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航空应急救援水平与发达国家尚存差距

2020-05-21 01:57:06于萍高宏赛迪智库
科技中国 2020年5期

■文/于萍 高宏(赛迪智库)

航空应急救援属于民用航空中的通用航空范畴,可广泛应用于抢险救灾、突发事件处置、森林防火和消防救护等社会公共服务。在所有救援方式中,航空救援的速度最快、效率最高,且通用航空的航空器比公共航空运输使用的航空器更加机动灵活,特别是在水陆交通被阻断时,能够垂直起降的直升机具有其他交通工具无法比拟的优势。近年来,我国已在多次重大事故灾难中展开航空应急救援,但救援水平与发达国家仍有明显差距。

一、国外航空应急救援经验

体系完善,制度健全。美、德、日、俄等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和保障制度(表1)。一是设立航空应急救援专门机构。比如,日本的消防航空队、韩国的国家消防局航空救援队、德国的空中救援组织(DRF)、瑞士的航空救援服务队(Rega),以及法国的国民安全组织救灾空中机动分队、英国的航空救助协调中心和美国的空军救援协调中心等。二是有着完备的航空应急救援配套设施和空管服务。对通用航空开放的通航机场数量众多;建立了发达的空中导航网络,可引导飞行员在特定航路上准确飞行;解除低空空域空中交通管制,为航空应急救援力量的发展扫除障碍。三是有全方位的航空应急救援预案。美国1956年颁布《全国搜救计划》,确定美国空军为本土范围的陆上搜索执行机构;1974年制定《斯坦福减灾和紧急救助法案》,规定了包含航空应急救援领域等12个领域的联邦应急计划;……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