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父子”到“君臣”:明太祖义子现象与明初政治秩序的构建

2020-02-15 22:21吕成震
关键词:明太祖父子朱元璋

吕成震

(吉林大学 文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义子指无血缘关系而被收认为子者,也称义儿、干儿、义男等。(1)《辞源》,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四版,第3287-3298页。元末明初义子现象在军中颇为流行,朱元璋起兵之际多蓄义子,用以收拢军队、镇守城池,诸义子对朱元璋控制军队、开创基业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关朱元璋义子问题,学界已有一些基础性研究,前人对太祖义子从收认到复姓归宗的史实进行了梳理,探讨了朱元璋义子现象与家庭文化的关系等。(2)主要研究成果有欧炀:《朱元璋义子论》,《东南文化》1996年第2期;陈怀仁、夏玉润:《朱元璋与他的养子们》,见赵毅、秦海滢主编:《第十二届明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大连: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05-214页;南炳文:《朱元璋义子简论》,见韩扬:《“明代国家与社会”学术研讨会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12年第6期;谢元鲁:《论中国古代社会的虚拟血缘关系》,《史学月刊》2007年第5期;吴晗:《朱元璋传》,长沙:岳麓书社,2012年,第36-37页,等等。但是,其中对朱元璋义子现象的史实梳理上存在一些错误,且前人研究多将义子复姓的原因归结于“兔死狗烹”的帝王之术,对于义子复姓与明初政治秩序构建的内在关系并没有深入探讨。基于此,本文通过进一步梳理义子从收认到复姓的史实,以尝试解决上述问题。

一、诸义子的收认过程

在起兵之初,明太祖朱元璋收认义子多至二十余人,“或为其至亲,或因其年稚,或见其幼勇,俱使从其姓名,得其要地,遂使同将官守之”(3)郎瑛:《七修类稿》卷十《国事类·太祖义子》,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9年标点本,第106页。。其中见于史料的有沐英、李文忠、何文辉、徐司马、平安、朱文刚、朱文逊、朱文进、王附马、真童、金刚奴、泼儿等。现按照诸义子的身份,将其中主要义子的收认情况分类介绍如下。

沐英、徐司马皆因战乱而孤,朱元璋出于怜悯之心将其抚育为子。

沐英,字文英,凤阳定远人。据《明太祖实录》载:“年八岁,遭兵乱,父母相继没,孑然无依。上见其孤幼,怜之,携以归,命孝慈皇后子之,赐姓朱氏,恩养之甚厚。”(4)《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八,洪武二十五年六月丁卯,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3205页。从沐英的生卒年份推算,收认的时间应为元至正十二年(1352),是朱元璋收认的第一个义子。(5)欧炀认为沐英的收养时间是在至正十四年,是错误的。且下文中朱元璋自称年二十五收沐英为子,朱元璋二十五岁时,乃至正十二年,亦可证。见欧炀:《朱元璋义子论》,《东南文化》1996年第2期。太祖在回忆收认沐英的情形时说:“朕于扰攘之时,年已二十五,未有子嗣,尔沐英亦因兵起父母不存,年始八岁,难必生全。朕怜其孤幼,特抚育如子。”(6)《明太祖实录》卷一一五,洪武十年九月戊午,第1886-1887页。在诸义子中,沐英颇受恩宠,太祖在对沐英及其子的诰书中多次提及抚育沐英的情形,且沐英幼年“与懿文太子同食起”(7)何乔远:《名山藏》卷五六《臣林记·沐英》,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影印本,第3008页。,与太祖家人感情深厚。

徐司马,字从政,又名“马儿”,扬州人,生年不详,卒于洪武二十五年(1392)冬。据《明太祖实录》载:“司马,御赐名,字从政,世为扬州人。元季兵乱,司马生九岁,无所依,上得之,养以为子。”(8)《明太祖实录》卷二二四,洪武二十六年正月辛亥,第3274页。朱元璋收认徐司马的具体时间,史书中没有明确记载,从其籍贯推测,可能是在攻克扬州之后所收,那么时间应在元至正十七年(1357)十月前后。(9)该年十月明军克扬州。见《明太祖实录》卷五,丁酉年冬十月甲申,第57页。

李文忠以至亲而被收认为义子。李文忠,字思本,小字保儿,盱眙人,太祖姊子。《明史》记载李文忠:“年十二而母死,父贞携之转侧乱军中,濒死者数矣。逾二年乃谒太祖于滁阳。太祖见保儿,喜甚,抚以为子,令从己姓。”(10)《明史》卷一二六《李文忠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12册,第3741页。元至正十四年(1354)李文忠随父亲李贞投奔了刚在滁州立足的朱元璋。《明太祖实录》载太祖与其相认情形:“上以姊早殁,见之甚喜,因养为己子,俾姓朱氏,更名文忠。……文忠时年始十四。”(11)《明太祖实录》卷一,甲午年冬十月,第17页。时朱元璋初据滁州,举目无亲,甲午冬姊夫李贞携外甥文忠至,“外甥见舅如见娘”(12)朱元璋:《御制文集》卷十六《皇陵碑》,载张德信、毛佩琦主编:《洪武御制全书》,合肥:黄山书社,1995年标点本,第190页。,倍感欣喜。且文忠“沉毅有智勇”,甚得其心,太祖遂将文忠收为义子改姓为朱,赐名文忠,以“父子”名分进一步拉拢外甥。太祖对文忠的培养颇费心力,“教之读书,常使居左右,随侍出入,虽马上亦随事诲之”(13)《明太祖实录》卷一,甲午年冬十月,第17页。。朱元璋对文忠说,“人固不可不知书,然今方事武,且当令习弓马”(14)《明太祖实录》卷一六○,洪武十七年三月戊戌朔,第2469页。,显然是要将其培养成具有领军作战能力的心腹力量。

何文辉、平安皆为朱元璋部将子孙,朱元璋将他们收为义子则有借以控制部将的意图。

何文辉,字德明,滁州人,朱元璋部将“元帅世隆孙也”(15)皇甫录:《皇明纪略》,载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第3962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影印本,第6页。。据《明太祖实录》载:“王师取滁州,得文辉,年始十四。上爱之,抚育教训如诸子。”(16)《明太祖实录》卷一○六,洪武九年六月壬辰,第1771页。朱元璋取滁州是在元至正十四年七月,何文辉被收认的时间应该也在此前后,文辉亦被赐姓朱,名亦为朱元璋所赐。何文辉的祖父何世隆,元末时“纠义兵守滁城”,“以信义为众向慕”,颇有威望。朱元璋占据滁阳之后,“世隆率所部归附,授以万户,俾仍守滁”(17)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二六《何世隆传》,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第24册,台北:明文书局,1991年影印本,第499页。。朱元璋此时收何文辉为义子,颇有用以为质、控制新附将领之意。

平安,滁州人,小字保儿,其父平定“从太祖起兵,官济宁卫指挥佥事”,“安初为太祖养子,骁勇善战,力举数百斤,袭父职,迁密云指挥使。”(18)《明史》卷一四四《平安传》,第13册,第4069页。关于平安的收认情形诸史均不见载。

此外,太祖其他义子在史籍中仅寥寥数语,朱文刚、朱文逊在元至正十九年(1359)已为军中元帅,后皆战死沙场。朱文进、金刚奴、泼儿、也先等人则仅存其名,生平事迹今已无考。

二、“义子掌军”——朱元璋军队的拟家庭化建构

朱元璋之所以收认大量义子,其根本是为了能够培植一批听命于己的心腹力量,以达到控制军队的目的。这与朱元璋所处的政治环境和当时的社会风气有很大的关系。

(一)滁州时局

从前文看,诸义子被收认的时间主要集中在至正十四年前后,多为朱元璋驻守滁阳前后所收(19)欧炀一文认为朱元璋的这些义子是分前后两批收养的:“第一批是朱文正、李文忠、沐英、何文辉、朱文刚、徐司马、金刚奴、也先、买驴、真童、泼儿等。以上‘初立义子十人’(朱文正除外)中,除李文忠、沐英、何文辉、朱文刚、徐司马外,其余皆‘蒙古色目人’。以后,朱元璋又陆续收养了朱文逊、平安等义子十余人。”见欧炀:《朱元璋义子论》,《东南文化》1996年第2期。其言是根据黄云眉《明史考证》所云“初立义子十人”而来,但却曲解了黄氏所论。黄云眉考证曰:“按太祖初立义子十人,后悉令归其宗,十人,保儿、周舍、道舍、柴舍、马儿、金刚奴、也先、买驴、真童、泼儿也。……以朱文逊不在十人中观之,义子殆不止十人。”见黄云眉:《明史考证》,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册,第1154页。前后来看,黄氏所云“初”乃起兵之初之意,与“后悉令归宗”一句相对,而断非欧氏所云最先收养的第一批义子之意。本文认为诸义子为战争中陆续收认,主要集中在朱元璋起兵初期驻守滁州前后,沐英、李文忠、何文辉皆可确定为朱元璋在滁州前后所收,平安、朱文逊、朱文刚从时间和出生地来看,亦有可能也在这一时期。。此时的朱元璋虽已有一定实力,但仍受制于郭子兴集团,甚至因势力发展过快而遭到排挤,一度陷入政治危机,故此迫切需要培植亲信以掌握军队的主导权。

元至正十四年,朱元璋攻取滁阳,不久,郭子兴率部入驻滁阳,并接管了对军队的领导权。从双方军事力量来看,朱元璋的实力早已压过郭子兴,朱元璋“所将兵三万余,号令严明,军容整肃”,而郭子兴所部不过万余。(20)《明太祖实录》卷一,癸巳年六月丙申,第13页。朱元璋功高盖主,很快就遭到主帅郭子兴的猜忌。《明太祖实录》载:“郭子兴惑于谗,意始疑上,悉夺左右任事者,又欲拔李善长置麾下。”(21)《明太祖实录》卷一,癸巳年六月丙申,第13页。朱元璋对此毫无办法,对不愿离去的李善长说:“主君之命,若欲要吾首,亦不自由,汝安敢不行?”(22)佚名撰,王崇武校注:《明本纪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标点本,第16页。甚至朱元璋的兵权也被收夺,“自是四方征讨总兵之权,上皆不得与”(23)《明太祖实录》卷一,癸巳年六月丙申,第13页。。

朱元璋在郭子兴集团中地位也较低,虽有主帅之命亦难驾驭子兴部曲。(24)《明太祖实录》载:“子兴遂命上总守和阳。上虽承子兴命,而与诸将未同公署,因思受命总兵当位诸将上,然诸将子兴旧部曲……时坐席尚右,诸将悉就坐,惟虚左末一席,上即就坐不为异。……时和阳城未甓,上与诸将会议分甓之……诸将玩为故常。越三日,与诸将阅城,惟上所分者已毕工,诸将多未就。”见《明太祖实录》卷二,乙未年正月戊寅,第22页。即便郭子兴死后,朱元璋仍然受到子兴旧将的掣肘。至正十五年(1355),韩林儿称帝于亳州,子兴妇弟张天祐奉韩林儿檄命,“推子兴之子为都元帅,天祐为右副元帅,上为左副元帅”,朱元璋仅居末位。这让朱元璋愤怒不已,“上曰:‘大丈夫宁能受制于人耶!’遂不受”。(25)《明太祖实录》卷三,乙未年四月丁丑,第30页。

郭子兴集团的掣肘固然让朱元璋倍感压力,而部下的不忠则让朱元璋的处境更加窘迫。面对主帅郭子兴的猜忌和压制,与李善长这样“泣涕弗去”的少数忠实部下相比,更多的则是首鼠两端之辈,此二人“皆预先私相同谋者,皆愿从滁阳王久矣”(26)佚名撰,王崇武校注:《明本纪校注》,第16页。。朱元璋一失势便作猢狲散去,甚至连守门者都落井下石。(27)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二,乙未年正月辛巳,第25页。这种内部的信任危机让朱元璋深感忧惧,他曾在《御制纪非录》中感叹道:“元至正甲午,朕帅师滁阳……时朕只身,举目略无厚薄之亲,虽统人众,于暇中,凡有眷属之思,莫不欷歔而涕泣焉。”(28)朱元璋:《御制纪非录》,见张德信《太祖皇帝钦录及其发见与研究辑录——兼及〈御制纪非录〉》附录,载于《明史研究论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91页。这虽是朱元璋眷属之思的表达,亦可揣测其身处窘境孤立无援的心绪。故此,为摆脱时局的信任危机,朱元璋有着培植亲信掌握军队主导权的政治需求。

(二)义子掌军风气

义子掌军是乱世时传统将帅关系极不稳定的情况下牢牢掌控军队的一种有效方式。义子现象源于魏晋,极盛于唐末五代,五代诸雄“朱全忠、李克用、李茂贞、王建等亦用以创国”(29)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三二《明史·明祖多养异姓为子》,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标点本,第745页。。元末各军中义子现象再次出现高潮,军中武将多蓄义子,如张士诚有义子五太子,精悍善战,“士诚倚之”(30)《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丙午年十月戊寅,第305页。;明玉珍有义子明昭;元将张良臣“养子七人皆善战,军中语曰:‘不怕金牌张,惟怕七条枪’”(31)《明太祖实录》卷四四,洪武二年八月癸未,第868页。;朱元璋部将寗正、胡大海、元帅严文贵皆有义子,等等。朱元璋收认义子正是受到了元末军中义子风气的影响。朱元璋对部下难以信任,而其亲人又多亡于战乱,收认义子成为朱元璋培植势力最便利的手段。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分析这种现象称:

盖群雄角立时,部下多易于去就,惟抚之为家人父子,则有名分以相维,恩谊以相浃,久之亦遂成骨肉之亲,以之守边御敌,较诸将帅尤可信也。明祖初起,以匹夫举事,除一侄(朱文正)一甥(李文忠)外,更无期功强近之亲,故亦多养异姓子,幼而抚之,长即命偕诸将分守,往往得其力。(32)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卷三二《明史·明祖多养异姓为子》,第745页。

这段话便道出了乱世中武将收认义子的原因,即“名分”、“恩谊”相维的义子关系远较将帅间的辖属更为可靠。而从“义父子”、“将帅”这两种社会关系本身比较来看,义子关系“实质上是把外部的社会关系内部化,即把外部社会关系中的利益交换与谈判机制,转化为血缘关系内部的命令与服从机制”(33)谢元鲁:《论中国古代社会的虚拟血缘关系》,《史学月刊》2007年第5期。。元末军中的义子现象便是以父子关系内部的命令和服从机制取代了将帅之间的松散的上下级关系。朱元璋受元末义子风气的影响,也采取了这种手段来改造自己势力内部的权力结构与领导机制。

(三)军队的拟家庭化

朱元璋对所收义子皆赐朱姓,改换姓名,以组建成一支朱姓“文”字辈的义子军。然后利用诸义子节制诸将,把军队置于一个朱姓拟制父子关系网的控制之下,自上而下形成“家主—义子—诸将”拟家庭化的统军模式。这种拟家庭化掌握军队的方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下多易于去就”带来的信任危机。

朱元璋对诸义子悉心培育,及长则命领帐前亲军,后又委以事权出镇地方。据刘辰《国初事迹》载:“太祖于国初以所克城池专用义子作心腹,与将官同守。如得镇江,用周舍;得宣州,用道舍;得徽州,用王驸马;得严州,用保儿;得婺州,用马儿;得处州,用柴舍、真童;得衢州,用金刚奴、也先;得广信,用周舍,即沐英也。”(34)刘辰:《国初事迹》,载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点校:《国朝典故》,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标点本,第83页。诸义子在军中犹如朱元璋之“亲身”,明为与将官同守,实则监视、节制诸将。如在元至正十八年(1358)三月攻打建德路的作战中,左副都指挥李文忠与元帅胡大海不和,朱元璋听闻后命郭彦仁前去调和,并在临行前指示:

彼事一节,正为保指挥我之亲男,胡大海我之心腹。前者曾闻两人不和,且保指挥即我亲身也,胡大海即我心腹也,身包其心,心得其安,心若定,身自然而定。汝必于我男处丁宁说知,将胡院判以直心待之,节制以守之,使我所图之易成,只此。(35)刘辰:《国初事迹》,载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点校:《国朝典故》,第70页。

朱元璋将二人视为“亲身”和“心腹”,看似是同等安抚对待。但实际上朱元璋特教郭彦仁必往“我男”李文忠处叮嘱一番,“将胡院判以直心待之,节制以守之”。可见李文忠才是朱元璋的代表,有节制之权,特用之以监视地方大将。

又如,吴元年(1367)十月,朱元璋命中书平章胡廷瑞为征南将军,江西行省左丞何文辉为副将军,攻取福建。在出征之前,朱元璋特地晓谕廷瑞曰:“何文辉为尔之副,湖广参政戴德从汝调发,二人皆吾亲近之人,勿以此故废军政。凡号令征战,一以军法从事。”(36)《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吴元年十月甲子,第398页。但是实际上何文辉俨然军中主帅,元建宁守将达里麻、也先不花皆在大军围城后趋何文辉营中请降。胡廷瑞“怒二人不诣已,欲屠其城”,以泄私愤。何文辉止之曰:“吾与公同受命至此,为安百姓耳。今城降,欲以私忿杀人,可乎?”胡廷瑞应是慑于何文辉的义子身份,不敢妄为,“遂止,乃整军入城,申严号令,毫发无所犯”。(37)《明太祖实录》卷二九,洪武元年正月壬辰,第497-498页。义子在军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即便主将之威信亦远不能及。

义子掌军的方式在控制武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也对正常的将帅统率关系造成了破坏。从前文可以看出,义子的身份赋予了诸义子更大的政治威权,即便是朱元璋再三强调主帅权威的正当性,义子身份仍然具有超出体制之外的特权,并且似乎有超出家主控制的趋向。明朝立国之前,这种效果对朱元璋用以控制诸将十分有利,也正是朱元璋想要得到的结果。但是,明朝建立之后,以亲情、名分相维的义子关系势必会对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造成偏离和破坏。并且,义子关系也并不见得完全可靠,朱元璋对人为建立起来的义子关系也并非完全信任。朱元璋在命义子出镇地方的同时派遣亲信监视义子,如李文忠驻守严州时,朱元璋选用亲信杨宪为郎中参赞文忠,实际上杨宪赴任后便时刻在监督文忠,多次向朱元璋揭发文忠不法之事。(38)刘辰《国初事迹》载:“(杨宪)以前在金华时,李文忠用儒士屠性、孙履、许元、王天锡、王祎干预公事,闻于太祖,差人提取屠性等五人到京,内王祎、许元、王天锡发充书写,惟屠性、孙履诛之,升宪为提刑按察使。”见刘辰:《国初事迹》,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点校:《国朝典故》,第88-89页。又《明太祖实录》载:“李文忠守严州,郎中杨宪言其不法,上召文忠至,移守扬州。后谏曰:‘严州边临敌境,文忠素信于人,易文忠而用他人,人心不服。’上悟后言,遂仍令守严州,卒成克杭之功。”见《明太祖实录》卷一四七,洪武十五年八月丙戌,第2305页。在此期间李文忠曾一度想要叛降张士诚,幸得太祖及时安抚乃止。(39)参见刘辰:《国初事迹》,邓士龙辑,许大龄、王天有点校:《国朝典故》,第79页。所以,在立国后如何处理好与义子间的关系成为摆在朱元璋面前的一大问题。

三、义子复姓与明初政治秩序

(一)诏命复姓以正君臣之名

朱元璋几位主要义子的复姓时间集中在元至正二十六年(1366)至洪武三年(1370)间,即洪武元年(1368)立国前后,其时间与朱元璋政治身份蜕变的历程正相一致。

至正二十六年十二月,朱元璋下命更置浙东行省为浙江等处行中书省,升右丞李文忠为平章政事,同时命李文忠复姓。《明太祖实录》载:“文忠上甥也,自幼育之,赐以国姓,至是命复姓李氏。”(40)《明太祖实录》卷二一,丙午年十二月己未,第310-311页。该年十二月是朱元璋筹划建国的重要时间节点。同月还发生一事,龙凤政权的皇帝韩林儿卒于瓜步,于是“太祖始及群臣定议,以明年为吴元年”(41)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二《平定东南》,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标点本,第27页。。这是朱元璋向登基称帝迈进的重要一步。此时命李文忠复姓,表明朱元璋已开始对诸义子的身份重新进行考量。次年,朱元璋在任命何文辉为征南副将军之时命其复姓。(42)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二十六,吴元年十月甲子,第398页。随后沐英也被诏命复姓,《明太祖实录》载:“大军取福建,英与有功。岁戊申,是为洪武元年。上即皇帝位,命英复姓。曰:‘不可使其本宗乏嗣也。’”(43)《明太祖实录》卷二一八,洪武二十五年六月丁卯,第3205-3206页。可见令义子复姓也有朱元璋出于宗法制度的考量。洪武三年十一月,朱元璋大封功臣,造就了一批以开国勋臣为主的贵族,他们成为明初皇权政治的重要组成力量。而该年十二月,朱元璋命徐司马复姓,至此诸义子皆复姓归宗。(44)按《明史·徐司马传》载:“洪武元年从副将军李文忠北征,擒元宗王庆生。擢杭州卫指挥使,寻进都指挥使。诏复姓。”见《明史》卷一三四《徐司马传》,第13册,第3898页。又《明太祖实录》载:“三年十一月升杭州卫指挥使,十二月以本卫为都司,升都指挥使。”见《明太祖实录》卷二二四,洪武二十六年正月辛亥,第3275页。故徐司马复姓的时间应在洪武三年十二月。

朱元璋登上帝位完成了向君主身份的转变,诸义子复姓脱离义子身份完成了向普通大臣的转变,双方之间关系也从“父子”转变为“君臣”。从该过程中可以看出,义子身份的转变并不是独立进行的,而是朱元璋在向君主身份蜕变的过程中,受到家主身份转变的影响进而推及于义子自身的。

(二)推行礼法重塑君臣秩序

洪武元年前后,朱元璋逐渐命其义子们恢复本姓,这与朱元璋基于国家层面推行礼法制度、重塑君臣秩序的政治举措密切相关。

在朱元璋建立政权的过程中,君臣名分未定,昔日诸将与朱元璋同奉龙凤为主,尊卑变革之际自有愤懑不服者,叛变之事多有发生。(45)如谢再兴之叛、陷杀郭子兴旧部、邵荣之叛等。参见李新峰:《邵荣事迹钩沉》,《北大史学》第8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谈迁在《国榷》中称:“彼渡江勋旧,俱鱼服之侣,臣主未定,等夷相视,见兵柄独握,未免为所欲为耳。”(46)谈迁:《国榷》卷一,壬寅年七月丙辰,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标点本,第299页。罗冬阳认为,“明太祖与功臣之间自始即缺乏首属群体成员式的良好私人关系,也决定他自始即注重将他与功臣的关系建立在礼法的基础上”(47)罗冬阳:《明太祖礼法之治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44页。。事实确实如此,即便是自幼便被悉心抚育教训而培植起来的义子们,也并未得到朱元璋的完全信任。故此,朱元璋在立国初急切地想要通过推行礼法构建君臣秩序,以达到约束臣下的目的。

建国甫始,朱元璋便多次强调“建国之初,当先正纪纲”,“礼法立则人志定、上下安”,“礼立而上下之分定,分定而名正,名正而天下治矣”。(48)《明太祖实录》卷十四,甲辰年正月戊辰、四月壬戌,第176、194页。旨在通过重塑礼法制度、严正君臣之分,建立起新的政治秩序。

从儒家礼法秩序来看,义子关系无疑是一种失道、失序的社会关系。儒家所提倡“礼”的思想,其根本是对社会秩序的规范。孔子曰:“政者正也”、“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与”。为政要求“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严。三者正,则庶物从之矣”,治礼则“内以治宗庙之礼,足以配天地神明。出以治直言之礼,足以立上下之敬”。(49)《礼记正义》卷五十《哀公问第二十七》,载《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标点本,第1606-1607页。“礼”在国家层面要求建立君臣等级秩序,君臣以“严”;在家庭内部则是父子秩序,父子以“亲”。可见国、家中“君臣”和“父子”两种秩序从属于两种不同的场域,其“礼”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正如尾形勇所说,“这种君臣关系,是由出自于各‘家’的个别的‘君’和‘臣’二者构成的。这种场域的秩序,是以与‘家人之礼’有明确区别的‘君臣之礼’为基础的。”(50)尾形勇:《中国古代的“家”与国家》,张鹤泉译,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76页。君主和臣子在君臣关系中都脱离了各自“家”的身份,才能保证国家“公”秩序的稳定。义子关系——拟制的父子关系是一种私属性质较强的依附关系,既非原生的家庭血缘关系,又非君臣关系,不属于“家”、“国”这两种场域中的任何一种,有悖于儒家纲常伦理。如若将义子视为君主家人,那么就需要对“冒国姓”的义子们给予皇室的名分,这会为皇室原生家庭成员带来宗法体制上的混乱;而在国家层面,义子关系与君臣关系并存,又会造成君臣之礼的紊乱。所以,无论从君主私家的角度还是从国家秩序的层次来看,义子的存在皆为“非礼”。义子关系的存在与洪武初年明太祖所推行“正纲纪、明上下”的礼法治国理念是相对立的、相违背的。这就是朱元璋在建立国家政治秩序的过程中主动剔除义子关系的根本原因所在。

诸义子复姓后,其政治身份或转变为普通武臣,或受封成为勋臣贵族,仍然受到朱元璋的信任和重用。在洪武三年大封功臣之后,朱元璋即命曹国公李文忠领大都督府事,以沐英、何文辉为大都督府都督佥事,掌管天下兵马大权的大都督府多由先前的义子担任要职。(51)《明太祖实录》卷五八,洪武三年十一月戊戌,第1141页。此后,诸义子还多次担任了明初的作战任务。并且,朱元璋在生活中仍对诸义子以子视之(52)朱元璋悼何文辉祭文中云:“朕之与尔,义虽君臣,恩犹父子。”参见黄金:《皇明开国功臣录》卷十五《何文辉传》,载周骏富辑:《明代传记丛刊》,第24册,第14页。,对其家人亦施恩优待(53)如沐英之子沐春,“年十七,从英征西番……积功授后军都督府佥事。群臣请试职,帝曰:‘儿,我家人,勿试也。’遂予实授。”见《明史》卷一二六《沐春传》,第12册,第3759页。又如,何文辉家人入宫多受赏赐。见杜应芳、胡承诏辑:《补续全蜀艺文志》卷五十四《器物谱》,载《续修四库全书》第1677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625页b。。而义子身份解除所带来的政治权力变化,主要体现在义子不再具有政治身份上“太祖亲身”的特殊符号,亦不再具有对地方事务的支配和对普通武将监督、节制的特权。

(三)分封诸王取代义子出镇

朱元璋在起兵之初,诸子尚未出生或者年纪尚小,还无法利用父子血缘关系建构起“家庭化”的权力结构来控制军政大权。建国之际,朱元璋已有七子,到洪武三年分封诸王之时,朱元璋已有子十人,长子标和次子樉年已十几岁。朱元璋在立国之始便已表露出“分封宗藩、夹辅王室”的政治构想,(54)洪武元年正月太祖御文楼问太子经史,论及七国叛汉事时对儒臣说:“若为诸子讲此,则当言藩王必上尊天子,下抚百姓,为国家藩辅,以无挠天下公法。如此,则为太子者,知敦睦九族,隆亲亲之恩;为诸子者知夹辅王室,以尽君臣之义。”见《明太祖实录》卷二九,洪武元年正月丙戌,第497页。随着诸子的长成,其时机也逐渐成熟。诸义子的复姓归宗则在宗法上和政治上为分封制度的推行铺平了道路。

洪武三年四月,朱元璋册封诸皇子十人以及从孙守谦为王,诸王封地“皆据名藩控要害,以分制海内”(55)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三二《同姓诸王表》,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标点本,第562页。。陈时龙认为,“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任用他的儿子(养子)以掌握军事大权的用人思想在其封建诸子并以秦王、晋王、燕王节制北方军事一事中再次呈现”(56)陈时龙:《论明初大都督府之创设——兼论朱元璋以诸子节制北部军事思想之萌芽》,《军事历史研究》2003年第1期。。其实明初的分封不仅是朱元璋“任用儿子(养子)”思想的再次呈现,其运作方式、权力分配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义子模式的经验。

明初多以王府官兼任地方军政高级官员,诸王又皆掌兵权,地方守镇军皆听王令旨。洪武六年颁布的《祖训录》规定:“其王所居城内布政司、都指挥司并卫、府、州、县杂职官,皆于朔望日至王府门候见。若有事召见者,不在此限。”(57)朱元璋:《祖训录·礼仪》,载张德信、毛佩琦主编:《洪武御制全书》,第370页。可见诸王对境内文武官员的节制。这与国初用义子镇守地方并监视地方军政大权的做法非常相似,仍然是朱元璋通过父子关系控制地方思想的体现,也显示出朱元璋对于地方官员的不信任。张德信认为,“亲王以其宗室之尊,俨然成了朝廷派往该地区的政治军事代表”,“诸王渐次代替了边将武臣的地位,基本上实现了朱元璋将军权从武将手中转移到诸王手中的愿望”。(58)张德信:《明代诸王分封制度述论》,《历史研究》1985年第5期。其实,对比义子模式与明初分封制,与其说分封诸王取代了边将武臣的地位,不如说是取代了诸义子在军队和地方中的特殊地位和权力。朱元璋分封诸子承续和发展了国初以义子出镇地方的做法,分封各地的诸王取代了义子节制军队、出镇地方的功能。

不过,相较于义子的单向隶属关系而言,分封亲子还可用以“制内”。当皇室遇到来自中央权臣的威胁时,诸王可以勤王师来清君侧,这种反制作用是义子镇守制度中所不具备的。国初的义子关系中,诸义子是单向从属于家主,义子在拟制父子关系中的自由度较低,其权力全部来自于家主,这属于赋予性的权力而非继承性的权力。而亲子关系中,“子以父贵”,父子间的血缘关系本身便赋予了诸子原生继承性的权力,与义子方式上体现的拟制父子关系存在着本质的区别。

四、结 语

明代开国之际,朱元璋利用拟制父子关系将军队凝聚在一起,这种义子掌军的模式在开国战争中让朱元璋颇受裨益。但在明王朝建立之后,朱元璋对这种建构权力模式的认识发生了转变,义子模式已不利于国家层面权力体系的构建。义子的身份赋予了诸义子政治上极大的威权,从前文何文辉征福建一事可以看出,即便是朱元璋再三强调主帅的身份,义子关系仍对原有军事领导体制造成了破坏。在新的国家政权中,义子方式不利于皇权对官僚体制的整体控制以及国家机制的正常运转。而且,“以利合而相资”(59)《新五代史》卷三六《义儿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标点本,第2册,第385页。的义子关系本身与明初朱元璋推行礼法治国的政治理念相背离,这是明初朱元璋解除义子关系的根本原因。所以朱元璋命义子复姓不能简单地归因于平定天下后的算计功臣之举,更何况复姓后的义子们仍然受到明太祖的器重。故此,义子复姓的实质是对义子身份和政治特权的剥夺。朱元璋命义子复姓的政治举措是将义子也纳入到国家管理的体制之中,避免其分化皇权、扰乱政治秩序。诸义子复姓后的身份转变为武臣、勋臣,进而被纳入明初通过礼法重构的君臣秩序之中。而义子原有的特权及节制军队、镇守地方的作用,则被明初分封各地的诸王所取代。从义子复姓的过程来看,义子复姓本身带有强制性,其身份的转变皆是出于君主推行礼法秩序的需要。义子关系的解除并不代表双方依附关系的减轻,而在君臣隶属关系合法化的基础上,君主对其支配力度得以加强。复姓后,朱元璋以国家法度、君臣之道约束义子,若有义子不法,君主自可以国法治之。如在蓝玉案中,徐司马虽曾为义子,亦不得免,死后仍被“追坐蓝玉党,二子皆获罪”(60)《明史》卷一三四《徐司马传》,第13册,第3899页。欧炀一文将徐司马追坐蓝玉党事误作何文辉。见欧炀:《朱元璋义子论》,《东南文化》1996年第2期。。

总之,义子复姓不仅仅体现了朱元璋个人的意志,更体现了义子政治与帝制时代主流政治文化的冲突。虽然中国古代义子政治偶有出现,但多发生于政治的混乱期,当重新建立以宗法制、官僚体制为核心的政治制度时,义子政治便被排斥于整个政治体系之外了。义子政治虽在明初朱元璋推行礼法之治的过程中被摒弃,但是明代政治中的义子现象却远没有彻底消失。此后明武宗也曾效仿太祖收认义子,大搞“豹房政治”,对明代国家机制的正常运转和君臣关系造成极大的破坏。同时,义子现象还存在于明代武将、文官、宦官等权贵阶层中,对明代的政治文化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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