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遵循

2020-03-02 02:12徐福山
新长征·党建版 2020年2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特色制度

徐福山

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的根本竞争,制度兴则国家兴,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大国由大变强,保持制度的长期延续至关重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的根本遵循。我国发展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已经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的活力和显著的优势。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进征程中,必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持续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引领

国家制度的确立、运行、发展、完善离不开科学的思想理论指引。科学的思想理论为国家制度注入了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使制度从枯燥、抽象的文本规则转变为生动、具体的社会实践。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是认识世界、把握规律、追求真理、改造世界的基本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确立、发展和完善过程中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其价值取向、奋斗目标、所实现的治理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全部主张,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制度层面的科学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充分表明,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科学指引,特别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科学指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指明了发展、完善的方向和道路,提供了丰厚的思想理论源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挥出显著优势的根本所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趋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进程中,必须坚持遵循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引领,不断汲取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智慧和理论力量,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理论根基,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性。

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

衡量国家制度优劣与否的关键在于制度为谁而定、为谁而行。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经验表明,人民是历史的缔造者,只有从人民利益出发,尊重、维护、保障人民权益的国家制度才能得到人民的真心擁护和自觉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本质上是由人民创造的,人民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不断探索新领域追求新价值,创新生产生活关系,丰富积累实践经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不竭的力量源泉。这同时也决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民性特征,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出发点、体系构建、运行的过程及最终结果上有效地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方便快捷、全方位、多渠道地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人格尊严,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坚决拥护和自觉遵守,极大地调动和激发了人民群众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干劲和能量。因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必须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坚持人民立场,科学调整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保人民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汇聚起近14亿中国人民的磅礴伟力。

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始终遵循革故鼎新的时代要求

时代是制度的塑造者。时代在变迁,社会在发展,新的问题也在不断产生,因而制度优势不是一成不变、一劳永逸的。不同的时代对制度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与时俱进、自我完善是制度永葆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前提。新中国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时代性转折,每一个时代的特定使命任务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塑造,每一次时代的伟大转折都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时代发展演进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循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反映时代特征,回应时代诉求,通过自我调整创新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和生产力发展新变化,展现了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彰显了鲜明的时代性。在不断适应时代要求的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也为时代发展和转折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有力保障,确保国家各项事业和社会各项活动与时代发展同步,确保时代转折进程稳定有序进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面向未来,走向日益强盛的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遵循新时代新要求,革故鼎新,与时俱进,不断回答时代提出的新的重大命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四、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始终遵循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实践标准

任何一种制度都是建立在其赖以存在的社会实际和历史文化传统基础之上的,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适应本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制度才最可靠、最管用、最有效,背离国家实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制度将难以发挥其作用和优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实践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立足于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和最大实际,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路线、方针、现实要求作为制度的根基,不断调整生产关系,适应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客观需要,释放了制度的生命力和活力;注重实践经验积累与接续,民主革命时期的制度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制度创建以及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度创新一脉相承、紧密相连,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在实践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巩固、丰富和完善,确保了制度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注重历史文化传承与发展,从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积淀而成的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等优秀传统和文化中汲取智慧,增添了制度的人文性和民族性。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始终遵循从中国实际出发的实践标准,根植于中国大地,适应中国具体国情和实际需要,传承历史与文化传统,形成符合中国实际、体现中国特色、具有生动鲜活的实践脉动和深沉厚重的历史文化源流的制度体系。(作者系中共长春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责任编辑/姜    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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