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020-03-16 03:25刘小红
神州·中旬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宪法

摘要:宪法在国家治理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与保障,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是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更是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了解宪法重要性是维护宪法权威、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前提,本文拟结合中国法治实践多维度分析宪法地位的根本性。

关键词:宪法;国家治理体系;法制统一;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在当代国家治理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与保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议题。国家治理体系即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队国防、党的建设等各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这些国家制度来管理国家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归根到底是制度体系,它主要靠法律来确立,在制度现代化意义上,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要载体,要用法律把治理国家的一系列制度确定下来,然后以此来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等。而在众多法律中,宪法规定了我国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原则,例如: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进而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解决了国家权力的归属和行使问题,也就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这个机关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然后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继而规定了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宪法还确立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规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了文化、教育、体育、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国防军队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通过这一系列规定,《宪法》勾画了国家治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其他制度都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架设和衍生出来的。所以,宪法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础和保障。

二、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良法对善治至关重要,有良法才能有善治,无良法善治无从谈起。良法,在内容上要体现自由平等、公平正义;在形式上法律不能互相冲突。法律互相冲突,则社会主体守法、执法时易产生混乱、无所适从,从而导致公众不信法,宪法法律的权威难以树立,执行必定大打折扣。因此,要实现良法善治,良法须能保证统一性。目前我国法律体系规模庞大,有200多部法律、700多部行政法规、8000多部地方性法规,此外还有数以万计的规章。如此多法律规范要保持统一性,根本上还要依靠宪法。据《立法法》有关规定,地方政府规章要同本级或上级的地方性法规保持一致,规章、地方性法规要同行政法规保持一致,规章、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要同法律保持一致,然后规章、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法律要同宪法保持一致,这样一环扣一环,最后所有的法律规范都统一到宪法中去。从而就体现出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和统帅地位,它是母法,其他一切法律法规规章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不能与宪法相抵触,宪法是国家法制统一的基础。

三、宪法是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有效机制

防止公权力滥用,是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是国家治理的关键环节之一。公权力滥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权力缺乏制约,所以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个“笼子”主要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来架设,把公权力的行使都纳入到法律的约束之下。其中,宪法从根本上规定公权力的内容和范围,是公权力行使的最终依据。所有公权力都来源于宪法,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职权等都来自于宪法。宪法控制公权力是宪法的一个基本价值。从各国腐败情况比较中也发现,法律越严格、宪法规定越严格、法治文化越成熟的国家和地区,往往腐败现象控制的比较好。因为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制度设计极大地压缩了腐败空间,权力的掌握者想腐腐不了。此外宪法对公权力的限制还体现在公权力是有界的,公权力的行使不能越过公民基本权利的界线。

四、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就在于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近代宪法是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过程中产生的,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是世界第一部资本主义宪法性文件,它首开了限制王权、保障人民权利的先河。自此之后,各国宪法都将限制王权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作为一项基本准则。列宁曾说:“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永恒的主题。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作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并确立了相应保障机制,这些公民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劳动权,受教育权,对国家机关的批评建议权和申诉、控告、检举权等。这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依据,对于这些私权利,任何人包括行使公权力的国家机关都不能随意侵犯。对于私权利领域,非经法定程序公权力也不能随意进入。如在保障公民住宅权上,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是公民私人领域,公权力要想强制进入,除非有证据证明公民正处于紧迫危险之中,或者有可靠证据证明公民住宅内正从事违法活动或藏有一定数量违法物品,否则要想进入必须经房主同意或有搜查证。宪法对保障公民权至关重要,是从根本上保障公民权利的武器,公民的个人财产别人之所以不能抢走、损坏,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宪法规定了“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其他法律再对宪法的这个规定加以细化。所以,宪法真真切切的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公民权益最强有力的靠山。

作者簡介:刘小红(1981-)女,本科,现任中共枣庄市薛城区委党校业教处副主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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