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朝友 韩文杰
“教—学—评”一致性是课程的基本性格之一,较早可追溯至课程经典理论泰勒原理,它要求课程教学从确定教育目标开始,接着选择教学经验、组织教学经验,最后评价学生学习所得。[1]在泰勒原理中,目标是课程起点,也是课程终点,它们是教学、学习、评价的依据与指向。[2]在目标的统领下,“教—学—评”一致性包含了三方面的含义。[3](1)“学—教”一致性,即学生所学内容与教师所教内容一致,学生的学习策略与教师的指导策略一致,学生对学习内容的理解、应用与教师预设的目标一致。(2)“教—评”一致性,即教师在讲解教学目标时要展示评价的要求,教师在设计教学内容时要注意把评价内容考虑进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持续获取关于目标达成的信息而做出自己的教学决策。(3)“评—学”一致性,即所有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测验与学生所学的内容都是一致的,所获得的学情都应参照预设目标进行分析、做出判断、形成反馈,以促进学生更好地开展后续学习。从这三个方面的一致性可以看出,教学、学习、评价是三位一体的关系,评价与教学、学习紧密地交缠在一起,它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4]
“教—学—评”一致性需要教师围绕目标整体地考虑教学、学习、评价三者之间的关系,但从实际情况看,教师关于评价这部分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缺乏评价意识,没有具体的评价设计,无法及时获悉目标达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