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效应的文献综述

2020-03-13 14:36郭春香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9期
关键词:代际社会保险养老保险

郭春香

(陕西服装工程学院 陕西 咸阳 712046)

一、引言

养老社会保险制度,说到底是指国家及其社会作为主体,参考相关的法律规定,为了能够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劳动退休年龄界限,或者因为年龄较大,从而丧失了劳动能力,不得不退出劳动市场,从原来的岗位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或保障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社会保险建立及其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能够保障退休后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了能够为其提供一份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2009年,国家在在全国大范围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这一举措是政府为了能够解决农民养老问题所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及其经济的增长,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在逐年增加,同时差距也在不断拉大,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险的重要内容,承担着调节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平等的很重要的一个职能(王树文等,2016)。居民收入水平的扩大,会危机社会整体的发展和稳定。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险的核心内容,它的作用还可以体系在促进劳动力的正常交换,维护社会治安的功能,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发展。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也有部分学者对此持怀疑的态度,认为养老保险制度既可以发挥正向的代内再分配效应和代际再分配效应,也可能会引起代内不公平和代际不公平等(彭浩然等2007;侯慧丽等,2014;胡芳肖等2014;朱梅,2016)。因此,对养老保险制度与居民的收入水平的相关研究受到学术界学者的广泛关注。

二、养老社会保险制度对居民收入影响的研究成果综述

(一)关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对收入的正向影响研究

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职责,是改善及保证了人们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和对收入进行分配调节为基本要务。这一职责明确提出了要全面建成覆盖范围广,囊括城市居民、农村居民的范围,并要求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权力及职责明确、保证了基本生活水平这一要求、并且实施手段可持续、多种方式并存的体系框架(齐海鹏等,2018)。现阶段,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及其不断的完善探索,这些都影响了人们的工资收入的分配过程。首先,从养老保险制度对人民的可观收入的实际情况的正向影响来看,可以通过代内或者代际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人群的收入水平差距。徐梅(2015)的研究成果是通过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代内作用、代际之间的不同职业岗位工资水平的影响,将工作人们的岗位和达到工作年限离岗的人们,按照地域的不同、生活环境的城乡差异及其不同工作单位性质进行划分,最后对其基尼系数整理并分析。最后得出的重要结论包括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逐步改革完善的这一过程,可以有效降低人们的代内的收入差异的不同,同时,该学者的研究也发现了代际间的可支配收入不平等水平也在逐步拉大;其次,该成果通过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次分配效应的分析研究,得出了该制度的积极作用。郑舒文等(2015)通过对四川省农村居民2003-2013年间数据的整理收集,得出了养老保险收入对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有明显的改善作用,对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具有积极的调节作用。同时,李琼(2015)通过研究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还可以表现在:一方面可以完善可以调节市场上对于初次分配的不公平,另一方面可以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张川川等在2015年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新农保”政策的出台及其实施明显使得劳动者的退休后的收入显著提高,具体可以表现为:农村的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显著提升的同时也意味着贫困的发生降低、且这从主观上来看也是福利的增加,并在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原有基础上的家庭消费水平。孙祁祥等(2014)以现收现付制为基本运行模式的养老保险制度对生活较为困难的人们也起到了积极的影响、缩小家庭之间的生活质量水平的差距以及提升人们的幸福感方面均有其重要作用。王翠琴等(2015)认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更好地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另外,从最近的文章梳理中发现,王亚柯等(2020)通过利用中国收入分配课题组2013年CHIPs数据,基于农村居民终身养老保险缴费和收益的精算关系,发现农居保制度使参保农村居民获得了终身养老金纯收益,具有正向再分配作用。左湘茹等(2020)通过构建净收益模型,分别从代内再分配效应和代际再分配效应这两个方面出发,对湖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方面出发进行研究,结果显示,代内再分配效应和代际再分配效应对于收入水平的提高作用方面皆为积极的正面效应。

(二)关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对收入的反向影响研究

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居民基本水平的促进作用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实施,会使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因此,起到了逆向的调节作用。彭浩然等(2007)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明显削减了晚辈与长辈的收入不公平,并且也有可能会导致了分配不公平。其次,也有学者认为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的扩大是由于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侯慧丽等,2014)。王树文等(2016)从城乡及其区域视角、行业视角出发,对目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进行了有意的探讨。研究认为其作用没有充分实现,甚至存在“逆向调节”的作用。另外,胡芳肖等(201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研究发现,陕西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不同收入的家庭和人群间具有负的再分配效应;在行业和地区间具有正的再分配效应。

另外,相关学者也在其他方面进行了较多探索。为了能够增加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有部分学者在积极探索关于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的建设,对养老保险体系发展的政策建议进行了有益的探讨。马婉宁等(2018)通过对养老社会保险制度目前的状态的研究探索,可以发现,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体系不能全方位考虑涉及到所有人,因此,可以考虑从鼓励发展一些商业养老保险的角度出发,积极发挥商业人寿保险的积极作用,这也可以起到补充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作用。(齐海鹏等,2018)。陈建辉等人(2019)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研究,表明为了促进社会的收入公平,对其应该进行积极探索,完善社会保险体系。高振超(2019)通过研究,表明目前在我国的发展现状下,探索一种全新的符合21世纪的可持续的企业养老保险,更好的发展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因此,从近几年学者的研究动态来看,养老保险制度的影响对不同群体居民的生活及其生活质量及可支配收入的影响主要有两个方面:即正向影响和负向影响。不同学者从基于不同的视角、采用不同的研究方面将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并根据实际研究情况,提出了对应的政策建议。

三、对养老保险制度与居民生活质量水平影响的思考

通过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在对不同地区、不同群体和不同职业的居民来说,养老保险值得对其影响和意义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在促进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同时,有可能会带来居民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扩大和引起严重的代际不公平。沈颂东等(2016)以加拿大养老保险制度为例,借鉴加拿大的养老保险的完善过程,我国也可以试着考虑对不同人群的实际情况去探索不同的养老保险体系。为了更好地受益于投保人,还应该积极探索关于费用的分散分摊,采取弹性退休年龄,完善法律并理顺各部门管理体制,积极推进我们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让“老人”能够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张思锋等,2018)。因此,首先,应该进一步参考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并成效显著的其他国家的因素,借鉴成功经验,扩大养老保险的正向影响,摒弃养老保险制度所带来的不好的方面。其次,要积极去完善目前所实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因为这将是是增进民生福祉与加强社会治理的关键要义(蒲晓红等,2020),应积极探索从多方主体出发,将政府、企业、个人等主体将纳入进去,分担养老保险的负担。再次,从现实角度出发,积极丰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解决现实社会矛盾,建立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最后,应该要积极推进和完善不同地域及不同岗位职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同时,支持鼓励发展第三方养老保险,比如人寿保险的发展,发挥其补充支持作用,减轻老龄化发展的压力。另外,根据学者们的研究结论,应该积极推进我国的养老保险建设,促进养老保险体系的完善,增加人们退休后的可支配收入,增进生活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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