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统筹发展和安全 谱写建设新篇章

2020-02-22 07:14
汽车与安全 2020年12期
关键词:盲区危险事故

以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促进全省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在新阶段新征程“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谱写新时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

建设江苏省首个交通安全主题服务区

12月2日,江苏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广电总台在沪宁高速仙人山服务区,联合举办江苏省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启动仪式。

今年以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会同相关部门对服务区进行了交通安全文化主题改造,通过增设宣传硬件、打造体验设施、出台宣传产品、文化环境布置等方式,共同打造了江苏省首家交通安全宣传主题服务区。

全国首个交通事故警示小屋

由江苏交警设计打造的“交通事故警示小屋”,得到了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的精心指导。利用集装箱集成展示交通事故警示元素,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又一创新。

交通事故警示小屋是一个可以移动的宣传阵地,通过3D模拟,事故车辆残骸布展,声光电系统以及全息投影等高技术手段,最大限度还原了事故场景,揭示事故原因,传授避险知识。

走进警示小屋,就可以看到一部3D动画影片,真实还原了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一起交通事故。在这起事故中,一辆行驶在高速上的车辆,因突然发生爆胎,而后排两名乘车人因没有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不幸身亡。车辆驾驶人因系好了安全带,事发时仅受轻伤。

在车辆残骸警示区,参观者可以看到该事故中,车辆发生侧翻后的真实形态,通过真实还原第一现场,给参观者予以警示。

在警示小屋内,通过全息投影技术,车辆驾驶人现场讲述事故发生的惊险瞬间,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重出行过程中的安全细节,不要让自己一时的错误,酿成一世的遗憾。

警示小屋内会循环播放三类高速易发事故形态,例如:二次事故,匝道口事故和恶劣天气事故,给所到小屋的参观者予以警示。

警示小屋最后一个展区,所有的参观者可以在展牌前合影留念,并在签名处签到打卡。用这样的方式,让参观者重温驾驶人誓词,遵守法规、珍惜生命。

下一步,交通事故警示小屋将会集成安装在标准尺寸的集装箱内,由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并安排在省内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巡回展示。

122广播特别节目

活动期间,由江苏省交警总队和江苏交通广播网联合打造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广播特别节目,在启动仪式现场全程直播。

按照江苏省四部门指导意见,到2021年上半年,全省各高速公路服务区都将建成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到2021年底,全省每条高速公路都将打造至少一处交通安全宣传示范服务区。

注意危险细节 增强防范能力

南京:在122活动当天,“安全大讲堂”开课了,南京交警现场通过不同场景、多种细节,讲解出行过程中应注意的危险细节。

开展最美司机评比活动,到场嘉宾为获得第二届“最美左驾·金陵榜样”的100名南京好司机进行颁奖。南京1000辆出租车台屏刊播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公益广告。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公交车,也成为城市中一道靓丽风景线。

无锡:122前夕,无锡交警在本市地铁线路中,设置交通安全品牌专列和主题车箱,集中呈现122元素,宣传推广“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的主题。

挑战“零违法”争做好司机。为进一步倡导交通文明出行理念,无锡交警在122活动当天,同步开展“零违法加油”“无锡好司机评选”等主题活动,提升文明交通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徐州:122当天,徐州市文明办、网信办、团市委、公安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徐州邮政公司等部门在铜山万达广场举行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暨“文明出行,平安邮你”创建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评选出了2020年交通运输优秀企业及优秀驾驶人。徐州开通交通安全主题地铁专列,营造了浓厚的社会面主题宣传氛围。

苏州:12月2日,苏州交警正式启动“零酒驾”示范行政区,结合源头引导和强劲整治态势,通过联动餐饮商家、代驾企业、协会单位等各方力量,深入酒驾预防、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倡导“拒绝酒驾、文明出行”理念。

南通:12月2日,南通支队举办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启动仪式。仪式上,以交通安全宣讲微课程和交通安全情景歌舞剧等形式向全社会发出文明出行倡议,同时穿插播放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儀式还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建设的小学、银行、外卖、代驾等八家企事业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连云港:122当天,连云港支队在市区商业广场举行“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接受群众咨询、知识问答、摆放图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掀起主题宣传活动高潮。

淮安:122前夕,淮安交警同步开通交通安全主题公交,加强宣传氛围营造。122当日,淮安支队在汽车客运北站广场举行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的启动仪式。在市区金融中心楼群显著位置,设置了122主题内容的光幕背景墙。

扬州:12月2日,扬州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广播电视总台在树人中学凤栖湖校区举行了“知危险会避险”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暨“百日无违法挑战赛”启动仪式。民警现场通过对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分析讲解,让在场的交通参与者学习掌握了交通安全常识,提升了“知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镇江:11月30日,镇江交警支队联合市文明办、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集团等多部门联合举行第五届“镇江好司机”颁奖活动。活动现场,镇江交警还围绕“路权冲突点、视线盲区、刹车优先、安全带优先、分心驾驶”等五个方面,为驾驶人们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泰州:122当天,泰州支队在泰州市政府广场联合多个部门和单位开展2020年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播放了“122”主题宣传片、组织观看了交通风险警示教育片和文艺表演,开展了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答,与会领导为“十佳、二十优”客运驾驶人颁奖,并启动了2021年“交通安全宣传十佳能手”评选活动。122期间,泰州支队协调电视机顶盒运营商插播公益视频短片。

宿迁:122当天,宿迁交警发布2020年度十大交通危险行为,希望大家对道路上的风险隐患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做到知危险,会避险,远离交通事故。

宿遷支队在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大礼堂隆重举行第九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发布活动。活动发布了全市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红黑榜”、集中表彰了全市“十佳客运司机”和“十佳货运司机”。发布过程中,还精心组织表演了小交警指挥操、小品、大合唱等一系列交通安全主题文艺节目,进一步向社会弘扬了守法自律和文明出行意识。

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直播活动

12月3日~5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走进南京、盐城、无锡、宿迁、苏州、扬州等地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系列直播”。

警惕“看不见”的危险

南京:关注儿童出行安全。12月3日,南京交警在南京致远外国语小学乐山路分校就儿童安全问题开展了主题直播。现场,民警通过在一辆小型汽车四周的盲区处放置锥桶,与学生们互通体验,告诉同学们车辆驾驶人的视线盲区在哪里,如何远离事故盲区。

盐城:机动车出行风险防范。12月3日,盐城交警在盐城市人民路欧风花街段就机动车出行风险防范开展了主题直播。在直播过程中,民警向大家介绍了机动车在行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危险,例如: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车内遮挡视线以及机动车出现的“鬼探头”事故等交通安全隐患,在直播现场民警还向大家普及“如何正确开车门”等相关安全知识。

注意“闯出来”的危险

无锡: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风险防范。12月4日,无锡交警在无锡梁溪区人民路中山路口就电动自行车出行安全风险防范开展了主题直播。直播过程中,民警介绍了电动自行车骑手在骑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危险,例如:头盔没有戴牢和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反穿衣的危险。民警还给大家介绍了城市多功能执法教育站,该教育站在宣传文明交通知识、服务市民出行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宿迁:大型车辆出行安全风险防范。12月4日,宿迁交警在324省道与268省道交叉路口就大型车辆出行安全风险防范开展了主题直播。在直播现场,民警设置一辆渣土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过右转盲区实验,介绍“货车盲区预警系统”。直播过程中,民警就货车重点查纠的违法行为,如:超长、超宽、超载和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现场查纠。

重视夜间的危险

苏州: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12月5日,苏州交警在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就夜间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开展了主题直播。直播过程中,民警先向大家展示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安全隐患。当晚,民警查获多起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同时执勤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警示教育,并予以处罚。民警还提醒广大市民在夜间,特别是照明条件比较好的地方,不要使用远光灯。也希望广大驾驶人多多关注“灯语”的正确使用。

扬州:夜查酒驾违法行为。12月5日,扬州交警在扬州市区盐阜东路开展了夜查酒驾违法行为主题直播。当晚,扬州交警与代驾企业共同组成“反酒驾联盟”,对通过路口所有机动车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并给过往驾驶人赠送“拒绝酒驾”倡议书。

江苏2020年十大危险瞬间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交通事故,往往发生于转瞬之间。当你在开车时,突然变道;当你通过路口,没有减速;当你在骑车时,不戴头盔;当你在高速上,猛踩刹车……只是一个很小的动作,其实危险已经来临!

在今年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江苏交通广播网联合发布江苏2020十大危险瞬间。这些血的教训,敲响安全警钟。

1. 疲劳驾驶

事故经过:9月16日下午14时许,在327省道淮安市涟水县保滩镇,一辆水泥工程车在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因驾驶人疲劳驾驶,将一辆同向行驶的三轮车顶了出去。三轮车与工程车相撞后,又向前撞上路边的电线杆,驾驶人和车遭到严重挤压,后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知危险: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多方面。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会避险:切勿长时间开车,开车也要“劳逸结合”,白天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4小时,若有夜间驾驶需求,连续驾驶时长不要超过2小时,若行车途中出现疲劳、困倦症状,可开窗呼吸新鲜空气,或饮用一些提神饮料。最好请在服务区等安全地带停车、休息,等待疲劳缓解后再出发。

2. 并行车辆盲区疏于观察

事故经过:8月25日12时46分许,泰州靖江公新公路与兴业路交叉路口,田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骑电动车沿兴业路由北向南逆行闯红灯;此时两辆轿车由西向东并排通过绿灯。在两辆轿车即将通过路口时,田某的电动车突然出现,右侧轿车因左侧并行车辆的盲区,没有预见到田某的出现,两车发生碰撞。由于未佩戴头盔,田某头部重伤死亡。

知危险:路口等红绿灯时,如左侧或右侧视线受阻,注意可能存在危险!因为并行车辆使你的一侧变成了盲区,这时难以观察到盲区到底有没有车,易产生“鬼探头”。

会避险:通过路口红绿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和前车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和两侧的车辆并行,以免产生并行盲区。在路口红灯转绿灯时,若左侧有车,视线受阻,要条件反射注意危险,轻点刹车、缓慢通过,切勿在路口加速通过或者超车。骑行非机动车,禁止越线停车、闯红灯、逆行,且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3. 鬼探头

事故经过:6月11日9时许,南通市任港路姚港路路口,等待右转的车流正在排队,而此时路口左转绿灯亮起,就在一辆小轿车左转时,一辆电动车突然从路口右转的车流中“鬼探头”横穿到马路上,小轿车来不及避让,两车相撞。

知危险:鬼探头是指车、行人或非机动车在驾驶人看不到的盲区内突然出现,令正常驾驶的车措手不及的情况。一些车辆体型较大,停在路边时会挡住行人的身影和视线,导致旁边车道行驶的车辆看不见行人,行人也無法及时观察道路上的情形。另外,一些行人和非机动车横穿马路、逆行,“不按套路出牌”,驾驶人难以提前预见,往往导致危险的发生。

会避险:解决办法只能是提前做好应对的准备。在经过车流量大的路口、路边临停车辆多的路段、公交车停靠站时,一定要低速通过,尽量将脚踩在刹车踏板上,注意观察,随时做好踩刹车的准备。对行人和非机动车而言,拒绝闯红灯,拒绝横穿马路,穿过排队车流和临停车辆时谨慎观察避免猛冲,遵守交通文明才能避免事故。

4. 随意变道

事故经过:11月03日19时51分,扬州市城南快速路上,汤某驾驶轿车由西向东行驶,在快速路最左侧车道行驶,随后出隧道后,汤某突然从最左侧车道向右连续紧急变道。后方三辆车避让不及,纷纷相撞。事故造成四车连撞,其中一辆车侧翻。

知危险:变更车道不等于随意变道。随意变道,预先不打开指示灯提醒,后车难以预判,一旦紧急处置不当,不但会对变道者本身造成危险,也会祸及无辜车辆。随意变道还会增加后方车辆的盲区,出现安全隐患。

会避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需变道,应先主动观察,按照规范打转向灯,保证车辆安全后变道;变道时方向盘角度要小。禁止连续变更多条车道。如遇前车突然变道,切记“让速不让道”,要采取紧急制动化解突发情况,千万不要猛打方向盘。

5. 路边开车门疏于观察(“车门杀”)

事故经过:3月9日上午9时40分,在常州市星园路华府家园门口,一辆白色小轿车停在西向东一侧,同一方向,沈某骑电动车即将经过。就在沈某骑车通过轿车车门时,驾驶室车门突然打开,沈某避让不及被刮倒在地。所幸当时沈某佩戴了头盔,没有造成生命危险。

知危险:驾驶人在停车后,不观察后方情况就打开车门,导致有骑车的人反应不过来,直接撞到车门上,就会造成“车门杀”发生。“开门杀”会发生的根本原因是驾驶人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骑车时和汽车靠太近。发生危险后,往往人直接摔倒在机动车道上,还可能造成二次事故。

会避险:千万不能在影响行人走路以及汽车通行的地方停车,在这种地方开门下车是很危险的,很容易发生“开门杀”,因此我们在停车前需要看准位置。对机动车而言,车辆停放在路边必须紧靠右侧,不留危险空间。打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围环境,切勿猛开车门!开门时可使用“荷式开门法”,即:使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门,你的上半身会自然而然地转动,头部和肩膀也会自然而然地向外看,这样能够较好地观察车窗外情况,避免撞到后方驶来的车辆。

6. 未和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车距(“内轮差”)

事故经过:7月2日上午9时07分左右,盐城市响水县小尖镇致富路与镇区路交叉路口,张某正骑着电动自行车在路边等待,车后座还载着一名3岁儿童。此时,郁某驾驶的重型栏板半挂车由南向北行驶,在该路口右转,车头和张某的电动车擦肩而过。但是,当这辆半挂车大半个身体都和张某擦肩而过后,张某的电动车突然被卷入半挂车的后轮当中,事故最终造成3岁儿童当场死亡,张某受伤。

知危险:大型车辆会存在视线盲区,驾驶人通过右后视镜是看不到距离较近的障碍物的,此时如果继续右转,极易把靠近行驶的行人或非机动车剐蹭卷入。除了盲区,大型车辆还存在内轮差,即后轮行驶的轨迹要比前轮更加靠近内侧,前轮可以绕过道路的某一物体,而后轮却绕不过去。普通家用车的内轮差约为0.5米,大货车的内轮差可达到1.5~2米,轴距越长,转弯幅度越大,形成的内轮差就会越大。如果你处于货车右后侧的盲区内,距离大货车2米都会存在很大风险。这被称作“死亡弯月”。

会避险:预防内轮差伤人,对大型车辆而言,在转弯时尽可能大半径转弯,角度不宜过小,转弯时多警示、多观察,低速行驶通过;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而言,在路口遇到大型车辆,一定要在非机动车停车线内等待,不要越线停车,远离右转危险区;当自己意识到距离大型车辆过近时,应立即远离。

7. 道路缺口右转疏于观察

事故经过:8月31日,南京市建邺区某路口,电动自行车外卖骑手与一辆右转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车尾发生相撞,外卖骑手后脑和背部重重摔在地上,受伤严重。事发时,外卖骑手不仅未佩戴安全头盔,且分心骑行,拿着手机看视频。

知危险:在道路缺口右转的机动车,极易与直行非机动车发生危险。尤其是在小区、广场、停车场、加油站出口等道路缺口处,有较多的右转机动车,而直行的非机动车由于车速过快经常来不及刹车,从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对直行非机动车而言,右侧如果有单位、小区、加油站等缺口,机动车常会借道出入,潜在较大安全风险。

会避险:在道路缺口右转的机动车,必须减速慢行、时刻观察左侧是否有非机动车经过,如果非机动车较多、车速较快,应先停车等待,在车少时转弯;转彎后,应尽快变道至机动车道,不影响非机动车的通行。骑行非机动车通过道路缺口时,必须减速观察是否有车辆从缺口驶出,如对方让行,尽快通过。在道路缺口务必全神贯注,仔细观察路况,切忌分心骑行、玩手机分散注意力。

8. 高速公路不保持安全距离

事故经过:7月26日,淮徐高速宿迁段109公里附近,范某驾驶的白色小轿车在行驶到匝道口附近时,突然开始减速,后方车辆因没能保持安全车距,连续发生追尾。事故共导致6车受损,所幸仅两名乘客受轻伤。

知危险:在高速公路上,时速介于60公里到120公里之间,车辆如果不保持安全距离,一旦前车发生异常,两车相撞的严重性可想而知。此外,在高速公路急停减速极易发生碰撞、侧翻甚至冲出车道等危险后果。

会避险:根据道交法,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在高速路上需要有充裕的时间和足够的距离应对突发意外,跟前车最好保持200米的跟车距离。

9. 高速公路匝道违法变道以及违法停车

事故经过:9月22日,京沪高速扬州段江都东出口附近,一辆轿车在即将错过匝道时突然转弯,从超车道连续向右变道,此时后方一辆货车避让不及,一头撞上轿车右侧。随后,货车失控撞向高速公路隔离带,险些冲到对面车道。事故造成轿车上一名乘客受伤。

知危险:高速公路违法变道,后方车辆若躲避不及,极易造成急刹或追尾,被追尾最大的危害就是有可能引爆油箱。在匝道口突然变道,往往伴随着急刹,不打转向灯,以及猛打方向变道。猛打方向,容易侧翻;突然变道,有可能造成隔壁车道的车辆追尾,严重者更可能猛打方向冲到对向车道,威胁对向车道的行驶安全。

会避险: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一定要避免突然变道。应和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时刻注意前方、左方的车辆的动向。如果继续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逢高速匝道请靠左行驶;如需要下匝道,请提前规划好行驶路线、确认路线提前变道。一旦错过出口,请“将错就错”,驶往下一个就近的出口调头后再原路返回,不得随意停车、倒车、变更车道。遇到突发情况,切记“让速不让道”。

10. 儿童道路猛跑

事故经过:10月23日15时55分左右,常州溧阳上黄镇南环路,汪某骑电动自行车正由西向东行驶。在汪某右前方非机动车道上的临时停车位里,正停靠着一辆黑色轿车。另一侧,一名家长正带着两名儿童,从黑色轿车旁的人行道上行走,突然,其中一名女孩从黑色轿车车头猛冲了出来,正欲骑车经过的汪某躲闪不及,将女孩撞倒在地,导致其受伤。

知危险:在小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等区域,孩子们意识不到危险性,喜欢在停止的车辆附近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但这些地方都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车辆有盲区,孩子们身材本来就矮小,特别是蹲坐在地上的时候,起步和转弯的车辆驾驶人很难看到,从而发生危险。停止的车辆会遮挡来车方向驾驶人的视线,如果从这些车辆前面或中间突然跑出来,后面的来车根本来不及做出反应,非常危险。

会避险:家长带儿童出行时,一定要尽到看护义务,尽量不要让儿童在车辆周围或车辆可能行经的区域玩耍逗留。过马路时一定要牵着孩子的手,对于低龄、好动的孩子,应当握住孩子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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