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特区到先行示范区:中国发展道路的“特区”范式

2020-02-11 23:58
江西社会科学 2020年1期
关键词:经济特区特区经济

经济特区的中国实践浓缩呈现了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内在逻辑,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提供了典型化事实。研究表明:以经济特区为起点的制度试验在中国取得了巨大成功,从沿海经济特区到沿河、沿边经济特区,再到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港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渐进式改革开放路径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特区范式”。经济特区不仅仅只是一个特殊开发区域,它们更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一项重要机制,以特区为起点的渐进式、非均衡发展路径也是中国整体制度改革道路上规避风险的最优路径,经济特区通过持续的动态演进保证了改革开放的延续性。新时代下,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需要进一步深化经济、社会、政治等领域的全方位改革,在实践中积极创新经济发展方式和区域协同方式,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最终实现高质量、法治化、民生幸福及可持续的综合发展目标。

经济特区是国民经济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工具和发展手段,截至2015年,世界上的经济特区数量已经超过4300个,涵盖全球四分之三的国家。[1]但是,并非所有的经济特区都取得了成功,如中国经济特区一般的成功案例更是少见。本文认为,经济特区在中国并不只是一个特殊的区域或城市概念,它首先是中国改革与发展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特区的发展和中国道路紧密相连,特区试验和中国道路的扩展相辅相成。[2]以经济特区为起点,中国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探索征程。40年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持续发扬敢试、敢闯精神,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当之无愧的“试验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试验结果表明,中国经济特区自身的发展首先是非常成功的,尤其是深圳经济特区创造了一个个发展奇迹,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产生了广泛而又深刻的影响。与此同时,经济特区也非一个静止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演进的过程。随着发展阶段和国内外环境的变化,经济特区的概念不断丰富,逐渐扩展到整个沿海地区和内陆各省、自治区,各种类型的经济特区在全国各地涌现,持续为中国整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2019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升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经济特区开始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改革开放,推进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率先探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路径。

因此,中国经济特区揭示的并不只是一个局部的、静态的区域发展经验,而是中国整体发展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研究价值最深刻的体现在延续40多年的动态改革逻辑中,这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参考。经济特区的中国实践突破了西方经济理论的教条,着眼于中国经济特区的实践浓缩了中国经济发展道路的内在逻辑,它既为现代经济发展理论提供了新的研究样本,也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提供了典型化事实。本文接下来一方面将经济特区置于中国整体改革开放进程中,另一方面强调经济特区的动态演进过程,从过程视角考察经济特区与中国发展道路的演进逻辑。本文的研究价值在于以经济特区为切入点,将个体和整体的发展、单个区域的开发和中国整体道路相统一,从而有助于更全面理解经济特区的成功经验,也有助于以小见大,洞悉中国发展道路的理论逻辑。

一、中国经济特区的空间演进路径

中国经济特区在实践中体现为一个应国内外环境变化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1979年,中央在深圳蛇口设立了第一个对外开放的工业区。1980年,深圳经济特区正式成立,同年设立的经济特区还包括珠海、汕头、厦门。1984年,中国进一步将经济特区的试验推向沿海14个港口城市,在这些城市设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激励更多新兴产业和城市的发展。1988年,海南经济特区成立。1990年,上海浦东新区成立。在此之后,各种类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园区等特区纷纷成立。2013年以来,中国先后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18个省、直辖市成立了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探索了以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特区。2017年,中国决定在雄安建设国家级新区,雄安就此成为继深圳特区、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新区。2018年,海南成立自由贸易港,标志着中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化。2019年,深圳经济特区升级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中国改革发展的大幕伴随着上述重大事件徐徐展开,中国道路亦伴随着经济特区的实践不断扩展。

(一)从深圳经济特区到海南经济特区

传统意义上的中国经济特区通常指的是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五个地区。20世纪80年代初,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禁锢逐渐被打破。1979年7月,中央决定率先开放广东和福建两省。1980年8月,广东省的深圳、珠海和汕头被指定为经济特区,《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经济特区正式获得了法律授权。1980年10月,福建省厦门设立经济特区。这四个经济特区的直接目标就是促进经济发展,它们享有特殊的金融、投资和贸易特权,且远离政治权力中心,以尽量减少潜在的改革风险。中央鼓励这些地区采取务实和开放的经济政策,大胆试验和进行政策创新,如果试验成功,则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同年,邓小平同志在视察深圳、珠海和厦门经济特区后提出:“我们还要开发海南岛,如果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3](P52)1988年4月我国成立了海南经济特区。同年,海南发布了《海南经济发展战略》,明确了经济发展规划,大规模的特区建设逐渐展开。从中央赋予海南的各项优惠政策来看,海南经济特区的范围更大,政策也更优惠。

从深圳经济特区到海南经济特区的发展经验来看,改革和开放是贯穿其发展过程的主线,大胆地改革创新、探索开放型、外向型经济体制,建设全面开放格局贯穿经济特区建设始终。国家对于这五个经济特区的要求都是坚持先行先试,要求它们“敢闯”“敢试”,要“杀出一条血路”。邓小平同志说:“没有一点闯的精神,没有一点冒的精神,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干不出新的事业。”[3]当然,五个特区在改革开放的意义上虽然并列,但其成立的时间并不完全相同,不同省份之间的文化环境、发展起点等背景存在很大差异,因此这五个特区承担具体功能并不完全相同,发展结果也存在很大差异。

(二)从沿海经济特区到沿河、沿边开发开放新区

作为中国整体改革开放政策的一部分,设立深圳等五个经济特区仅仅只是开始。1984年,中共中央决定进一步开放大连、秦皇岛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将经济特区试验扩展到更多区域,并在这些城市设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提供特殊投资激励措施以进一步吸引外资,发展新兴产业尤其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其中,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中国正式设立的第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随后,更多的沿海开放城市设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使其逐渐成为沿海开发开放的重要载体。[4]随着这些地区的成功,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决定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闽南金三角(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建设沿海经济开放区,强调这些地区要按出口贸易的需要发展加工业,按加工的需要发展农业和其他原材料的生产,同时提供优惠激励措施,以促进出口生产和外国资本流入。[5]1988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沿海经济开放区的范围,将辽东半岛、山东半岛、环渤海地区的一些城市及其所辖县列为沿海经济开放区,开放区域达到288个市县,约32万平方公里,涵盖全国1.6亿人口,旨在进一步加快沿海地区发展,形成沿海和内地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区域开放格局。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在长江沿岸,东北、西南和西北部分边境市、县,以及11个内陆地区省会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政策,加快内陆省、自治区对外开放的步伐。[6]在这个过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特区得以建立和发展,例如北京设立了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成为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也成为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前身。[7]

中国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丰富了经济特区的实践内涵,在具体的发展方式上,多数开发区是以土地开发(通过土地抵押换取原始发展资金、依托土地资源与劳动力优势)和对外开放(借助对外开放的有利条件)为主要手段,从而吸引资本进入,实现资本的技术溢出效应。[8](P136)在这一开发逻辑下,中国经济特区利用外资的数量迅速增加,引进产业的层次和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对中国工业化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7年末,我国各类国家级产业园区已经达到552家,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最初的14个扩展到了219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达到156家,国家级保税区108家,国家级出口加工区27家,国家级边境经济开发区19家,其他国家级开发区23家(旅游度假、台商投资、新区、保税港区等)。[8](P23)数量扩张的同时,园区的空间分布更加合理,从最初的沿海集聚逐渐扩展到了内陆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也从基础性产业拓展到技术密集型产业。随着沿海开放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断提高,沿边开放逐渐成为中国经济开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上中央正式批准喀什设立经济特区,旨在依托国家特殊优惠和扶持政策,发挥其面向中亚、南亚、西亚的广阔市场优势,加快超常规发展步伐,努力把喀什建设成为世界级的国际化大都市。[9]至此,中国实现了从沿海经济特区到喀什边疆经济特区的联通,沿边经济特区成为发展区域经济,深化“与邻为善”“与邻为伴”及“睦邻安邻富邻”政策的重要载体,成为中国“先富带动后富”及“人人享有发展改革成果”的重要手段。[10]

(三)从经济特区到自由贸易区

随着中国经济特区地域范围的扩大,特区开放的深度也在不断增加。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中国开始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意味着中国开放型经济进入新阶段,对外开放的深度进一步提升。2013年成立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中国自贸区建设开了局,标志着自贸区成为中国改革开放新的试验田。2014年以来,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先后获批,自贸区总数达到18个。根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8年底,除海南以外的11个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立企业61万家,其中外资企业3.4万家,自贸区以不到全国万分之二的面积吸引了12%的外资,创造了12%的进出口,累计202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到全国范围。至此,中国形成了从沿海到内陆,从北到南、由东至西的新的改革开放“雁阵”,彰显了中国建设开放型经济的坚定决心,同时表明经济特区将在更高层级、更广领域推动对外开放和经济转型升级。

(四)从自由贸易区到自由贸易港

自由贸易港是一个比自由贸易区涵盖范围更大、功能更全的概念,自由贸易港政策对发展外贸确实极为有利,但是综合考虑我国当前的外贸、经济运行态势,税收监管政策等因素,以及经济特区发展的渐进式安排,目前还不宜在全国范围内过快推进。[11]2018年,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以海南为试点建设自由贸易港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同时选择海南作为试点有其内在的必然性。海南的对外开放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海南建省之初就提出将海南全省建设成为境内关外的特别关税区,以此将海南全岛直接推向全国,从而探索出一条比深圳等其他特区更特、全国最大的特区,但是这一设想并未实现。[12]基于海南的比较优势,海南在2000年正式推出了建设“国际旅游岛”的设想,并以旅游业为核心逐渐扩展至现代服务业的全面开放。2009年,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的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13]此外,海南在建省之初就实行了省直管县的扁平化体制,率先探索推进了企业股份制改革,率先推进了粮食价格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的改革,近年来还在“多规合一”改革上走在了全国前列。[14]在自由港的框架下,海南进一步探索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新体制,这与此前的改革试验也是一脉相承的。因此作为一个“两头在外”的岛屿经济体,海南只有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释放经济活力才能实现持续的发展,[13]这既标志着海南站到了更高的起点,也标志着经济特区进入到更高的实践层次。

(五)从经济特区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

进入到21世纪之后,中国经济特区已经发展到相当高度,尤其是深圳经济特区已经成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际化都市。但是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竞争格局的剧烈变化,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压力不断增加,社会和政治领域的矛盾逐渐突出。这就要求中国经济特区继续探索如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继续发挥特区精神,深化改革开放。例如,在经济体制方面,经济特区要进一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完善中、高级要素市场,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在行政体制方面,经济特区要继续简政放权,为深化改革凝聚强大动力;在文化和社会体制方面,经济特区要继续引领创建市民社会,为公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文化服务。2019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一方面标志着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各项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得到了充分认可,另一方面标志着以深圳为代表的中国经济特区将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继续探索试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继续向前发展。新时代下,中国经济特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与市场的协同机制,通过深层次的改革试验和自主创新,探索中国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新时代下,简单的学习、引进、模仿已经难以满足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制度需求,中国经济特区探索制度创新的方式也将由模仿借鉴向自主性创新转变,将在高质量发展、法治城市典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和可持续发展先锋等方面继续探索试验。

二、中国经济特区的制度实践特征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奇迹震惊世界,尤其是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国家、印度等被中国的特区模式深深震撼,先后在国内掀起了经济特区建设浪潮。事实上,经济特区并非中国首创,但在中国却应用的最为成功。①20世纪50年代以来,始自香农的经济特区形式在东亚、南美洲等发展中国家得到了广泛应用,在推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国外经济特区相比,中国经济特区的独特性集中体现在它是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产物,中国经济特区首先是作为一种改革机制存在的。[15]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政策,就没有中国经济特区的产生。同样的,如果没有经济特区的持续试验,也就没有市场经济在全国范围的确立和发展。[16]经过40年的试验,经济特区已经完全融入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大局,成为中国渐进式发展路径的最优实践策略,以及中国经济和社会制度变迁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一)经济特区首先是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一项重要机制

中国的经济特区不仅仅是一个又一个的特殊开发区域,它们更是中国整体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机制,这种改革机制集中体现经济特区不但要率先实践市场经济,冲破全国范围的计划主义樊笼,还要将成功经验推广至全国,推动改革开放向内地的纵深发展。回顾中国经济特区发展历程,中央设立经济特区的初衷就在于通过局部、边缘地区的政策试验,率先推动计划经济体制变革,继而将成功经验逐步推广至全国,实现整体发展与改革目标。因此,中国经济特区不仅是技术、知识、管理和对外经济政策的窗口,它们更是改革的窗口,经济特区肩负着为全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经济体制改革探索道路的使命。[17]在40年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经济特区始终以深化改革为主要使命,始终围绕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进行实践,其中的核心则是探索如何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5]事实上,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换正是通过经济特区的一系列试验产生的。以深圳经济特区为例,从1979年开始,深圳率先在工程建设制度、土地使用权制度、劳动用工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住房制度、分配制度、文化观念等方面大胆创新。在一系列的制度探索过程中,深圳经济特区在思想观念领域不断创新,包括时间和效率观念、民主和法治观念、市场经济观念、公平竞争观念、开拓进取观念、创新探索等。[18]围绕建立资本和劳动力两个要素市场,中国经济特区不断释放计划经济体制对生产要素的束缚,逐渐形成了明确的市场主体,激励了市场主体的生产性努力,由此创造出了发展的新动力。40年来,在经济特区的试验带动下,中国成功地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了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转变,实现了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促进发展到以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的转变,持续推动着经济和社会的向前发展。

(二)经济特区是中国渐进式改革道路上规避风险的最优路径

回到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最早一批的经济特区全部都远离政治、经济中心,且发展起点极低,其中深圳、珠海更是由小渔村演变而来。如此安排首先是为了控制制度改革的风险,设立经济特区于是成为中国改革发展道路的一项关键策略。相比世界多数经济特区,中国经济特区鲜明地体现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演变特点。换而言之,国外许多经济特区大多建立在具有一定基础的经济中心地带,在设立特区之前就已经历了多年的发展积累。反观中国经济特区最早选择的却是远离全国政治经济中心的几个小渔村,可谓一穷二白毫无发展基础,设立特区就是为了大胆试验新体制,以解决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因此,越是边远落后的经济特区越是展现了强大的发展动力。虽然中国经济特区的起点非常低,例如深圳和珠海原来都是极端贫穷落后的自然村落,产业层次极其低下,但是由于工业基础接近于零,客观上避免了结构扭曲问题,这对于日后的发展反而是一大优势,这也是深圳、珠海经济特区的发展优于汕头经济特区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见初始禀赋的差异对于国内外经济特区的发展结果也能够产生深刻的影响。与此相反,印度的多数经济特区位于国内较为发达的地区,超过一半的经济特区位于主要城市附近,发展阻力很大,导致特区潜在的增长效应无法发挥出来。

作为最早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试验区域,中国经济特区率先享受到了市场经济改革的红利,创造了强大的发展动力,使得中国经济特区在经济起飞时就拥有了领先于其他区域的先行优势。以经济特区为起点的制度试验路径在中国得到了成功实践,逐渐形成了经济发展的“特区范式”。[15]这一范式集中体现在以特区为起点的渐进式、非均衡发展路径,这一路径是中国整体制度改革道路上规避风险的最优路径,也是特区自身发展的重要前提。这种非均衡的、渐进式试验保障了试验主体的收益最大化。特区经济迅速起飞,当特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特区范围进一步向外扩展,向全国更多地区推广试验成功的制度经验,继而带动整个国家的经济起飞。

(三)经济特区是中国整体制度改革的持续探索者

在促进制度改革和改革的延续性方面,中国经济特区也为其他国家提供了典范。40年来,中国的开放发展战略按照沿海、沿江、沿边的次序梯度展开,中国经济特区也经历了初始培育、快速成长、稳定发展、创新升级的动态演变,表明每一个经济特区在不同阶段承担着不同的市场化改革使命,从而保证了改革的延续性。放眼全球,各种类型的经济特区为许多国家集聚发展要素实现经济起飞创造了条件,一些经济特区积极学习发达国家的政策制度,在税收、土地、劳工、贸易、投融资、外汇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调整,以更好地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模式,提高要素配置和资源使用效率,韩国、毛里求斯、中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特区多是遵循这种模式,新的政策首先是在经济特区进行试验,然后扩展到其他经济部门。但是,许多经济特区并没有进行深层次的制度改革,优惠的特区政策长期局限于个别特区,经济特区最终成为一块“飞地”,改革的连续性和深度得不到保障。例如,南美和非洲许多国家的经济特区促进了资源开发,引进了发达国家许多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但却始终无法实现质的飞跃,深层次的制度瓶颈使得这些国家的经济特区进一步提升劳动生产率和技术水平变得非常困难,经济增长很难持续下去。

(四)中国经济特区的每一步演进都与国内外环境的变化密切相关

中国经济特区从设立到走向开放,走向与国际市场紧密融合,其每一步成长与世界环境息息相关。国际市场分工格局的演变为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开放、年轻、包容的中国经济特区抓住了这次机遇,通过积极融入国际市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特区自身产业体系逐渐得以建立。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科技革命不断促进国际分工格局调整,日本和东南亚国家通过承接欧美产业转移迅速完成了工业化,从而导致了国际垂直分工体系向水平分工和混合分工体系的转变。最终,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将产业重点放在IT、生物、材料、航空航天、大规模集成电路、机械设计、精细化工、汽车制造、光电子等高端产业,东南亚国家则逐步培育了化学纤维、石油化工、钢铁、机械、家电、玩具等低端产业。20世纪80年代初,产业结构继续向高级化发展的分工形势使得东南亚国家迫切面临将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及加工、制造和装配等低附加值的生产工序转移至生产成本更加低廉的地区,中国经济特区的设立恰好满足了这种需求。20世纪90年代深圳提出建立国际市场-深圳-内地“三点一线”的经济格局,[16]目的也在于进一步充分利用腹地资源优势和挖掘国际市场,这也正是许多学者认为中国经济特区深层次的、基础性的发展动因在于国际分工,[19]国际分工为中国经济特区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

三、经济特区与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内涵

(一)均衡发展理论与经济起飞的失灵

20世纪50年代,发展中国家大多缺乏完善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资源性产业和农业等基础产业是经济的主体产业,产业结构较为单一,产业层次和生产力水平较低。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人认为发展中国家落后的根源在于刚性的经济结构,导致价格失灵和资源错配,一些发展中国家尝试通过积极的国家力量实现国内产业结构向发达国家直接看齐和迅速转变,均衡发展理论的实践基础由此产生,这也是二战之后民族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首次尝试。其中,P.N.罗森斯坦和罗丹发表于1943年的论文《东欧与东南欧国家的工业化问题》和K.曼德尔鲍姆《落后地区的工业化》标志着发展经济学正式登上历史舞台。[20]随后,W.A.刘易斯通过二元结构模型描述了发展中国家如何通过资本积累消化吸收“无限的劳动力供给”和“边际生产率为零的传统部门”来推动经济发展。[21]R.普雷维什和H.W.辛格认为发展中国家在与发达国家贸易时由于落后的产品结构而遭受发达国家盘剥,导致贸易条件长期恶化,因此必须通过进口替代政策快速实现工业化。[22]罗森斯坦-罗丹进一步在其“大推进”理论中强调分散的个人投资无法达到最佳的资源配置和合意的规模经济,尤其是不完善的市场将不能正确地利用价格机制解决外部性等问题,因此必须依靠国家力量实现“大推进”式的投资和工业化。[23]R.纳克斯认为要消除发展中国家“贫困恶性循环”就必须通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平衡增长。[24]

按照均衡发展理论,发展中国家必须通过国家力量在各个区域、各个部门均衡投资,建立部门之间的联系,同时还要采取进口替代战略,优先扶持保护民族产业,从而在根本上改变落后的经济和产业结构。显然经济特区政策是不符合均衡发展理论要求的,也不可能取得成功,一些学者因而将经济特区视为次优选择,其成功仅限于有限时间范围内的特定条件,[25]并且很可能成为“飞地”。但是事实走向了理论的另一面,在均衡发展理论指导下,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往往通过国家大规模的均衡投资实现了短暂的增长,随后却是经济停滞和持续的危机。与此同时,经济特区在实践中却成功吸引了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并创造了大量就业和出口,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发展中国家新建的经济特区数量迅速增长,经济特区作为一种政策工具的吸引力不断提高。

(二)增长极理论与经济特区的实践

由于均衡发展理论在实践中的失败,许多国家开始寻求经济发展的新方向。J.瓦伊纳反驳了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长期恶化和进口替代的主张,指出不应忽略对外开放和贸易的正向作用,包括降低产品成本和技术引进等。G.哈伯勒也强调了参与国际分工和贸易对发展中国家的动态间接效应。现实中,东亚几个国家迅速从进口替代战略转向出口促进战略,从均衡发展思路转向非均衡发展思路。随后,赫希曼依据联系效应提出了产业、部门之间的非均衡增长理论,H.B.钱纳里就欠发达国家的储蓄约束和外汇约束提出了“两缺口”理论,G.缪尔达尔提出了“循环累积因果关系”理论,H.莱宾斯坦提出了“临界最小努力”理论,等等,非均衡的发展思路逐渐形成,通过一些基础较好地区率先发展的探索开始了。

在很多发展中国家,最基本的经济起飞都很难发生,偶然实现的经济增长也很难持续下去,人民的生活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贫穷和疾病始终笼罩着这些国家。本文认为,引起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普遍存在的制度锁定和要素聚合锁定,如何突破这种要素锁定是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关键。具体的,在发展中国家寻求经济起飞时,首先面临的问题是资本短缺和劳动力过剩的矛盾,资本稀缺在事实上成为制约发展中国家经济起飞的首要因素。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的剩余劳动力问题,资本积累的速度还必须快于人口增长速度。在这种情况下,通过一些特殊地区的优先发展形成增长极,进而通过溢出效应辐射带动整体的经济发展就成为一种可行的路径。经济特区从而成为一种突破制度锁定与要素聚合锁定的重要手段,通过经济特区这一增长极的率先起飞,进而形成整个国家的“雁阵”发展模式,这一点在东亚国家已经得到证实。与此同时,增长极引致的非均衡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区域分化也不能视而不见,这就需要在发展过程中实现增长极的动态调整和演变,最终形成一种渐进式的、相互继起的发展局面。

(三)经济特区如何成为中国经济的增长极

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特区都是一种用于促进特定地理区域和经济部门率先发展的政策工具,建立经济特区意味着打破现状和寻求新的增长点。政府通常优先支持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发展并且为之提供诱人的优惠政策,从而吸引先进生产性要素尤其是外资进入,由此产生的资本和产业集聚有望增加上下游更密集的资本投入和劳动力需求,产业发展和集聚过程中还会在企业和工人之间产生知识溢出效应,最终形成一个相互促进的循环累积。以中国经济特区为例,作为一个后发地区,中国经济特区的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因而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时,面临的压力相对较小,试验失败的成本相对较低,风险也较小,在国际分工格局演变和产业转移的背景下,中国通过在经济特区率先开放,抓住了这些难得的机遇,通过部分地区优先发展的非均衡增长方式,渐进地实现了整体经济的快速起飞。

在现实中,为了快速实现宏观经济增进、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经济特区常常需要执行非均衡的、偏向性的经济政策,例如利用大量的出口和投资补贴导向经济特区,以及特区的特定产业甚至是特定企业,[26]一些特殊部门的利益会得到增进,另一些部门则会受损,例如农民、消费者、工人和小企业等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忽视的。不过在中国经济特区发展过程中,尽管政府实施了大量的偏向型政策,但是却没有产生大规模的社会分化。一方面的原因在于政府对经济特区的扶持并非无条件的,政府为经济特区提供优惠政策的同时也施加了纪律和业绩标准,这决定了未来继续获得政府扶持的资格,也是经济特区持续创新的内在动力之一,这就使得整个蛋糕越做越大,例如中国经济特区“内引外联”的增长方式对于其他区域而言也是一种增量利益。另一方面,经济特区并非一旦确立就一成不变的,而是一个动态演变的过程,中国经济特区就遵循了“试验-推广-趋同”的空间渐进推进路径。在这个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经济特区的创新相互继起、相互示范,不断完善整个制度体系,推动了全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特区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中国经济特区的适应性问题越来越突出,仅仅依靠劳动力成本优势和规模经济优势,越来越难以支撑经济特区的发展。与此同时,经济发展的同时,社会和政治领域的问题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经济领域单方面深化改革已经难以适应新时代需求。为了响应这种变局或者说长期趋势,经济特区的进一步转型升级也就成为必然。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时代使命

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始终是深圳的使命所在,无论是早先的经济特区还是新时代下的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始终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探索者与实践者。长期以来,深圳不断突破传统体制束缚,为中国经济社会的整体转型发展提供了先期试验。吸收、借鉴、学习国际上的先进体制实践和制度创造的文明成果,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改良、试验、推广,这是中国改革开放道路的最佳实践路径。但是,当中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到更高一级阶段——更需要在现有制度基础上建立一套适合自己国情特征的制度体系时,简单的学习、引进和模仿显然已经难以完成制度创新和深化改革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此时应运而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自主创新,探索经济、社会、政治等领域的全方位改革,最终实现高质量、法治化、民生幸福及可持续的综合发展目标,成为深圳在新时代下的新使命。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的分类标准,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发展从低到高都要依次经历“要素驱动阶段”(人均GDP<2000美元)、“效率驱动阶段”(3000美元<人均GDP<8999美元)和“创新驱动阶段”(人均GDP>17000美元)。当前,深圳人均GDP已经接近30000美元,显然已经进入到创新驱动阶段,但是与英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和竞争格局的剧烈变化,深圳经济持续发展和转型的压力仍在不断增加,创新驱动已经成为深圳经济特区持续发展的唯一路径。新时代的深圳经济特区承担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新使命、新功能,这要求经济特区全面探索由增长到发展的模式转换路径,国家也对深圳经济特区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到2035年,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到21世纪中叶,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根据国家赋予深圳经济特区的战略定位,未来的深圳还要成为全国的高质量发展高地、全国法治城市示范、全国城市文明典范、全国民生幸福标杆、全国可持续发展先锋,这意味着深圳在新的发展阶段,特区承担的历史使命已不仅仅限于经济领域,还要着力推动社会建设和政治完善,特别是强化各类社会力量,为经济和政治制度的深化改革创造条件,通过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的相互继起的、渐进的改革,促进经济、社会与政治的协调发展。具体的,这一阶段的经济特区实践需要着重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创新经济发展方式。高质量发展的基本特征在于通过制度变革,改变资源的传统使用方式,提升资源利用效率,转变发展方式,走科学发展道路,以协调资源的日益稀缺与需求量迅速上升的矛盾。随着深圳经济发展中的要素稀缺问题得以解决,经济增长对要素投入的依赖程度逐渐下降,只有向更加集约的、环境友好的发展方式转型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当前,深圳经济特区的产业结构已经发展到相当高度,此时如果继续增加投资,资本密度就会迅速提高,资本的边际生产率也将迅速下降,投资效率就得不到保证。在产业层次较低的阶段,通过产业之间的转型升级,例如三次产业之间的升级,或者承接先行地区的产业转移就能够极大程度提高要素生产率。但是在产业层次较高的阶段,产业之间的转型升级开始变得困难,持续提高要素生产率开始更多地依赖于产业内的技术进步。因此在这个阶段,为了实现高质量的经济发展,深圳只能依靠产业内部的分工,致力于提高产业内部的技术水平和创新水平。不过,由于产业层次已经达到相当高度,技术接近产业前沿,因而大幅度提高技术水平的空间至少在短期内并不大。为了进一步释放增长潜力,深圳一方面要强调技术深化,通过产业之间的合理化实现更宽广领域对当前技术的采纳,增强技术溢出效应,增加技术革新的强度,实现技术边界的循序渐进的外移。另一方面要着力促进要素的自由流动,特别是一些垄断性行业,从而实现要素的跨部门再配置,进而提高技术效率,促进要素向高生产率行业的流动和再配置。

第二,探索区域协同发展。区域协同发展的内涵在于通过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下,作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深圳要与大湾区其他城市通力合作,着力消除大湾区建设的制度壁垒,继续丰富“一国两制”事业发展的实践。粤港澳合作初期,广东腹地极其落后,欧美地区则是高度发达,从而为港澳(特别是香港)发挥“中转站”“中间人”角色创设了条件。但是,粤港澳近40年的合作发展道路呈现出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持续扩大的区域分化,二是核心城市的同质化竞争趋势愈演愈烈。一方面,先行一步的粤港澳地区和后发的中西部地区的差距仍然巨大,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同样巨大,城乡之间的贫富分化趋势仍未在根本上得到逆转。另一方面,核心城市之间的趋同性导致竞争多于合作,甚至引发了谁是龙头城市的纷争,各地之间的争议也越来越多,这对粤港澳大湾区的深度合作是不利的。新时代下,粤港澳大湾区的持续发展既面临国内其他高速增长地区的竞争,又面临欧美发达地区经济持续低迷的市场限制,传统协作发展方式不再可行。在面临国内外双向竞争的背景下,争取进一步深化分工格局,构建政策协调机制,避免区域之间恶性竞争和自我消耗,同时,构建规划区域协调机制,充分挖掘自身优势,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发展新型产业,力争在更高价值环节获取整体竞争优势。例如,粤港澳大湾区的整体发展已经达到相当高度,发展高科技产业,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生产可能性边界的外移是大湾区持续发展的必然方向。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发挥香港高水平大学集群、创意策源地和人才蓄水池功能,同时发挥深圳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优势,共同孕育培育新的优势产业。

第三,促进社会公平、公正。从中国的改革历程看来,不论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农村体制变革,还是其后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其基本的目标均是创造效率,通过提高效率增加财富,因此,这样的改革是“效率导向”的制度变革,制度被“内生化”在中国经济的增长过程中。新时代下,深圳经济特区的深化改革必须要关注社会发展过程,它是一次“公平导向”的体制变迁过程,新的制度应被“内生化”在社会发展过程里,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进一步实现有效的制度供给,通常需要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共同努力和合作。如果社会和民间凝聚力较强,资源高效、合理使用的均衡条件将会大大放松,社会大多数成员更有可能通过合作实现新的有效制度供给。这首先要保证市场参与者和要素所有者的正当权益,激励更广泛的市场主体主动参与经济和社会活动,主动参与到产业分工体系;其次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体制改革,强化社会和民间力量,推动各类社会团体的发展,广泛积累社会资本,以缓解政府有限资源的限制和持续地应对复杂的社会治理需求;最后,深圳还要继续积极推进政府转型,探讨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探索多元治理和协同治理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的良性互动,以更好应对社会深层次矛盾。

注释:

①一般认为,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SEZs)是成立于1959年的爱尔兰香农自由贸易区(Shannon Free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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