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逻辑与路径*
——基于“主体—要素—过程”分析框架

2020-02-28 03:05徐军海
江海学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机制体系人才

徐军海

内容提要 我国人才发展治理改革经过多年实践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治理边界模糊、治理资源松散、治理运行低效等突出问题。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不仅是新时代破解人才发展现实困境的内在要求,而且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石。借鉴公共治理理论构建的“主体—要素—过程”协同治理框架,有助于深刻理解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须准确把握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衡量标准,系统探讨相应的推进路径,包括强化党组织整合功能、健全横向协调治理机制、提升多元主体治理能力、完善技术变革治理基础等。

引 言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的重大判断,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就是“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培养造就更多更优秀人才”,并且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加快人才制度和政策创新,支持各类人才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这表明,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不仅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要素,而且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需要优先关注的治理领域。当前,我国人才发展还面临着处理好政府、市场与社会的关系,促进人才开发供给侧和经济社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全面激发人才活力等重大现实任务。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既是对破解人才发展现实困境的主动回应,也是彰显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关键任务,更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

既有文献对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特征与意义进行了深入探讨,认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具有多主体布局、多层次结构、多关系网络等特征,对推动人才事业持续发展有重要的现实意义。①但现有研究对其分析框架和运行机制等的阐释论证尚显薄弱,基于多重治理层次且耦合主体、工具、对象和目标的系统性探讨鲜见,难以回应本土化治理情境下人才发展的现实困境。本文基于“人才发展治理是内在规律性与外在社会性有机统一的过程”的逻辑起点,尝试从“主体—要素—过程”联动视角探讨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理论框架和作用机理,关注运行机制的有效性及其所嵌入要素和过程的互动性,进而提出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衡量标准和推进路径。

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实动因与内涵特征

(一)我国人才发展治理演进及现实困境

改革开放后,我国人才发展治理改革不断深化,先后经历了恢复和落实人才政策、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阶段,初步形成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人才治理格局。这一演进过程为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条件。一是在思想理念上,从邓小平首次提出“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传承发展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重要论断,再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人才思想体系,奠定了中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理念基础。二是在治理主体上,改革开放初期一元化政府主导的治理模式在集中力量开发人才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随着2003年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人才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市场化、社会化方式被逐步引入人才开发实践,人才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多主体布局治理特征。三是在治理工具上,20世纪90年代开始实施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及各地各部门的各类专项人才计划及其配套政策,成为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并驱动形成了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态势。四是在制度创新上,从人才引进和培养制度、人才市场配置和企业自主用人制度、技术职称评定和职业资格制度的逐渐完善,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人才评价机制、人才激励机制等的深化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完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奠定了制度基础。2016年3月,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首次提出“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将治理理论引入人才发展领域,对人才发展治理实践进行全面部署,由此人才管理向人才治理的转变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孕育兴起,世界创新中心整体东移,全球人才发展趋势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包含政策、制度、环境等在内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成为各国创新战略的焦点。我国距离赢得国际人才竞争主动的目标尚有差距。一方面,人才制度国际比较优势难以显现。制约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如人才管理体制权责不清,市场主体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人才政策开放度不高等。另一方面,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对标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我国现阶段还存在人才结构失衡、活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等难题。显然,传统的管理模式难以破解人才发展的实践困境,构建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适应人才强国建设需要的现代治理体系成为人才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

当前,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还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一是治理边界模糊。传统“强政府”的行政主导模式依然明显,政事、政企、政社分开不彻底,政府对人才发展的直接干预过多过细,“重微观”“重操作”现象比较突出。政府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人才管理存在职能交叉、职责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二是治理资源松散。治理要素没有覆盖人才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发展诉求,人才创新创业各个环节相互脱节,资源配置存在分散重复现象。人才制度体系仍有结构性短板,部分政策针对性不强、应需性不足、集成性不高。三是治理运行低效。人才发展治理的战略协同和议程协同不够,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不突出,人才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实现。比如,人才驱动发展还存在“科技人才同经济相脱节、人才创新成果同产业相脱节、人才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相脱节、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相脱节”等现象。

(二)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内涵与特征

无论是解决人才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是破除制约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人才发展治理都面临不可避免的复杂性甚至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要求超越单一的部门、领域和区域,在泛空间、多要素、全过程耦合中实现功能协同与资源整合,并需要国家治理为其提供有利的制度支撑和外部环境。因此,亟需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并借助公共治理的分析范式对其进行研究阐释和逻辑构建,形成系统科学、切实可行的路径策略。

人才发展治理是治理理论在人才领域的应用,主张将人才发展有机嵌入外部社会大系统之中,强调以质量和效益为重心,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注重过程互动,突出要素协作,最终目标是实现善治。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是指在系统、协同、共治理念引导下,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相关经济、科技、金融等生产要素融通,持续推动人才体制机制从低级到高级发生突破性变革②,不断促进人才制度体系法治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从而实现人才价值最大化与人才事业可持续发展。其在动态演进中具有鲜明的目标导向,在实现治理主体责权利的相互制衡、治理效率和制度安排的统一过程中,体现了如下特征:

1.治理主体多元化。人才发展治理由政府作为唯一管理者转变为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其基础在于对治理价值目标的综合认同,成效取决于多元主体依据不同议题的有效组合和灵活转换。政府、市场主体、社会组织、人才个体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以价值诉求和权责平衡为基点,构建新型伙伴关系和良性互动机制,共同应对政府失灵、市场失灵及组织失灵问题。在这一过程中,政府更多承担“元治理”职能,协调利益相关者有序参与治理进程,合理界定责任主体的职责定位、权能权益以及行为边界并监督执行,通过规章制度和公共服务引导不同主体分工合作、互惠共赢,以实现人才发展从“共治”到“善治”的价值目标。

2.治理结构网络化。人才发展嵌入社会大系统,使得人才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呈现出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跨业界等趋向,必然引发治理结构由科层制垂直型转向纵横交叉互联的网络型,从而形成具有自组织协调性、系统开放性与文化根植性等特征的多层级交互的人才发展治理运行网络。③在纵向上包括国家、地方、基层三个治理层级持续的双向沟通过程,国家层面制定人才方针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人才工程等,自上而下地将相关要求传导至基层,基层在实施过程中再将成效、问题以及决策信息自下而上反馈表达;在横向上,人才发展治理的所有利益相关者通过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连接,形成多边多层关系,促成网络协调互动和协同治理行动。

3.治理模式柔性化。“民主协商”要求人才发展治理模式应区别于传统行政干预和政府直接管制的刚性管理,更具柔性化特征:一是供给产品从以人才发展正式制度为主向更为复杂丰富的供给组合转变,比如强调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氛围等非正式制度的供给将占据更多比重。二是评价体系从客观指标向主观指标、从宏观指标向微观指标、从结果指标向过程指标转型,从以人才队伍建设为核心转为包括质量结构、要素协同、贡献效能、创新扩散等一系列指标的复合指标体系。④三是除刚性制度之外,创设灵活多样的人才发展柔性治理机制,积极应对网络时代知识溢出、技术辐射、众包模式推动人才柔性流动日趋迅猛带来的管理挑战。

4.治理工具综合化。治理工具是将治理理念与共识落实到治理实践的关键环节,能否选取适用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工具,直接决定了人才发展治理目标愿景达成效率的高低。适应人才工作的情境复杂化,既要从公共治理领域汲取通用的、基本的政策工具,也要结合发展需要创制和采纳新的治理工具,从以计划管理和政策管理的结构式控制工具为主,转向结构式控制工具、合同式诱导工具以及互动式影响工具嵌套使用,以呼应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市场化、制度化、参与化的发展趋势。⑤同时,还要充分依托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人才发展治理的方式和手段变革,实现人才发展从线性到网格、从模糊到精细、从局部到全局的智慧治理。

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内在逻辑:基于三重架构的分析

人才发展系统作为一个与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同构的社会子系统,其治理行为和过程内嵌于整个国家社会结构之中。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在主体多元、要素多层、过程协同和功能多维等方面具有内在契合性的特点,采用“主体—要素—过程”联动的分析框架,不仅可以更好地解释人才如何引领发展,而且可以揭示治理转型的重要线索与可能的创新路径,进而明确其战略升级的社会基础和动力来源。在实际运行中,宏观、中观和微观架构通过自身结构调整和良性运转来实现基础治理功能,三重架构之间相互依存、互相作用、互为促进,形成稳定的互动关系,有机统一于治理资源和治理结构的多重优化实践中。

(一)宏观架构:“政府—市场—社会”治理主体共治

从宏观层面来看,构建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关键是优化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互动关系,厘清各主体的职能范围或行为边界,凝聚共同的治理理念、价值目标,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制度,建构政府统筹、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用人主体自主、人才互动的多元主体共治的网络化组织架构。其中,促进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对互动关系的动态协同、高效协作,核心在于在以等级化、自上而下、命令与控制为特征的行政治理模式中,适时引入市场治理和社群治理以形成多种机制的互补嵌入。

首先,政府既要坚持主导地位,又要转变“全能型”角色。一方面,遵循分权、放权、让权、监权的原则,使政府的定位和责任重点归位于把方向、调结构、定政策、抓改革、促协调、强监管,从直接介入、微观操作向间接管理、宏观管理转变,以避免行政过度干预,大幅度减少政府对人才资源的直接配置;另一方面,强化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要在人才发展规划、人才公共服务、平台载体建设、非竞争性人才政策供给、人才权益保障等市场不作为领域更好发挥主动和支配作用。

其次,推动政府与市场主体形成良性合作伙伴关系。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核心在于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导向,就是要建立运行高效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人才供求、价格和竞争机制,促进各类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价值实现。通过官本位、政府本位让渡于市场本位、人才本位,最大程度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使得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在自由竞争和自由流动的人才发展环境中得到最大限度激发。

最后,发挥社会组织在人才发展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大力培育各类人才自发形成的具有自治功能的学会、行业协会和专业社会组织,发挥“第三只手”的引导、调节和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人才专业组织的政府委托机制、对话沟通机制、对接协作机制、协同开发机制,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不断改善人才评价、专业服务、权益维护、交流合作、行业标准等各类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质量,强化社会组织对人才发展的服务职能。

(二)中观架构:“人才—产业—科技—资本”治理要素协同

“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定位决定了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促进人才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着眼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成为中观层面人才发展治理要素协同的重点范畴。具体而言,通过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资本链“四链融合”,拓展人才发展治理客体范围与功能,推动人才发展治理从“供给—需求”单向链条转向“供给—需求—供给”闭环运行、从突出治理方式和手段走向重视治理内容和效能、从要素间松散脱节走向多要素融合互动。在实践中,需要重点关注三对关系:

一是人才链与产业链的关系。人才链与产业链之间存在着供需关系,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与管理人才支撑了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反之,产业链又为人才链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产业集群的经济效益、创新政策、生活环境以及集群内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对人才成长有重要影响,产业升级可直接促进技术技能人才质量的提高。在人才链与产业链的高效协同中,人才在产业中的流动和集聚加快了创新资源的产业内集聚,区域内产业的不断发展又会进一步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两者形成双向驱动,进而促进人才集聚与产业集群的耦合互动发展。

二是人才链与创新链的关系。人才链与创新链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互动关系,人才聚集效应与区域创新能力呈现出共同演进的螺旋上升态势,人才聚集的质效、强度、均衡度等会对创新效率产生重要影响,而科技创新通过改变技术、知识供给结构又会反作用于人才资本的空间分布。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有机衔接,就是要通过培育完整的人才链形成“科技研发—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无缝链接,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着力攻克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和未来前沿技术。在此过程中,不仅需要集聚一大批具有创新精神的科学家、企业家、工程师等,还需要充分发挥处于链条衔接关键节点的技术转移人才和技术转化人才的作用。

三是人才链与资本链的关系。从经济发展长周期来看,人才投资是效益最大的投资,只有人才优先投入才能促进人才优先发展。一方面,资本市场的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层次专业化人才队伍的支撑;另一方面,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人才金融支持体系,人才开发的关键环节才能得到充足的资金保障。提高人才投入的有效性和集约性,关键在于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健全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投入机制。资本驱动人才发展的路径不是一成不变的,应根据不同阶段人才发展的差异化需求,鼓励金融投资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人才研发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实现人才与资本的双赢合作。

(三)微观架构:“生产—流通—使用”治理过程优化

人才发展机制创新是激发人才活力、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根本举措,是贯穿人才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治理的基础性单元。破解当前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等关键环节机制不完善不灵活的问题,需要在微观层面通过“以人才为本位”的机制创新作出源头性制度安排,具体就是要以人才资源优化配置为基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促进多方利益相关者在人才“引、育、用、留”各环节的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互动协商,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支持、评价发现、引才用才、流动匹配、激励保障等机制,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的动态治理。把解决区域、行业的“公共问题”作为人才发展机制改革的逻辑起点,聚焦于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针对人才发展关键环节面临的突出问题,适时调整人才政策制度。结合区域的不同发展阶段,坚持以用为本,以人才成长全周期需求为导向分类分层推进人才机制改革,提升政策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建立循环的、往复性的动态治理机制,委派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创新机制开展评估、跟踪和反馈,形成“跟踪问效”的长效机制和闭环管理。

二是坚持重点突破的创新治理。把握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以评价机制改革为基础与核心,以点上突破带动人才培养、吸引、使用、激励等人才发展机制的全面创新。在评价导向上注重创新创造,评价标准上从重学历、资历、论文、数量向重能力、业绩、贡献、质量转变,并且强化市场、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建立“问东家、问专家、问大家”的多元主体评价体系。例如,探索引入国际同行评价,有助于带动人才发展机制与国际规则接轨,从而在国际人才竞争与合作中赢得主动。

三是坚持有机衔接的系统治理。立足人才发展的“全方位、全过程”与“跨层级、跨区域”特征,强化对人才发展机制的统筹谋划、相互配套。当前人才机制改革处于密集实施阶段,但存在的政策割裂及不对称、各自为政、细则滞后等问题,导致运行机制碎片化,极大地削弱了政策实施成效。人才发展机制系统改革就是要避免“政策孤岛”,建立起区域合作机制、互动协调机制、共建共享机制等,有效缓冲或化解利益冲突,实现人才的资源共享、统筹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最大限度提升人才整体竞争力。

协同推进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衡量标准与路径选择

(一)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衡量标准

人才发展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综合不同领域、层面和环节的治理内容和治理形式,才能通过结构框架和组织体系的制度化运转促进利益相关者互动协商,最终实现长期共赢的合意目标和良性效果。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不仅是全面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过程,而且是其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动态匹配的过程。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标准是动态演进的,最根本的是要考量人才引领发展的治理效能。

基于“主体—要素—过程”联动的分析框架,考察主体关联协调、要素高效耦合、过程动态演进,可以大致判断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及存在的问题,并为未来的战略升级确定方向。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的衡量标准,至少有以下六个方面。其一,人才发展关联上的协调性。面对治理客体的扩展性和复杂性,既能灵活关注人才个体的差异化需求、人才与其他创新要素的链接,又能弹性适应多元主体协同、应对多种任务交叠的困境。其二,人才制度体系的稳定性。强调人才制度的完备性、全局性和可持续性,通过制度意识、制度创新和制度权威的持续加强,供给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管用的人才制度体系,以形成更加开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其三,人才发展治理目标的递进性。以人才可持续引领发展为导向,推动人才发展治理目标定位由人才队伍建设总体目标,向增强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的基本目标,进而向实现人才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高度统一的终极价值目标逐层递进。其四,创新要素协同的高效性。作为创新资源要素承载主体的人才,通过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能够实现创新因子网络化集聚与扩散发展,从而跨越技术与信息壁垒,加快人才与技术、信息和资本等要素的优化重组,最终产生创新要素协同整合的系统性非线性效用。其五,人才资本的正外部性。随着人才发展治理水平的提升,人才资本对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增长起到显著促进效应,通过带动生产要素的集聚与整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创新技术的吸收与扩散等联合作用机制促进高质量发展。其六,治理体系的自适应性。面对复杂、不确定、快速变化的内外环境,人才发展治理体系能够不断自我演进、改革转型,实现动态有序化和平衡化,完善人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力应对国内外各种困难挑战,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危机风险。

(二)协同推进现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关键举措

从“主体—要素—过程”联动视角来看,推动人才治理体系战略升级的核心在于,确立多元共治导向,把协同推进作为保障治理体系顺利运转的关键变量,以多元力量耦合实现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优化完善和优势跃升。具体路径有:

1.强化党组织的整合功能

党的组织体系是人才发展治理体系重要的政治资源和治理资源,党管人才是我国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最大制度优势。在中国治理情境下,需要发挥好党管人才的政治优势,理顺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完善多元合作治理架构,形成层次清晰的治理格局和强大的治理合力。一方面,要完善党管人才的宏观领导体系,发挥党的联结资源能力,推动党的组织资源和行政组织资源的联动整合。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平衡利益、协调政策和创新决策的议事平台,通过高位势的政治压力来促进治理愿景目标的统一性和政策行动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发挥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势,以“健全组织体系+创新方式方法”的双重行动,优化治理规则与流程,增强党管人才的协调和服务功能,推动政府简政放权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创新服务机制激发市场与人才活力。通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市场机制等手段,保障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社会参与的辅助作用,实现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有机统一。

2.健全横向协调的治理机制

建立高效的横向协调机制,推动人才发展治理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协商和合作,为跨界协同治理提供灵活适用、纵横结合的工具组合。一要做好人才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供给、计划安排、项目实施的协同与整合,使信息反馈更畅通、生产要素融合更紧、资源配置效率更高。二要构建跨部门人才发展协调机制,促进人才部门与各行业部门的沟通合作,就关系人才发展战略性、全局性和综合性的重大问题开展协商,以组织化制度化的磋商对话和联合行动机制,促进人才、教育、科技、经济、社会等方面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增强政策的系统性、协调性和集成性,克服因组织过度分化而导致的管理和服务碎片化困境,满足人才发展的各项公共管理需求。三要注重人才发展战略与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乡村振兴、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战略的协同,在相互融合和促进中实现人才引领发展。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率先探索跨区域人才发展治理机制,以市场一体化为核心推动人才开放流动、共享使用,重点促进人才与高校院所、开发园区和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3.提升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

提升人才发展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整体效能。人才发展治理能力体现在多层级网络关系中治理主体关系调适、治理工具选用、治理议程执行等方面,代表着对人才发展治理实践的一种执行力和掌控力。政府部门要注重提升自身的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以“服务大局”为导向确定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在顶层设计、过程运行、行业监管、风险防范等节点发挥主导作用,并对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提供政策、法治、平台、环境等保障。用人单位要从配角向主角转换,提升人才动态匹配、关系黏合、环境适应和成长促进能力,在编制管理、岗位设置、职称评审、绩效分配以及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权等方面自主探索,成为人才集聚、配置的关键主体。大力培育扶持各种形式的专业社会组织和人才中介机构,增强其要素聚合催化功能,提高其专业化服务能力、水平和信誉度,为人才发展提供全过程的服务。探索人才工作者激励机制,吸收高水平管理者加入到人才发展治理活动中来,加强人才自身的平等对话能力,调动人才参与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协同性、参与性和多元性的人才发展治理生态。

4.完善技术变革的治理基础

构建“制度+技术”的智慧治理体系,以数字化提高人才发展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注重现代信息技术与人才发展治理深度融合,以共生共济的理念、制度和环境来推动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创新。⑥调整优化人才分类清单,完善人才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估制度,定期发布人才统计报告,形成权威、动态、系统的智慧治理数据基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综合技术手段搭建人才发展智慧治理平台,打破主体间的数据壁垒,推动线上线下的网络协同,以参与主体平等共享资源、信息、机会为基础,以全新的技术治理架构来推动多中心化和政府层级的扁平化,提升管理和服务效率。比如,顺应区块链研究和应用的热潮,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在促进人才发展治理结构扁平化、服务过程透明化、数据可信性和安全性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同时,要规避技术创新风险,研究技术变革对人才发展治理体系可能存在的负外部性影响及冲击,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监管制度体系,推动人才法治建设,引领治理行为和治理过程的健康可持续推进。

①孙锐:《构筑新时代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人民论坛》2019年第26期。

②胡鞍钢、孙忠法:《以人才为本推进人才发展治理现代化》,《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年4月20日。

③陈套、尤超良:《我国科技创新系统的治理与创新治理体系建设》,《科学管理研究》2015年第4期。

④何哲:《从硬治理到软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完善的一个趋势》,《行政管理改革》2019年第12期。

⑤曾婧婧、钟书华:《论科技治理工具》,《科学学研究》2011年第6期。

⑥邱志强:《多元治理+机制创新: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路径选择》,《江海学刊》201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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