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郅强 王凡凡
(华南理工大学,广东 广州 510641)
近年来,我国安全生产事故频发,从2015年的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2016年的石嘴山市林利煤炭有限公司“9·27”重大瓦斯爆炸事故,2017年的大兴区“11·18”重大火灾事故,2018年的11·28张家口爆炸事故,到2019年的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诚信和政府的公信力产生了严重的消极影响,经济增长背后的安全生产形势和代价为地方政府治理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严重冲击了民众的安全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探索防范和化解重大稳定风险机制,对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贯彻落实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政策由中央政府制定,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贯彻实施,而近年发生的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通常归结为政府安全生产治理的失败,但政府本身就是一个抽象的“黑箱”,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特征实际上是作为实体官员的具体体现,[1]并且官员是政府行政权力的实际掌控者,政府权力也往往与官员个人权力关联。[2]因此,要理解地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问题,还需要从官员的行为探索安全生产治理的影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