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思考

2020-05-13 14:27郝建军
中国房地产业·上旬 2020年2期
关键词: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建筑工程

【摘要】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众多产业中,建筑行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根据现阶段的建设工程发展态势来看,建设工程的质量直接反映了我国的经济质量,在开展建设工程的活动中,只有严抓质量管理工作,落实监督管理体系,才能为后续行业的发展提供硬件支持。本文从现阶段的建设工程活动出发,论述在建设工程开展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體策略。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策略

在现阶段的建筑活动中,我国所发起的建筑工程正在向着投资手段多元化、施工工艺复杂化、建筑材料新型化的方向发展,在外界环境与内部技术的综合支持下,建筑单位应探索出一条适合建筑工程发展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从而推动建设工程质量的稳定进步。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

1.1权责偏移问题

市场经济体制的出现为我国建筑工程的长远发展带来了新的出路,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市场活动的不断细化,建筑工程中已经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管理问题:在相关管理工作中,部分施工单位依然没有摆脱对政府强制力与约束力的依赖,其对工程质量的检测依赖于政府部门的监督核减[1],作为主要承建单位的建筑部门则选择“袖手旁观”,在政府职能部门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大包大揽”之后,建筑的综合质量水平由政府负责,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承建单位则处于旁观状态,随着依赖心理的不断加强,承建单位的责任意识不断削弱,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所承担的监督管理责任与承建单位的质量审核责任相互混淆,其它施工单位无法正确认识质量监督机构的基本职能。

1.2监督模式倾向于无力化、单一化

与其它行业的作业方式相比,建筑工程在开展相关建设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带有工期长、专业复杂、工种要求严格、设备应用多样等特点。在复杂的施工环境下,要建立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就必须落实对各个专业的集中管理。但在现阶段的质量监管活动中,部分监管人员责任意识淡薄,其肤浅的认为监管工作只是“多去几次施工现场”,“多停留一段时间”,表面化的监管工作并不能发现工程内部的质量问题;部分监督管理机构的从业素质不高,其缺乏足够的经济管理经验、缺乏现场实践经验,也缺乏调和建筑矛盾的法律知识。在单凭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工作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并不能发现建筑活动内部存在的经济问题与法律问题,监督的力度与深度直接被削弱,政府部门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直接受到影响。

2、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的具体策略

2.1宏观管理与自我调整相互配合

围绕建设工程开展的质量监督及管理工作离不开政府职能部门的直接约束,但也离不开内部管理制度的严格要求,为了建立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模式,相关建筑单位可导入政府监管与内部监管相互配合的管理框架,依靠政府的法律体系对各参建主体的建设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并利用建筑单位内部的管理制度对工程建设环境、工程主体结构及其它质量安全问题进行检查,确保建设的高质量。

政府部门应及时转变管理观念与管理职能,避免对建筑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直接调动,而是要求相关单位主动承担管理职责,为建筑单位营造公平合理的外部运营环境[2];建筑单位应从政府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入手,围绕“精简机构、深化改革、依法施工”三大准则开展对应的建筑工作,集中力量调整好决策性职能和宏观调控职能之间的关系,并以此制定合理的监管政策,规划相应的产业战略;政府部门应帮助建筑单位完成管理制度的宏观调控,在统一执行标准的同时推行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等管理理念,引导行业的合理发展,保障建设目标的顺利实现。

2.2差异管理与均衡管理相互配合

要建立完备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就要注重管理行为的科学化、差异化,积极体现管理理念的针对性、科学性[3]。在已开展的建筑工程管理活动中,企业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施工要求制定相应的监督策略,但在建筑工程中,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只有改变管理思路,才能发挥管理工作的价值。

根据整体施工进度的差异,施工单位可制定相应的施工管理计划——在项目筹建环节,加强对设计图纸与设计方案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建设的可行可靠,并根据客户的使用要求制定对应的质量管理计划;在项目施工环节,应加强施工安全、施工质量的管理工作,坚决将质量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个部门当中,要求各职能单位承担管理任务,根据自身的职能特点给出相应的管理计划;在项目竣工后,建筑单位应引入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对产品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测,在完成检测任务之后,将建设活动整合起来,对各个环节进行宏观审核,依靠均衡管理和差异管理解决质量问题。

2.3部门监督与个体监督相互配合

在开展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建筑单位应及时调整质量监督管理理念——既要发挥质量监督部门的基本职责,又要注重施工人员的质量检测反馈。施工单位可逐步落实质量管理理念,从部门监督落实到个体监督,全面保障工程质量。

在质量监管环节,建筑单位应组建对应的施工管理部门,要求其承担施工前的施工监测工作、施工环节的安全控制工作,施工后的质量检测工作,提高自身的预见性与服务性;施工单位应努力发挥各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作用,为其开辟对应的问题反馈渠道,要求其对施工问题、管理问题与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反馈,做到早发现早修正,实现全面审查、严格审查的管理目标,积极发挥施工人员的监督价值,严格遵守经济管理与法律管理制度开展质量监管工作;质量管理部门应对已出现的、可能出现的质量管理问题进行汇总,对于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通过内部监督部门与施工人员的相互配合,发挥监管工作的实际应用价值。

结语:

要做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就必须建立完备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依靠外界政府部门与内部管理制度的相互配合、部门监督与施工人员监管的相互配合,积极营造健全、科学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将质量问题扼杀在萌芽之中。

参考文献:

[1]张亚琴.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34):62-63.

[2]姚桦.新形势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法与模式创新的分析思考[J].门窗,2016,(07):58,64.

[3]蔡玉磐.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新模式探究[J].信息化建设.

作者简介:

郝建军(1979.12~),女,汉族,山东青岛人,专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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