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禁外卖与学生权利的冲突

2020-03-24 04:11曹瑶瑶
山东青年 2020年1期
关键词:共赢平衡所有权

曹瑶瑶

摘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外卖行业已经成为了我国主流的行业之一。然而,禁外卖的声音却被我们逐渐听闻,这些声音来自于各所高校。那么,学校禁外卖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学生们的权利,它是如何侵犯的,应该如何予以改正?本文将从以上几点方面对学校禁外卖的行为进行分析。

关键词:禁外卖;自主选择权;所有权;平衡;共赢

各高校的禁外卖行为,让学生们苦不堪言,抱怨连连,但在“高高在上”的管理者的面前,显得十分“弱小”的学生们难道就只能一昧地听从管理者的一切安排吗?如今,法治社会正在不断地前进与发展,法律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在权利受到侵犯时,我们更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来抵抗。

一、 禁外卖的原因

各高校为什么会禁外卖,首先我们应当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其一应当是卫生问题,学校食堂内的餐饮有严格的监管,不管是工作人员的选择还是食材的挑选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准来规范。且摄像头遍布在食堂的各个角落,可以让大家清晰地看到厨师们处理菜品的过程,而外卖大家却什么也看不到,收到的只是最后的成品;其二应当是为了便于管理,大量的学生去点外卖,成堆的外卖在校门口或寝室门口或其他地方集中堆积,对学校的校园校貌有一定的影响。且学生们吃完外卖后,大量的外卖盒、一次性碗筷、塑料袋遍布在垃圾桶周围,甚至还有些在校园里“流浪”,对校园的环境有极大的影响,也非常地不卫生。另外,外卖的送餐人员随意进入校园,有些送餐上楼的还进入宿舍楼内部,不利于学校的秩序管理,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一般学生点外卖都是比较集中的时间,也刚好赶上中午和下午的放学时间,大量的外卖送餐人员的到临,会造成校园门口的拥挤,也会有一定的交通不便。其三便是经济方面的问题,点外卖的学生多了,相应地去食堂进餐的学生就少了,那食堂的收益也便随之减少,这显然会对学校的发展不利。

二、 侵权行为

那各高校的禁止学生点外卖的行为,到底有没有侵犯学生的权利,侵犯了什么权利?首先我们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这一项规定是赋予了消费者以自主选择权,各高校在提供食堂给学生就餐的问题上,属于经营者的范畴,那每位学生也就顺其自然属于消费者,学校禁止学生选择外卖就餐,实际上也就是侵犯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各高校的学生,基本都已经成年,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与外卖商家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关系,不受任何人的制约,学校根本就没有权利干涉他们的行为。那就会有人问,有些大学生都还是未成年人,是不是就可以被约束了?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的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从该规定可以看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是可以独立实施一部分民事法律行为的。而点外卖的这个行为,对于大学生来说,被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毫不过分,可以说是完全合理,所以未成年的大学生点外卖的行为也是合法有效的,学校也没有任何权利可以干涉。

有一些高校,除了禁止学生点外卖,还规定了“如有发现,一律没收”的处罚。那么,针对这个处罚,有侵犯学生的权利吗?答案是毋庸置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学生定外卖的行为,就是与商家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买受人支付货款,出卖人交付标的物,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自出卖人交付后发生。也就是说,当外卖送到学生手里的时候,这份外卖的所有权就属于该学生了。所有权是绝对权,是对世权,有排除除所有权人以外的所有人干涉这个权利的效力,所以高校如果没收了学生的外卖,无疑是侵犯了学生对外卖的所有权。

三、 冲突的解决

现在,我们已经十分清楚,高校的禁外卖行为是侵犯学生法律权益的行为。所以各高校应当撤销这样的规定,那高校就只能放任学生点外卖,不采取任何措施吗?笔者认为,这其中一定存在着能平衡双方利益,实现共贏的方式。

学生越来越喜欢点外卖,其实最大的原因来自于学校的食堂。据众多当代学生的反应,大部分高校都存在着类似的共同问题,比如饭菜不可口、以次充好、有时候会有“黑暗料理”、价格随意上涨、师生伙食差距大、菜品种类固定、餐点用餐席位有限等等。而外卖种类的丰富与食堂单一的菜品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所以学生们才会日渐迷上点外卖。但是,外卖能满足大家的,其实食堂也可以满足,而且在学校食堂就餐显然是要更加便利的,关键就要看学校的餐饮服务愿不愿意努力努力,来迎合一下当代学生们的需求,调整其服务的方式和餐饮的供给。最主要的就是要增加菜品的种类,另外可以对食堂进行现代化的装修,不仅要留住大家的胃,更要留住大家的心。

所以,高校在制定一些管理规则的时候,应当要注意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不能侵犯学生的法律权益,而是应当追求合理化与人性化。当然同时,学生们在享受自己权利的同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高校的管理和学生权利的冲突应当在不断摩擦碰撞中,寻找到一个平衡点,来实现双方的共赢。这样,才能使冲突圆满解决,才能构建和谐美满的校园。

[参考文献]

[1]叶祝颐.“禁外卖”不如提高食堂吸引力[N].经济日报,2018-11-14(009).

[2]木须虫.别用禁外卖为垄断张目[N].长沙晚报,2017-04-21(012).

[3]江德斌.高校禁外卖不可取[N].长沙晚报,2015-12-30(F02).

(作者单位: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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