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英英
摘 要:随着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建设项目已不仅要求实施前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已被提到制度层面要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首次提出环境影响后评价的概念,2015年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环境影响后评价定义、内涵、类别等作了具体规定,2018年发布的《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将环境影响后评价作为环境保护的监管手段,进一步提升了后评价的制度地位,至此环境影响后评价已纳入现行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当中。
关键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分析
1 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定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定义,是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在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且稳定运行一定时期后,对其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有效性的方法与制度。環境影响后评价重点关注以下内容:第一,重点关注建设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检验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的可靠性、合理性;第二,验证已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第三,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提出补救方案或改进措施,进一步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减轻对周边的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