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嘉瑜,蒲生彦,胡 玥,李博文
(1.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四川 成都 610059;2.国家环境保护水土污染协同控制与联合修复重点实验室/成都理工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四川 成都 610059)
我国社会生产生活用水近20%来自地下水[1-2],约有70%的主要饮用水源为地下水,约40%的耕地使用地下水灌溉[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地下水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地下水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和滞后性[4],须从“先污染,后治理”向“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5-6]。地下水污染风险预警就是将“预警”的原理运用在污染防治中,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机制,辨识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非持续利用征兆的人类行为,分析地下水质量和系统逆化、退化和恶化的程度,预测其变化趋势,并及时做出预警和应对措施[7-11]。
地下水污染风险预警的核心是预警等级和阈值的确定。风险预警等级及阈值确定时,既要划分水体受影响的程度——警度,又要确定警情不同严重性的分界线——警限。为了使预警系统能够全面准确预报、合理评估地下水水质现状和变化趋势[12-13],在划分预警等级和划定阈值时应根据研究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下水循环模式、供水对象分布、生态环境风险等因素,准确定量地划定污染阈值[14-15]。阈值通常是指预警系统的界限值,当人类活动对地下水化学组分、物理性质和生物学特性产生的影响超过这个界限值时,可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污染[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