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工厂女工问题与女工劳动保护立法的演进

2020-05-13 11:46:54邢来顺邓雪莉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

邢来顺 邓雪莉

摘要:德意志帝国时期,伴随着高速工业化发展,大量女性尤其是已婚妇女离开传统家庭进入工厂工作,由此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并引起社会改革者、女权主义者、天主教中央党和社会民主党等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讨论,达成保护工厂女工的立法共识,推动国家以更积极的姿态干预女性工厂工作。德意志帝国议会先后于1878、1891和1908年三度修订工商业条例,强化工厂女工劳动保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工厂女工的生存处境。

关键词:德意志帝国;工厂女工;劳动保护;立法

中图分类号:K51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20)01-0142-(11)

DOI.10.13852/J.CNKI.JSHNU.2020.01.014

劳工保护是现代工业化的产物。19世纪30年代,德国开始第一次工业革命,与之相伴而来的是日益增加的工伤事故、疾病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有关劳工保护的法令也应运而生。1839年德国颁布第一部现代劳动法《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首次规范儿童和青少年的工作环境。1853年普鲁士修订劳动法,专门设立工厂监察员负责督查对于工人保护性措施的实施。但是,总体上看,在19世纪60年代末之前德国在劳工使用方面基本上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1871年德意志帝国建立后,德国利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机遇,用新技术改造旧的钢铁、煤炭工业,同时大力发展新兴的电气和化学工业,工业出现了跳跃性发展。与此同时,工业生产引发的工伤事故、疾病等社会问题也迅速增加,工人阶级群体反响强烈,要求加强劳动保护,甚至在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下展开了反抗现有社会秩序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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