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找到了,“梅姨”在哪?

2020-03-20 03:42仇广宇
中国新闻周刊 2020年9期
关键词:拐卖儿童梅姨养父母

仇广宇

奔波寻找被拐儿子长达15年的河南父亲申军良终于实现了夙愿。3月4日,广州增城警方在梅州找回了当年的失踪儿童申聪,3月7日,在警方安排下,一家人得以团聚。

广为关注的孩子回来了,全网皆知的拐卖嫌犯“梅姨”却依然没有下落。根据落网人贩张维平2017年的供述,“梅姨”拐卖了包括申聪在内的9个孩子。2019年3月,画像专家林宇辉应警方邀请前往广州,亲自接触与“梅姨”共同生活过的人并绘制了她的肖像,11月初,这张画像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引发全民“找梅姨”热潮。

但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认为,这张画像此前非官方发布的那一张,“梅姨”是否存在,长像如何,暂无其他证据印证。申聪被寻回后,增城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光日也表示,经过详细排查,目前暂时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否存在。

“梅姨案”的热度持续不退,体现了人们对拐卖儿童罪行的极度痛恨。而在这股讨论热潮中,“买卖同罪”“拐卖终身追责”等建议也再度被人大代表、法律界人士提及。其中,建议修改《刑法》规定,对拐卖行为的买方加重处罚,尽量做到“买卖同罪”的建议,成为社会大众最为关注的焦点。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看来,相比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刑期,严重者甚至可判处死刑的拐卖行为,买方受到的处罚显然轻得多。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不同罪”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这会让很多人从观念上就无法收手,更有甚者还会认为自己对买来的儿女有养育之恩。2012年发生的一个案例:老家在四川的男子幼年被拐卖到河南,成年寻到亲人后与养父母关系恶化,被养父母告上法庭索赔抚养费3万元。

申军良展示儿子申聪小时候的照片。

这一次,申军良这位坚持寻子15年不停歇的父亲又给公众树立了好榜样。他的律师付建透露,申军良正在考虑对申聪养父母及拐卖人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他用行动告诉人们,至少在被害人的意识层面,他能坚持这样一个原则:购买儿童的行为是不能宽恕的,应该交给法律审判。

2018年12月,供出“梅姨”的张维平已被一审判处死刑,案件中其余多名被拐儿童依旧下落不明。关于“梅姨”是否真实存在,官方和民间的说法暂时有所分歧,应该也是因為还未能见到更多的有力证据所致。相信随着科技不断进步,公安部门的寻人效率也在提高。

但只有依法查清案件并公布细节,成功找回案件中所有被拐卖儿童,才能告慰父母们受伤的心灵。同时,如能借此事尽快在法律层面早日推进“买卖同罪”,从根本上打击拐卖行为,也就能够更好地回应群众的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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