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心疫情的进展、防控和救治。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经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继续传播和扩散,保障消费者的健康,维护良好的社会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确保商贸零售企业服务和经营,2020年2月3日,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中国百货商业协会联合制定本经营服务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商贸零售企业和员工。
1.1 冠状病毒是一大类病毒,已知会引起疾病。表现为从普通感冒到重症肺部感染等不同症状。此次武汉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是一种以前未在人类中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
1.2 根据目前的证据,已经确定的是病毒可以持续人传人。
1.3 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打喷嚏、咳嗽等)和接触传播(用接触过病毒的手挖鼻孔、揉眼睛等)。
1.4 大型商业综合体业态多元,人群密集,人员互动较多,是病毒传播的高危场所之一,有义务做好防范工作。根据行业特点,识别病毒的传播途径,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控制传播,是商贸零售业未来一段时间开展经营服务的前提。
2.1 各经营单位,须成立防控工作小组,制定应急方案,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建立报备制度。
2.1.1 防控工作小组应由第一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全面负责,设计有效的应对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