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层面
加强建设运营规划统筹。第一,产业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充分吸纳“新基建”所在领域的行业联盟、协会意见,统一行业标准,防止不同区域因标准不一而影响“新基建”设施的推广使用。第二,鼓励各地在建设、运营、管理各个环节,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使用新技术、新模式,通过试点示范工作加以宣传推广。第三,做好“新基建”建设与管理的统计工作,及时发布相关数据,委托相关机构定期发布行业报告,为行业主管部门、企业规划、项目投资提供数据支撑。引导相关产业健康发展。第一,以“新基建”快速建设发展为契机,支持在人工智能、電子信息、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特高压等优势产业集聚区建设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相关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第二,以“新基建”的建设、运营为契机,政府培训、企业培训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加强产业从业人员在机械、电力、信息技术、数据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增加职业教育学校、高等院校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方面的课程及招生规模,提前布局,使各类人才具备“新基建”所需的技能与素质。
加快相关领域技术创新。第一,充分发挥相关领域制造业创 新中心作用,继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支持相关领域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解决“新基建”所涉及行业的众多问题。第二,支持企业依托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工作站等平台,加强与相关院校合作,提升既有产品的使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和门槛,增强“新基建”的经济可行性,加快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