣,又何待吾之铺陈而后始知其所为之如此,亦岂畏吾之闵惜而遂幡然遽有惩创之心邪?以是为刺,不唯无益,殆恐不免于鼓之舞之,而反以劝其恶也。或者又曰:《诗》三百篇,皆雅乐也,祭祀朝聘之所用也。桑间、濮上之音,郑、卫之乐也,世俗之所用也。雅、郑不同部,其来尚矣。且夫子答颜渊之问,于郑声亟欲放而絶之,岂其删诗乃录淫奔者之词,而使之合奏于雅乐之中乎?亦不然也。《雅》者,《二雅》是也。《郑》者,《缁衣》以下二十一篇是也。《卫》者,《邶》、《墉》、《卫》三十九篇是也。桑间,《卫》之一篇《桑中》之诗是也。《二南》、《雅》、《颂》,祭祀朝聘之所用也。《郑》、《卫》、桑、濮,里巷狭邪之所歌也。夫子之于《郑》、《卫》,盖深絶其声于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于诗以为戒。如圣人固不语乱,而《春秋》所记无非乱臣贼子之事,盖不如是无以见当时风俗事变之实,而垂监戒于后世,故不得已而存之,所谓道并行而不相悖者也。今不察此,乃欲为之讳其《郑》、《卫》、桑、濮之实,而文之以《雅》乐之名,又欲从而奏之宗庙之中、朝廷之上,则未知其将以荐之何等之鬼神,用之何等之宾客,而于圣人为邦之法,又岂不为阳守而阴叛之耶?其亦误矣。曰:然则《大序》所谓“止乎礼义”,夫子所谓“思无邪”者,又何谓邪?曰:《大序》指《柏舟》、《緑衣》、《泉水》、《竹竿》之属而言,以为多出于此耳,非谓篇篇皆然,而《桑中》之类亦“止乎礼义”也。夫子之言,正为其有邪正美恶之杂,故特言此,以明其皆可以惩恶劝善,而使人得其性情之正耳,非以《桑中》之类亦以无邪之思作之也。曰:荀卿所谓“《诗》者,中声之所止”,太史公亦谓“《三百篇》者,夫子皆弦歌之,以求合于《韶》、《武》之音”,何邪?曰:荀卿之言固为正经而发,若史迁之说,则恐亦未足为据也,岂有哇淫之曲而可以强合于《韶》、《武》之音也耶!(43)朱熹撰,朱杰人校点:《诗集传》,《朱子全书》(修订本)第1册,第364—366页。

这里的“或者”,即指吕祖谦。关于淫诗,朱子在辩论吕祖谦观点的同时表明他的观点:一、淫诗的性质。吕祖谦认为《桑中》等诗篇为诗人刺淫之作,而朱子认为是淫奔者自作。朱子不信《大序》美刺之说,故就此与吕祖谦辩论。二、《诗》乐的性质。吕祖谦认为,孔子放郑声,又删《诗》,不应当存录淫诗。朱子据《春秋》记乱臣贼子以垂戒后世为证,认为雅乐郑声可以并存,淫诗可以“深絶其声于乐以为法,而严立其词于诗以为戒”。三、《诗经》的思想。《大序》说“止乎礼义”,孔子说“思无邪”,吕祖谦据此认为,《诗经》中不当有淫诗:“诗人以无邪之思作之,学者亦以无邪之思观之。”(44)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卷五,影宋淳熙九年江西漕台刻本,第7页。而朱子则据此认为:“今必曰彼以无邪之思铺陈淫乱之事,而闵惜惩创之意自见于言外,则曷若曰彼虽以有邪之思作之,而我以无邪之思读之,则彼之自状其丑者乃所以为吾警惧惩创之资耶?”(45)朱熹撰,王铁校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3册,第3371页。

(三)朱子所作的义理化改造

朱子认为:“《诗》本人情,该物理,可以验风俗之盛衰,见政治之得失。”(46)朱熹撰,徐德明校点:《四书章句集注》,《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180页。朱子说《诗》,重视人情物理,承认《诗经》尤其是《郑风》和《卫风》中存有诸篇淫诗。在吸收前儒,特别是郑樵观点与辩驳吕祖谦观点的基础上,朱子加以义理化改造,逐步形成了自己的“淫诗”说,并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朱子承认人性之外还有人情的存在,以补汉唐儒学心性论之不足。汉唐诗经学者主要从政治角度来解读《诗经》,以美刺说《诗经》,吕祖谦亦从之。而朱子则是从人情的角度解读郑、卫之诗,承认《诗经》中存在一些男悦女、女惑男的淫诗。他或许受“理一分殊”的哲学思想影响,认为《诗经》持理为正,但内容上可以“分殊”,不必都正。虽然朱子的“淫诗”说不如今人的“情诗”说符合人情,但毕竟较之汉儒前进了一大步。姜龙翔认为:“朱子对淫奔诗的界定虽是由其理学思想出发,否定诗人情性,进而对于民歌抒发自由情感的本质有所误解。”(47)姜龙翔:《朱子“淫奔诗”篇章界定再探》,《台北大学中文学报》,2012年第12期,第99页。其说不确。

其次,朱子以道心规范人心,以天理规范人欲,将淫诗规范在孔子思想的范围内。“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朱子不同意吕祖谦的主张,认为人心、人欲是客观的存在,所以孔子删削之后的《诗经》还存在淫诗。而惟危之人心需要惟微之道心来规范,人欲需要天理来规范,所以,淫诗有邪,而学者需要以无邪之思来切己体察。朱子以淫诗亦具有教化功能有效地回应了吕祖谦《吕氏家塾读诗记》的质疑,合理地将孔子“思无邪”、“郑声淫”、“放郑声”等思想串联起来。

四、小结

宋儒说《诗》,强调义理,形成了独具时代风貌的特色。他们除了提出一些新的诗经学命题如“本末论”、“南乐独立”说等之外,还对汉唐诗经学中的一些核心命题,如“六义”说、“美刺”说、“正变”说、“二南”说、“淫诗”说等提出了一些颇具洞见的新说。而朱子则较其他宋儒走得更远,他不信“美刺”说,而对“六义”说、“二南”说、“淫诗”说等作出义理化改造,集诸家之大成,提出自己的观点,对后世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在《诗集传》、《诗序辨说》《诗传纲领》《四书章句集注》等著述和与友朋的辩论中,朱子将“六义”说、“二南”说、“淫诗”说与周公、孔子思想关联起来,纳入他的道统体系加以哲学化解释,形成了自足而完整的体系,成为其重建诗经学的一部分,也成为其博大精深的思想学说体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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