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四年的“曲折”修法之路

2020-04-26 09:57:51张楠
上海人大月刊 2020年4期

张楠

市人大常委会对于《上海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正酝酿已久。回顾条例修正的过程,完全可以用“一波三折”来形容。

“第一折”

早在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就与市公安局、市消防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立法研究所联合开展了关于条例修正的课题研究。

2017年上海“两会”期间,俞烈等16名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修改<上海市消防条例>的议案》,指出:“条例在实施中还存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规定不明确、消防监督管理手段单一、对专业社会力量参与消防管理缺乏明确规定等问题……建议将修正《上海市消防条例》列入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正式项目(当时条例被列为2017年度市人大常委会预备立法项目),切实为本市消防工作的长远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在多方调研和“预转正”可行性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同年7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十九次主任会议决定将条例“预转正”。“预备”转为“正式”,条例的修正迎来“第一折”。

“第二折”

2017年12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上海市消防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进行了一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了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本市的消防安全水平,保障经济社会有序发展,根据超大型城市消防安全特点,对条例进行修正是必要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修正案(草案)提出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设置消防物联网地方标准强制应用” “既有建筑更新改造中消防管理问题”等修法重难点问题召开论证会并进行专题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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