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摄影的本质到现象学-存在论立场:《明室》与罗兰•巴尔特后期思想的哲学转向

2020-02-25 07:33:57惠天羽
法国研究 2020年1期

惠天羽

一、“这个存在过”与巴尔特的现象学态度

《明室:摄影札记》(La Chambre Claire: Note sur la photographie,1980)一书是法国当代理论家、符号学家、文学批评家罗兰·巴尔特(Roland Barthes,1915-1980)应《电影手册》(Cahiers du cinéma)杂志之邀所写,该书一经出版就受到了文艺界的热评,当然,摄影评论界对其褒贬不一。究其原因,巴尔特在该书中对摄影的思考与探讨并非是实践性的或技术性的,并且,相较于他集中发表于1961年到1973年之间,大多收录于《显义与晦义》(L'Obvie et l'Obtus,1982)一书之中的有关摄影图像的短文,这部《明室》在研究方法上跳出了符号学或结构主义的理论框架,其研究对象也不仅仅局限于摄影,而是延展为更加宏大的美学与哲学命题。作为巴尔特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著作,承托着对亡母的哀悼之情,《明室》具有终结的意味;同时,作为巴尔特思想从符号学朝向哲学特别是现象学及存在论的转变之作,该书又标志着一种对于起源的回归。

标题中的“明室”一词已经彰显出了巴尔特对摄影技术起源的追问:何谓明室?在该书的第44节“明室”之中,巴尔特指出:

根据摄影的技术起源,说到摄影就会想到暗处理即暗室(camera obscura),这是错误的。应该说明室(camera lucida:发明摄影之前,描摹一个东西时用的是转绘仪,通过仪器上的三棱镜,一只眼睛看着要描摹的东西,一只眼睛看着纸,这种仪器就叫明室);因为,从视觉的角度来看,“影像的本质全然是外在的,没有内心的东西,但它比最深层次的思想更难接近,更加神秘;它没有意义,却又能唤起人的一切感觉所能有的最深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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