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国与个人
——中老跨境婚姻失败案例的人类学研究

2020-02-21 11:11马青云谭晓明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老挝媳妇跨境

马青云,谭晓明

(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昆明 650091)

中国西南边疆地区在历史上就存在着频繁的人口流动现象,这种人口流动存在于前工业化的、非现代民族国家的社会背景之下。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及此区域本身地理文化板块的复杂交错,现今西南边疆地区频仍的人口流动现象呈现出更多元、更复杂的特性。中国西南边疆与东南亚各国山水相连,其跨境民族之间的交流互动源远流长,因此,该地区的跨境人口流动存在极强的内在张力,流动人口在族群认同、民族认同、宗教认同、地缘认同、亲缘认同、文化调适、市场选择等方面都存在极大的讨论空间。

中老两国是地缘关系上的邻国,自古以来就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着诸多的交流。除了官方层面的正式交往外,两国边境线长505公里,老挝上寮的丰沙里、琅南塔和乌都姆赛等三个省份与中国接壤。①郝勇、黄勇、覃海伦:《老挝概论》,广州:世界图书出版广东有限公司,2012年,第4页。诸多的天然通道横亘于此,因而两国民众间的民间交往从未中断过,老挝民间至今还流传着这样一句俗语:中老两国是共饮一江水,共烧一山柴的兄弟。由此可见,中老两国人民之间的密切联系。鉴于中老两国长久以来的亲密关系,两国人民尤其是居住在边境地区的边民之间的交流互动更加频繁。其中,中老两国边民间跨境通婚数量的迅速增长就是两国交流互动日益频繁的彰显。

跨境通婚一直是边民跨境流动的一种突出表现形式。跨境婚姻成功与否,是国家间边界的划分、两国间关系的发展、国家政策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实践、文化差异等各类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跨境婚姻的成功缔结,一定层面上来说是通婚群体社会文化调适成功的体现;而无法适应新的社会环境、文化的差异、家庭内部关系的失衡等原因造成的婚姻关系的破裂,则是通婚群体社会文化调适失败的表现。身处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体本就隶属社会边缘群体范畴,当他们的跨境婚姻出现破裂时,这部分群体就会面临二次流动的选择,在二次社会流动的过程中,他们会面临全新的文化选择、族群认同以及社会融入,也会遭遇诸多的困境,这一过程实质上是一种边缘群体再次被边缘化的过程。基于此,笔者从中老边境地区跨境婚姻失败个案入手,通过详细的田野调查,分析导致跨境婚姻失败的原因和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分析跨境婚姻失败对个人、社会、国家产生的各类影响以及这部分婚姻失败群体的二次流动选择。通过以上研究,更为全面地把握中老跨境婚姻的特点和实质,以此为相关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个案参考和决策咨询。

一、历史与现实——中老两国跨境婚姻概况

婚姻关系以及在婚姻关系基础上建构的家庭是重要的社会关系和基本的研究单位之一。①蔡圣晗:《我国跨境婚姻的历史寻径与现实审视》,《学术探索》2020年第3期,第32—37页。边民跨境婚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毗邻国界线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士)的婚姻,包括跨境结婚和跨境离婚。②蔡圣晗:《我国跨境婚姻的历史寻径与现实审视》,《学术探索》2020年第3期,第32—37页。赵淑娟:《边民跨境通婚状况调查——以云南中缅边境为例》,《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10期,第89—95页。中老两国的边界线绵延数百公里,中国西双版纳州的勐腊县、普洱市的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等地与老挝的琅南塔省、丰沙里省及乌都姆赛省接壤。居住在中老国界线两侧的许多民族,例如傣族、瑶族、壮族、苗族、哈尼族等都有着共同的族源、共同的文化、共同的心理。这些跨境民族在历史上曾同属一族,后来由于战争、疾病、经济、政治等各种原因而不得不散居各国成为跨境民族。但国界线的划分,并不能从根本上阻隔同一民族间的深厚感情,他们依旧以婚姻、贸易、宗教、探亲等方式延续着彼此间的联系。

追溯中老两国边民跨境通婚的历史,可以发现,在历史上,云南本不存在边民跨境通婚的问题。这是因为中央王朝在历史上并不会与邻国进行严格意义上的国界划分,加之云南属边远地方,中央王朝对其统治比较松散,因此,历史上云南各民族与周边民族能够自由交往,并根据本民族的习惯,自主选择缔结婚姻的对象。

中老边界的正式划定,是中老两国出现跨境婚姻现象的开始。1991年10月24日,中老两国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边界条约》,至此,中老两国边界正式划定。两国边界的划定意味着跨境民族的产生,原本同属一个民族的边民,因为国界线的存在而分属两个不同的国家,原本同一民族的婚姻缔结,也就变成了跨国界的通婚。2018年的老挝丰沙里省内政厅和琅南塔省内政厅文件显示,仅2018年一年,丰沙里省就有中老跨境婚姻596对,琅南塔省有中老跨境婚姻354对。③资料来源于2018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丰沙里省人民婚姻数据,老挝丰沙里省内政厅第98号文件;2018年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琅南塔省人民婚姻数据,老挝琅南塔省内政厅第21号文件。

勐腊县是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下辖县之一,县境东、南被老挝半包,与老挝的琅南塔省、丰沙里省及乌都姆赛省直接接壤。勐腊县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聚居于此的少数民族多达26个,主要有傣族、哈尼族、瑶族、彝族等。地理位置上的邻近关系,使得勐腊县境内的各民族与位于老挝的同源民族间的交往密切,中老跨境婚姻的数量也颇多。因此,笔者以勐腊县的磨憨镇为田野调查点,对此地的中老跨境婚姻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通过查阅相关文献及实地调查,笔者发现目前勐腊县中老边民的跨境通婚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入境婚占绝大多数,出境婚数量较少。在对勐腊县磨憨镇下辖的磨憨村委会的14个村民小组进行调查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在近600户总计2568人①磨憨县人民政府网:《磨憨镇2018人口数据统计》,2018年12月10日,https://mlxmhz.ynml.gov.cn/index.dhtml,2020年5月8日。的村民人口中,涉及中老跨境婚姻的户数约有100户,②数据来源于磨憨村委会妇女主任为笔者提供的《2019磨憨村中老跨境通婚情况统计表》。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老挝女子嫁入我国的入境婚姻形式,只有两例是傣族男子去到老挝丰沙里省和中部某省份上门的案例。之所以绝大部分的跨境婚姻都是老挝女子嫁入中国的入境婚,最重要的原因乃是中国国内快速发展的经济、相对完善的各项社会福利政策、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及老挝国内较为落后的经济条件和社会保障制度分别形成的“拉力”和“推力”使然。另外,中老边境地区中国一侧适婚女性群体向省外、国内其它地区外流所导致的男女性别比例的失衡也是导致入境婚数量占比较高的重要原因。

二是中老跨境婚姻中多为本民族内部通婚,跨民族通婚数量较少。在笔者进行调查的磨憨村委会的14个村民小组中,除了个别由多民族构成的村民小组存在跨民族通婚的案例外,其他各小组的跨境通婚基本都是本民族内部通婚的形式。例如纳龙小组全部都是苗—苗(老挝称为赫蒙)通婚,新民小组全部都是瑶—瑶通婚,磨整小组全部都是傣—傣通婚。究其原因,中老两国同源民族历史上亲密的亲缘关系属性是本民族内部通婚的历史基础,而跨境通婚群体总体文化水平较低,缺乏可供异民族间交流对话的统一语言基础及社会文化习俗则是制约不同民族间形成跨境婚姻事实的现实障碍。

三是事实婚姻数量多,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数量较少。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在未履行结婚登记相关手续时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其周边群众也认可其夫妻关系的一种婚姻形式。由于边境线两侧国家政策的不同以及跨境婚姻群体自身经济条件等客观因素的限制,在我国广大的边境地区,存在着数量众多的事实婚姻。办理合法婚姻手续的程序复杂、花费大,很多跨境婚姻的当事人对国家政策知之甚少,法律意识淡薄,未认识到合法手续对其生活的重要性,民族传统习惯的影响等,都是造成跨境婚姻中事实婚姻数量多而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数量少的重要原因。

四是中老跨境婚姻中嫁入中国境内的老挝媳妇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笔者在田野调查中发现,很多嫁入中国境内的老挝媳妇的受教育程度都不高,大部分人只读到小学,只有一小部分人初中毕业,读到高中乃至大学的人更是寥寥无几。众所周知,老挝在历史上曾是东南亚地区文化较发达的国家之一。但在法国殖民者入侵老挝,并对老挝实行愚民政策和奴化教育政策后,严重影响了老挝国内文化、经济的发展。在当时的情况下,老挝国内的文盲占全国总人口的95%以上。到了1945年,老挝全国只有初级启蒙学校(寺庙学校,主要教授简单的文化常识)约180所,学生只有约1万人,并且全国没有一所大学。③张良民:《老挝的教育概况》,《东南亚纵贯》1993年第4期,第54—58页。这样落后的教育严重制约了老挝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发展。即使在后来独立之后,老挝政府开始大力兴办教育,但受国内经济及历史原因的制约,老挝国民的受教育状况仍然不容乐观。另外,老挝的中高等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万象等大中型省份和城市,而嫁入我国境内的老挝媳妇大部分来自老挝的丰沙里省、琅南塔省、乌都姆赛省等边疆省份,这些省份的教育状况和经济状况本来就相对较差,基于此,嫁入我国边疆地区的老挝女子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

二、个体与社会——中老跨境婚姻失败的原因浅析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间的跨国经贸往来与人口流动日趋频繁,跨境婚姻已成为一种人口流动的常态,尤其是在云南等边境省份,跨境婚姻的数量更是随着我国边疆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攀升。2012年的第一季度统计数据显示,云南省涉外婚姻的总户数为27199户,其中未进行婚姻登记的15476户,占56.9%①昆明信息港:《云南边民跨境婚姻办证率仅25%》,2013年1月20日,https://www.kunming.cn/news/c/2013-01-20/3191177.shtml,2019年10月25日。;到2016年11月,云南省共有入境结婚人员41981人,未进行婚姻登记的31609人,占总人数的74%②张洁:《云南边境地区跨境非法结婚问题调研报告》,《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第97—101页。。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在跨境婚姻数量不断增长的同时,未办理合法手续而非法同居的事实婚姻的比例也在不断上涨。由于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一部分未办理合法手续的事实婚姻正在面临一些诸如无法获得中国国籍与身份证、无法享受社保和各项社会福利、子女教育和发展受限等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如化学反应般催生了另一些社会问题,其中跨境婚姻破裂就是其最直接的衍生物。虽然就目前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的整体状况而言,其发展趋势较为平稳,但其中仍有一些跨境婚姻破裂的案例存在。当这些跨境婚姻破裂群体进行新的社会流动与社会选择时,这除了对他们(她们)自身和其家庭产生影响外,对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边境安全与社会稳定等都会产生重要影响。

在笔者进行田野调查的勐腊县磨憨镇,大部分中国男子在娶了老挝嫁入的女子后,都能组建较为和睦的家庭一起生活下去。但近年来也开始出现一些跨境婚姻破裂,老挝女子面临再次的社会流动的情况,现就笔者搜集到的一些跨境婚姻破裂的案例来做具体的分析:

案例一:

LSQ,女,43岁,傣族,当初是在亲戚的引荐下结识了生活在磨憨镇的丈夫。1997年时,LSQ从老挝丰沙里奔讷嫁到磨憨镇,婚后育有两子,现均在磨憨镇打工。问及当初嫁过来的原因,LSQ说:“当时觉得中国这边更好在。”当初嫁过来时,适逢中国方面户籍管理制度严格之时,因此,LSQ没能落户,也就无法参与村里的土地分配,自然也就无法享受各种福利待遇。LSQ一共有11个兄弟姐妹,只有她和姐姐(已病故)嫁过来,其他都在老挝。嫁过来后,由于在中国没有合法身份,她的生活有诸多的不便:她无法合理合法地回老挝探亲,每次只能从小路偷溜过去,去到老挝后还担心被当地人举报;她最远只去到过景洪市,更远的地方她不能去也不敢去;村里的一切社保、福利也都与她无关,2015年患胃病住院做手术时的费用也只能自己承担;两个儿子的升学也因自己合法身份的缺失而受到影响……这些都让LSQ内心感到失望。最让LSQ心理上感到落差的是,尽管嫁入中国已经二十多年,但她似乎还是没有完全融入她所在的村落与社会,但凡村中有诸如开会、投票、选举等公共事件时,无论是公婆还是丈夫都会自动忽略她,不将她的意见纳入考虑范畴,村里在做公共事件的决策时,似乎也很少考虑像她一样的老挝媳妇的意见和感受。“我们嫁进来的老挝媳妇跟她们本地的中国媳妇一样,吃同样的饭,做同样的事,但是受到的待遇却是不一样的,我觉得很不公平……”长久以来合法身份缺失带来的压抑感也影响到了LSQ与丈夫和公婆之间的关系,她坦言自己有时很想直接回到老挝去,想办法恢复自己老挝人的身份,堂堂正正地做一个人……①访谈对象:LSQ,43岁,傣族,女,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访谈时间:2019年12月16日。访谈地点:LSQ家中。访谈人:马青云。

案例二:

ZB,女,27岁,哈尼族,来自老挝勐赛县。2009年时,ZB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其第一任丈夫WSW。WSW是勐腊县某镇的汉族。在朋友的引荐下,二人见面之后对对方的各方面条件都比较满意,于是很快便选择了结婚。较其他中老跨境婚姻,比较幸运的是,他们在2009年选择了结婚,2013年时两人终于办理了合法手续,领到了结婚证。婚后二人育有一子,现在已在读小学。较其他嫁入中国的老挝女子而言,获得了合法身份的ZB能够享有很多其他老挝媳妇享受不到的待遇,但她与第一任丈夫的关系却并不好。首先两人在沟通上存在很大障碍。ZB是哈尼族,而其第一任丈夫WSW是汉族,两人刚结婚时几乎无法用语言沟通,只能靠比画来猜测对方的意思。即便在婚后几年里,ZB慢慢开始能听懂一些普通话,WSW也能听懂一点点哈尼话,但夫妻二人有效的沟通仍然很少。其次就是两人在风俗和生活习惯上的差异。丈夫一家汉族的年节时令与ZB哈尼族的年节时令完全不同,ZB不得不跟据丈夫一家的习俗来度过那些她完全不知道的节日,这让她内心时常感到孤独,觉得自己始终无法真正融入这种汉文化生活。最重要的一点是,ZB的丈夫常年酗酒,喝醉了以后便对ZB进行打骂。长时间内心情绪的积累使ZB选择了离开。2016年时,ZB在返回老挝待了一段时间后,又回到中国,在中国打工时结识了中国的哈尼族小伙ZT。现在,ZB与ZT已经在一起,而ZB与丈夫WSW所生的孩子则由WSW一家抚养。问及未来的打算,ZB说她打算与丈夫离婚后与ZT在一起,“还是跟一个民族的人结婚比较好,不然连话都没得说……”②访谈对象:ZB,27岁,哈尼族,女,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访谈时间:2019年12月13日。访谈地点:ZB的出租屋内。访谈人:马青云。

案例三:

WYB,女,30岁,苗族,来自老挝勐赛县。其丈夫是中国勐腊县的汉族,40岁。WYB是高中学历,是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中学历较高的一个。2010年,WYB在中国勐腊县游玩时与丈夫相识,其丈夫当时从事茶叶加工生意,两人在相识半年后就举办了简单的结婚仪式,正式在一起了。婚后WYB并未像其他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一样,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照顾公婆,而是与丈夫一起做起了茶叶加工和木材贩运的生意。由于WYB比较机灵,又读过高中,再加上以前经常来中国玩,也会讲一些中文,因此在中老两国从事茶叶和木材生意时显得游刃有余。起初夫妻俩的感情还算不错,但渐渐的夫妻二人的矛盾开始多起来,WYB便很少回家了。村里人对WYB的情况也不是十分了解,只知道她和丈夫的感情不好,平常很少回村里来,现在她与丈夫基本处于各过各的状态。③此案例是根据勐腊县磨憨镇磨憨村委会前妇女主任CML的讲述整理的。

案例四:

WSM,男,48岁,哈尼族,是中国磨憨县的一位农民。WSM小时候患小儿麻痹症后就落下了残疾,腿脚不便,加上家庭贫困,因此一直到40岁都未娶妻。2013年时,经人介绍,WSM与老挝的一名32岁女子DS相识,在付给DS家1万元的彩礼并举办了简单的结婚仪式后,WSM与DS结成了事实上的夫妻。但仅仅在婚后2个月,DS谎称回老挝探亲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由于婚前WSM没有去过DS在老挝的家,当时彩礼也是直接交到DS的手上,在中国举办婚礼时DS也称自己在老挝的亲属不方便过来,所以WSM对DS在老挝的情况一无所知,只听DS大致说过自己家在丰沙里,至于具体在哪,WSM并不知道。DS失踪后,WSM也请老挝的熟人帮忙打听过,他的家里人甚至也亲自去到老挝那边寻找过,但都无果。现在,WSM仍然单身未再婚。①访谈对象:WSM,48岁,哈尼族,男,勐腊县磨憨镇人。访谈时间:2019年12月14日。访谈地点:WSM家中。访谈人:马青云。

以上案例只是众多中老跨境婚姻破裂案例当中的少数几例,造成其婚姻破裂的原因也都千差万别。但总体而言,造成中老跨境婚姻破裂的原因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点:

第一,合法身份缺失带来的内心压抑感使其难承其重。在嫁入中国后,绝大部分的老挝媳妇都没有获得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身份,因而她们的合法权益也就得不到保障。例如她们无法去远处打工、无法享受当地的医疗与社保、工资和待遇较中国媳妇而言更低,这些不平等的待遇使她们难以对中国社会产生认同感。除了遭遇国家、社会层面的不公待遇外,一些老挝妇女在家庭中也难以获得平等的地位,中方家庭仅仅是为了传宗接代才不得以娶了老挝媳妇,因而在心理上并未真正接纳老挝媳妇为其家庭成员,有些家庭中的老挝媳妇还直接被排除在传统的宗族活动以及村落政治活动之外,这都使得老挝媳妇对夫家难以产生真正的认同感。另外,由于婚后没有合法手续,一些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与其原生家庭也出现了疏离,很多人婚后多年都没有回去探亲,这对她们而言,也是一种内心的煎熬与孤独。

第二,家庭持续发展能力弱化。在中老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家庭中,大部分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家庭成员因缺乏其他收入来源而对土地产生了强烈的依赖。外籍女子嫁入后,因受外籍媳妇身份的限制而无法分得土地,也无法到远处打工、学习,这遏制了她们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在诞下子女后,其子女因落户问题而使受教育权利受到影响,母亲也因缺乏合法身份而不能平等合法地参与孩子的教育与社交,孩子易遭到同龄群体的嘲笑、歧视及边缘化,在后续的发展中,孩子的医保、土地分配、社会福利等各方面依然会受限。另外,边境地区多数跨境婚姻家庭都以务农为主,自身发展本就缺乏强劲的支撑力,若丈夫再有先天的疾病或不足,家庭便更加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与动力。

第三,个人意识的觉醒。婚姻是家庭与社会的总开关,婚姻关系的缔结乃是建立在男女双方相合的价值观与一定的经济条件之上的。中老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的缔结,除了双方感情的考量外,大部分都是出于经济考量的理性婚姻。老挝一方的女子认为中国较快的经济发展速度能带给她们更好的物质生活保障,中国一方的男子则认为较低的婚姻成本及老挝女子的勤劳能干是他们选择娶老挝女子的现实理性,双方各自的经济理性促成了跨境婚姻。因此,在早些年形成的中老跨境婚姻中,即使夫妻双方存在年龄差距较大、感情不睦等问题,出于理性的考量,绝大部分的婚姻还是能够维持下去的。但是近些年来,得益于中老两国经济的发展,边境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也得到极大的发展与改善,尤其对于一些生活在老挝边境的年轻女子而言,缔结跨境婚姻时,经济条件固然是其考量的重要标准,但却不是唯一标准,年龄是否相仿、性格是否相合、嫁入后能否得到男方及其家庭乃至周边社会的尊重与认同、家庭后续发展是否有动力、子女的教育及社会福利等能否得到保障等都成为其考虑是否缔结跨境婚姻的重要因素。正是这些考量标准的增多,使得影响跨境婚姻不和谐的因素变多,也就出现了跨境婚姻破裂案例增多的情况。而中老跨境婚姻破裂案例的增多,实际上是一种中老跨境婚姻中老挝女子自我意识觉醒的体现。

除此之外,骗婚、逃婚事件在跨境民族婚姻中也较为常见,这主要是利用了中国方男子迫切想要完婚的心理以及边境地区复杂的社会文化环境和边境线两侧国家间不同法律制度的漏洞。另外,异族通婚造成的生活习性的不相容、语言障碍造成的沟通不畅、家庭内部关系失衡等都是导致中老跨境婚姻破裂案例增多的原因。

三、家国与个人——中老跨境婚姻失败群体的社会再流动

自古以来,边境地区的发展因其所处的地理位置偏远而常被中央王朝统治者所忽视,身处边境地区的边民更是被当做“化外之地”的“化外之民”而存在。作为远离中央政府统治的边缘群体,身处边境地区的边民与边境线另一侧的边民通婚是早已存在的社会事实。中老两国山水相连,族源的相同、文化的相亲、地缘的相近等都是促成中老边境地区跨境婚姻产生的重要原因。而当联结跨境婚姻的各类经济、文化、社会因素的屏障破裂后,跨境婚姻就面临着失败的现实。跨境婚姻一旦破裂,自老挝嫁入中国的这些老挝女子就面临着新的社会流动选择。她们本就是社会的边缘群体,在跨境婚姻破裂后,她们的社会再流动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边缘群体的再边缘化过程。从笔者所搜集到的田野调查案例来看,中老跨境婚姻破裂群体的社会再流动主要面临以下几种路径选择:

一是返回老挝。在与中国方的夫家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后,老挝媳妇最主要的社会流动路径就是返回老挝。一般而言,鉴于中老跨境婚姻烦琐的手续,绝大部分的中老跨境婚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因而在跨境婚姻破裂后,老挝女子往往无法分到家庭财产,只能选择净身出户离开。至于孩子,很多都已在中国落户并接受教育,若强行带回老挝不但男方不同意,而且孩子在老挝的国籍和户籍也是难以解决的现实障碍,因而孩子绝大部分也都是留在了男方家中。笔者辗转联系到曾嫁入中国勐腊,后因无法忍受丈夫酗酒、家暴等行为而跑回老挝娘家的老挝瑶族妇女PNW。

案例五:

PNW,老挝瑶族,38岁。2001年时,PNW经人介绍嫁给了中国勐腊县的丈夫YM,婚后两人育有一子。2015年时,PNW在遭受丈夫酒后的又一次家暴后,选择了离开,是她老挝的弟弟来到中国接她回老挝的。回去后,PNW并未再婚,现在与父母住在一起。“每天都想儿子,但是又不能回去看他,他们(丈夫一家)也不让我见,这是我最大的痛苦,听说儿子已经高三了,我想找机会偷偷去看看他……”①访谈对象:PNW,38岁,瑶族,女,老挝人。访谈时间:2019年12月20日。访谈方式:网络聊天。访谈人:马青云。

婚姻的破裂、财产分割的失败、骨肉分离的痛苦,这些都成为跨境婚姻失败的老挝媳妇所要承受的压力。中老两国在经济发展与生产生活水平上的较大差异,使这些老挝媳妇在返回老挝后,也面临着重新适应老挝社会及处理与周边群体关系等问题。

二是留在中国讨生活。实际上,大部分的中老跨境婚姻之所以得以缔结,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中国的生活水平较老挝而言更高,很多老挝女子想要通过与中国男子缔结婚姻这种人口跨境流动的方式来改变自身的生活状况。对大多数边境地区的老挝女子而言,她们都认为“中国这边更好在”“中国政策好、条件好”。老挝女子在嫁入中国后,首先其生活条件会有很大改善,即便是嫁到不算富裕的家庭或者嫁给离过婚甚至年龄比自己大很多的男人,家里或多或少都会有橡胶地、茶叶、果林、农田等带来的收益,生活质量远比在老挝国内要好,因此在很多老挝边境女子的观念中,找个中国的比找个什么样的更重要。在跨境婚姻维持不下去而破裂后,很多老挝媳妇因为习惯了在中国的生活而继续选择留在中国讨生活。这一方面是出于中国的经济发展及老挝媳妇对中国社会适应性的考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老挝媳妇自身观念的变化,她们具有了更多的自主性和自我选择意识。继续留在中国讨生活的老挝媳妇,一般囿于无中国的合法身份,只能选择在边境地区活动。比如,农忙时节充当劳工割胶、采茶叶,在工厂做工,边民互市时售卖一些生产生活用品,在饭店、旅馆做临时工等,个别受教育程度稍高的老挝媳妇则会利用自身语言的优势来充当中老贸易间的翻译。当然,还有一些老挝媳妇会利用自身的社会关系网络来积极获取中国方的合法身份,以此实现向边境以外地区的社会流动。

三是再嫁给其他中国边民。造成跨境婚姻破裂的原因有很多,老挝媳妇长期以来合法身份缺失带来的内心压抑感、家庭内部及社会身份地位的不平等、家庭可持续发展能力弱化、通婚双方文化差异过大等因素,都是导致跨境婚姻破裂的重要诱因。由于大部分中老跨境婚姻都是无法律依据的事实婚姻,因而在跨境婚姻失败已成既定的事实后,一部分既不愿意返回祖籍国老挝而又缺乏独自在中国生存下去的能力的老挝媳妇就会选择再婚,以再一次嫁给中国边民的方式实现自己又一次的社会流动选择。当然,由于第一次婚姻是事实婚姻,因而当老挝妇女再嫁时,基本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纠纷和阻隔,只要男女双方愿意,按其民族习俗举行简单的仪式后,双方即实现了再一次的婚姻结合。当然,在老挝妇女再一次嫁为人妇后,先前所面临的诸如合法身份的缺失、家庭和社会地位的不平等问题依然存在,这就需要老挝媳妇进行再一次的社会融入尝试,需要重新适应新的家庭与社会关系,进行新的社会文化调适,努力在新的社区中生存下去。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缺乏法律保障的事实婚姻本就不是建立在坚固基石之上的婚姻形式,因而即便是再嫁的跨境婚姻,其风险成本依然较高,仍然存在着失败的可能。

跨境人口流动是全球化背景下一种特殊的人口流动模式,通过跨境婚姻的形式进行的人口流动则是众多人口流动模式中较为特殊的一种,因为通过跨境婚姻流入的人口,后续面临着更多社会融入、文化调适、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等方面的问题。鉴于中老两国经济发展程度的差异,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一些老挝女子便通过跨境婚姻的形式嫁入中国,以期获得自己理想中的生活。对于这些老挝女子而言,嫁入中国是实现她们自身经济地位提升的有效方式,更多的经济收入和社会福利以及发展机会是她们决心嫁入中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她们得以融入中国社会及社区的基础保障。与其他婚姻形式中的个体相较而言,边境地区的老挝女子因其语言、受教育程度、文化习俗、竞争意识等方面的限制,往往处于社会边缘地位。在嫁入中国后,不被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婚姻也为她们的婚姻关系增添了人为因素之外的其他不稳定因素,当各种不和谐因素叠加而使跨境婚姻破裂时,老挝媳妇就不得不面临再次的社会流动。而这种人口再流动,必然会对我国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首先,会增加我国政府对边境地区流动人口的管控难度。大部分中老边境地区的跨境婚姻都属于无合法手续的事实婚姻,这类婚姻本就存在着一定的隐匿性和不稳定性等特征,婚姻中的老挝媳妇也缺乏被中国政府认可的合法身份。一旦跨境婚姻破裂,这些老挝媳妇便会在中老边境线两侧重新流动,其非法身份和随意流动性增加了我国政府对其管控的难度。其次,跨境婚姻家庭内部的稳定关系仍然无法确保。另外,一些跨境婚姻破裂的妇女还有可能在下一次的社会流动中误入歧途,参与到贩毒、吸毒、卖淫等违法犯罪活动中,造成一定的社会问题,危及边境及国家安全。

四、结论与讨论

有学者认为,(东南亚地区的)跨国婚姻是全球分工不平等结构具体化为人际不平等性的结果。①赖淑娟:《婚姻移民女性与第三度空间:花莲纵谷地区婚姻移民双重视界的日常生活实践》,《台湾东南亚学刊》2011年第2期,第57—64页。边境地区跨境婚姻的实践群体本就是社会边缘群体,而自边境线另一侧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更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上的弱势群体。对于经跨境婚姻形式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而言,其婚姻事实的形成既是各种社会关系与时空背景交织的产物,同时又是老挝媳妇自我选择与参与意识的彰显。从边境线一侧的老挝嫁入边境线另一侧的中国,虽然地缘位置上的邻近与文化渊源上的亲密感都使跨境婚姻具备了更多成功的客观条件,但国界线划分带来的政治方面的阻隔却也是真实存在的,由此产生的社会适应、文化认同、族群认同、国家认同等都成为了讨论跨境婚姻问题的题中之义。当跨境婚姻中的老挝女子嫁入中国后,不仅意味着她们新生活的开始,同时也是她们在新的生存环境中进行政治调适、文化适应、家庭内部关系平衡、社区融入等的开始。在中老跨境婚姻中,大部分嫁入中国的老挝媳妇都能在新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中寻找到平衡点,尽量快速地融入新生活中,但也有一部分老挝媳妇无力面对所生活世界的结构化压力。长期合法身份缺失带来的内心压抑感、不能被平等尊重和对待的无力感、家庭内部关系的失衡、自身身份的被污名化等,都是跨境婚姻破裂的风险点,一旦这些风险因素综合起来并最终打破老挝媳妇的心理防线,那跨境婚姻破裂便成为既定事实。

面对破裂的婚姻现实,老挝媳妇这一边缘群体不得不进行再一次的社会流动尝试。无论是返回老挝还是继续留在中国,她们都要面对自我角色的转型以及新的社会适应与融入。

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制度层面顶层设计的不完善乃是造成中老跨境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也是限制跨境婚姻破裂的老挝女子再次进行社会流动和文化调适的重要因素。因为老挝媳妇合法身份的缺失乃是其无法更好地进行文化适应、社区融入与国家认同的导火线,这种由法律保障而来的社会属性的缺失就如多米诺骨牌效应一般,使各种积压已久的社会、家庭、个人问题蜂拥而至,最终对跨境婚姻造成难以弥合的伤害,也影响跨境婚姻失败的老挝女子的社会再流动。因此,要降低中老跨境婚姻失败的风险,同时减少因老挝女子二次社会流动对我国制度的严肃性以及边境安全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应该首先从国家和政府层面建立多元的跨境婚姻移民群体身份管控机制,简化跨境婚姻结婚证办理的手续与步骤。例如,对于办理了合法手续的跨境婚姻群体,实行灵活的身份管控政策,如以五年或十年为周期,对于在这一周期内无不良行为,与家庭、邻里相处和睦且能出具相关证明的人则考虑给予其合法身份,并赋予其普通中国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此来解决其身份归化问题;对于已经获得合法身份的跨境婚姻群体,周边群众要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对于后续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跨境婚姻移民,国家保留收回其合法中方身份的权利。另外,国家与地方政府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为跨境婚姻移民提供多重组织化支持,①陈雪:《云南跨境婚姻移民的社会治理研究》,《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第45—53页。提升她们的生存技能和社会适应能力,为家庭可持续发展注入活力,帮助她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同时拓展其在社区选举、参与方面的权利,激发她们主人翁式的归属感。

中老跨境婚姻是建立在文化、宗教、族群认同基础上的普遍存在于中老边境地区的一种婚姻形态,其实质反映了在婚姻关系中,老挝妇女试图通过婚姻这种跨境人口流动的方式来实现向上流动的规律。当嫁入中国的老挝妇女无法更好地融入家庭与社区,其进行的社会文化调适失败时,跨境婚姻便面临着破裂的可能。跨境婚姻破裂后的老挝妇女的二次社会流动也是在多方因素综合考量下的经济理性选择,其最终目的同样是实现社会阶层的向上流动,因而其同样面临着再一次的文化调适、社会融入。只有以正向疏导方式来理性解决跨境婚姻破裂群体的社会再流动,才能减少非法的人口跨境流动给边疆地区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边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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