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区:四类政策措施支持商贸流通业稳定发展

2020-03-02 13:25
理论与当代 2020年3期
关键词:政策措施惠民用工

袁 娟

2月16日,记者从南明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复工复产指挥部获悉,该区将实施四类政策措施支持商贸流通业稳定发展。

第一类政策措施是奖励疫情期间保供稳价企业,主要举措有:一是发放大中型生鲜零售终端运营奖励。对疫情期间持续经营,积极组织食品、生活必需品、肉类蔬菜等生鲜农产品、市场供应销售、流通做出贡献,经营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企业,根据企业营业面积,给予5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具体为营业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生鲜零售终端,一次性奖励20万元,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生鲜零售终端,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一次性奖励5万元,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进行兑现。二是发放各类大中型生鲜超市及社区生鲜店用工补贴。对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生鲜超市及社区店进行用工补贴,疫情期间企业职工在岗上班人员,采取企业申报、经营门店代发、职能部门监管,以补贴资金发放表为依据,逐日(或分阶段)落实用工补贴。按照人均10元/天标准,从2月1日起实施。人均最高补贴合计不超过200元,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进行补贴。三是提前兑现惠民生鲜超市租金补贴。加强对辖区39家惠民生鲜超市资金支持,提前兑现2020年度惠民生鲜超市房租补贴,切实发挥惠民生鲜超市稳价保供工作,支持企业渡过难关。

第二类政策措施是加强扶持支持企业渡过难关,主要举措一是发放用工补贴支持企业渡过难关。对于疫情期间省、市、区强制要求关门停业,但仍需支付人工工资等费用的限上批发、零售、餐饮企业,根据停业期间支付员工工资总金额10%发放用工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二是支持商场对中小微租户租金减免。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业主,给予减免租金企业减免金额三分之一,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财政补贴扶持,企业申报审核通过后进行补贴。三是实施“欠费不停供”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贸、住宿、餐饮、旅游、文化娱乐等企业,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期间经营产生的费用,按销售目录水电气价的3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由市、区两级各承担50%。

第三类政策措施是鼓励支持商贸企业拓展线上业务,主要举措为:商场、商业综合体等受疫情影响暂时闭店或不能正常经营的实体零售企业积极发展新商业模式,通过网上平台积极开展线上销售;支持餐饮企业创新经营模式,积极发展团餐和配送业务。2 月份起至疫情结束期间,拓展线上业务的零售和餐饮企业成效显著的(纳入统计销售额不低于去年同期的),商场、综合体按线上销售额的 1% 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 万元;餐饮新增的配送服务费用给予 50% 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

第四类政策措施是强化企业服务,主要举措有:一是积极帮助企业减少违约成本。对疫情期间无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由此可能造成的违约事件,积极帮助企业协调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减少违约成本。二是实施重点企业帮扶。加强对疫情期间重点企业的服务,通过各类平台,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复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尽快帮助企业有序恢复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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