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的比较

2020-05-22 08:16蒋昌军陈礼和廖丰功
企业科技与发展 2020年1期

蒋昌军 陈礼和 廖丰功

【摘 要】文章首先通过对中越两国的会计法中涉及的会计信息化进行比较,提出中越两国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法律法规具有的重要意义;其次对中越两国在法规中关于会计软件标准进行比较分析;最后从越南会计信息化的相关法规不完善的现状得到启示,提出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的建议。

【关键词】会计法规;越南会计信息化;中国会计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F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1-0171-03

1 中越会计法中涉及会计信息化的比较

会计信息化是会计与信息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是信息化时代会计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会计史上的一次重大革命。会计信息化就是运用信息技术对会计信息进行搜集、加工、传送、存储等处理,使会计业务实现处理自动化、信息高度共享化。在东盟十国中,越南是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同中国一样,采用会计法作为会计工作的最高法律准则。

1.1 中越会计法制定的背景及历程

(1)中国会计法制定的背景及历程。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一重大的历史性转折要求各行各业必须全面整顿各项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各项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于1985年1月21日颁布了第一部关于规范我国会计工作规范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实施,为规范我国的会计行为和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提供了法律的保障。1985年颁布的会计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有效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快改革开放的进程,于是对会计的工作规范和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样的背景下,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并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推动下,我国建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体制。在这种特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会计信息已成为各行业关注的焦点,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时效性等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于1999年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自2000年7月起施行。

(2)越南会计法制定的背景及历程。在东盟国家中,越南也是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与我国极具可比性。1986年,越南也走上了革新开放之路,大力引进外国资本和先进技术,对国内企业实行了大量的优惠政策,促进了越南经济的快速发展。为适应经济的发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颁布了《会计统计法》,促进了越南会计的国际化。2000年7月,胡志明证券交易所成立,外国资本大量涌入越南本土,各行各业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越南快速发展的经济对会计法律规范的要求越来越高。在这一经济背景下,越南于2003年6月颁布了《越南会计法》,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1.2 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法律的意义

沐浴着改革的春风雨露,中越两国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硕果累累,从无到有,从手工会计到电子记账,从会计电算化到会计信息化,无不体现着会计信息化的强大生命力和无限发展前景,会计信息化为中越两国会计的改革添加了绚丽的色彩。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法制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当然,在会计信息化领域的法制建设对创建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会计活动是企业经济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会计信息化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是信息化时代下会计工作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中越会计信息化的法律具有重大意义:一是完善会计法制化的内在要求。信息化是当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推动现代化建设和经济社会变革的技术手段,只有完备的会计信息化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才能促进会计法制化的健康发展。二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会计信息化法律是会计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使得会计信息化工作有法可依。

1.3 中越会计法中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的比较

中越两国在对会计信息化做出规定的涉及的普通法律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越南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对会计信息化的规定只在会计核算章节提及,内容简洁,只是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会计账簿的登记与更正方法等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定的规定。《越南会计法》中对会计信息化的规定内容相对较细,主要包括对电子凭证的定义、电子凭证的开立与签字、电脑记账及电脑记账的更正方法等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与《越南会计法》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对会计信息化的规定缺少了对电子的会计凭证进行定义,对电脑记账的更正方法没有越南制定得明细,也没有对在电脑上封闭会计账册后的处理进行规定。中越会计法中,虽然也对会计信息化做出了一些相关规定,但都未把在计算机条件下财务软件的标准上升为法律层次,也并未明确计算机条件下会计犯罪的法律责任。

2 中越两国在会计法規中关于会计软件标准的比较

会计信息化的发展离不开会计软件系统的支持,会计软件就是会计信息化的灵魂。会计软件属于计算机的一种应用软件,旨在完成会计工作,助力于企业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企业管理等的规范化,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会计软件的应用,大大降低了手工记账的强度和高成本,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减少差错、便于管理等。中越两国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会计信息技术的应用领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复杂繁多的经济数据对会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促进了中越两国会计的不断变革与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为会计的发展提供了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支撑。事实证明,会计信息的需求和信息处理的进步是驱动会计变革的两个重要因素。

2.1 会计软件的演进过程

自从会计软件诞生以来,财务软件的结构和管理思想在较短的时间内经历了巨大的演进过程:{1}模拟手工的会计软件。在电子计算机应用于会计工作的初期,会计软件受技术、资金等的影响,质量不高,基本上完全模仿手工会计作业,针对性虽强,但没有推广价值。{2}向管理型管理软件演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加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原有的会计软件不能满足预测、决策等管理需求,需要开发和运用具有“事前预测决策,事中规划控制,事后核算分析”的管理型会计软件。{3}基于ERP系统的会计软件。进入信息时代,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方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急需一套能够改善整个企业经营管理的会计软件。于是,基于Web技术的会计软件诞生了,目前会计软件已经发展成为基于云计算的模式。

2.2 会计软件功能规范的比较

(1)会计软件规范中一般规定的比较。中越两国为了规范会计核算软件,保证会计信息质量,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对会计软件进行了规范。我国对会计软件标准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对会计软件必须具备的功能模块、会计软件的使用范围、会计软件的基本要求、会计期间等进行规范,使得会计软件在基本功能上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便于对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资料进行管理。越南方面的一般规定主要包括规范的适用范围、对会计单位和会计软件研发公司进行了规定。与中国相比,越南的一般规定显得较为简洁,未对功能模块的设计等进行有效规范。

(2)会计软件规范中会计数据输入的比较。数据的输入是会计软件的核心组成部分,数据录入的强制规定,可以有效防范会计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进行会计舞弊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利,维护国家经济秩序。在我国,会计软件规范中规定会计数据录入主要包含数据初始化、会计科目、记账凭证、原始凭证等内容。我国对会计数据的输入规定很精确,明细到各个子功能模块。例如,“正在输入的收款凭证借方科目不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付款凭证贷方科目不是‘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应提示并拒绝执行”。而在越南国家的会计软件规范中,虽然也对会计凭证、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等进行了规定,但是过于简洁。例如,在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的规定中只有简单的两句话,“会计软件中使用的账户系统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当前适用于单位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的会计法规。账户的编码和会计主体必须是一致的,系统的和便于分支机构和单位信息的综合分析”。与越南相比,中国在会计数据的输入的规定中就显得较细致,有利于遏制舞弊行为。越南并未对数据初始化做出规定和其他内容做出明细规范,这会给越南会计信息化留下很多的后遗症。

(3)会计软件规范中会计数据处理的比较。我国会计数据的处理主要包括对记账凭证的加工、账簿的处理生成、核算方法、自动编制会计报表功能、结账方法等。在我国会计软件功能规范中关于会计数据的处理中,明确规定了登记账簿的步骤和方法及月末结账顺序和方法等。这些规定都能有效地对会计数据的处理进行有效的控制,防止人为篡改。在越南的会计软件标准中,也有对会计数据处理的规定,但偏向自动处理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方面。

(4)会计软件规范中会计数据输出的比较。一个完整的会计软件,除了要有灵活、规范、正确的输入方式和功能、板块齐全的数据处理之外,还需有一个完善而方便的输出系统。会计软件输出在会计软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会计软件规范中会计输出主要包含查询功能、打印功能、备份功能。主要查询各类科目、凭证、账簿、余额等,以便及时了解财务会计各类信息。会计软件还要提供会计报表的打印、会计账簿的打印,同时还规定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我国对会计数据输出的规范比较明细,明确规定能够对哪些机构会计数据进行查询,也明确规定各类账簿、各类报表必须提供打印输出。在越南《关于会计软件标准的条件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对各种会计资料的打印输出和备份,但却未提及会计资料的查询功能。

(5)会计软件规范中会计数据安全的比较。在信息时代,为了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政府和企业都不惜投入巨资,加强对数据信息的保护,以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在会计信息化工作中,会计数据的安全也是企事业单位非常重视的问题,甚至直接关系一个单位的发展命脉。我国非常重视会计数据的安全,对会计软件初始化功能的设定中,对指定工作人员实行权限控制和防止非指定工作人员擅自使用修改等,也要求会计软件的设计在遇到不正常情况的时候给予提示。会计数据的安全离不开对数据的备份,因此对存储介质必须提供加密或者其他的保护措施。计算机不是完美的,会计软件的规范也要求会计软件必须具备利用现有数据恢复最近状态的功能。越南在对信息的机密和数据的安全要求同我国一样,也要求对角色权利进行有效分配,禁止越权。

(6)会计软件规范中的其他比较。我国对会计软件的规范很细,面却没有越南的广。越南在对会计软件标准的规范中,也对会计软件的数据库进行了规定,规定为适应会计制度和政策的变化需要升级改善会计软件的,不得影响现有的数据库;越南在会计软件的使用上也设定了一定的条件,使用前说明,使用时有手册提供指导,并且需要约定一个担保期限;在会计软件的应用上,越南还规定必须确保有一定的技术条件和人员设备条件,同时要保证会计工作的一致性。

3 越南会计信息化法规的不足及启示

3.1 越南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規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信息技术已经成为促进社会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技术。会计信息化的应用,为企业提供了及时、准确完整的财务信息,增强了决策的有用性和可行性,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也提升了企业市场竞争力。越南虽然在会计信息化的法规领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发展的总体效果并不是很理想,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制度不健全。越南会计信息化法规制度不完善,没有一套严密健全的法规制度,使得会计信息化运转过程中出现很多的问题。越南会计信息化法规对会计信息化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的规定不够细致,很多不法分子利用会计信息化法规的漏洞,进行会计舞弊。同时,越南未对会计信息化条件下会计犯罪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这些都为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埋下重大的隐患。

(2)会计信息化法规对会计软件标准的规定不健全。会计软件是信息技术应用在会计活动时期的产物。虽然越南也对会计软件进行了规范,但是目前越南各企事业单位的会计软件缺乏标准性与通用性,数据库的格式只是从单位当前需要出发,没有标准的格式,会计软件的信息共享程度低,造成了越南会计软件的良莠不齐的局面,会计信息化没有在单位中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3)会计信息化法规未对会计信息化人才进行规定。在信息时代,会计信息化在企事业单位的应用,对会计信息化从业者提出了更高要求。会计信息化工作者不仅要精通会计专业的知识,而且要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要将会计专业知识和信息技术有效结合起来,了解财务软件的设计、工作原理、使用、维护、数据库等。当前,越南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中,并未对会计信息化从业人员做出更高门槛要求,导致会计信息化人员素质不高、对会计软件的应用不熟练和掌握不透彻,以及出现故障不能及时解决。

3.2 越南会计信息化法规对我国的启示

(1)完善我国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制度。“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我国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积极修订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建立健全一套严密的会计信息化法规制度,对各项会计信息化行为进行细致的规范,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法律法规漏洞进行会计舞弊,同时还要完善计算机条件下的会计法律责任,为我国会计信息化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法規保障。

(2)健全我国会计信息化法规对会计软件标准的规定。虽然我国对会计软件标准进行了一些规范,但是不够健全,导致目前我国市场上出现会计软件良莠不齐的现象。我国应该在会计软件的通用性和标准性上用法规进行更为具体的规定,同时要对计算机条件下存储的会计信息数据库进行规范,明确数据库的格式、修改权限等,提高会计软件各功能板块之间的信息共享程度。当然,也要建立一套一致的有关会计信息化的协议,要求各单位遵照执行。

(3)用法规对会计信息化工作者进行门槛规定。会计信息化工作是一门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的工作,要求其从业人员必须精通会计专业知识和掌握信息技术。因此,我国必须提高会计信息化行业工作人员的准入门槛,并用法律法规对准入门槛进行详细的规定,保证会计信息化工作人员具备最基本的知识和技能。企事业单位也要积极培养具有从事会计信息化工作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信息化管理队伍。

参 考 文 献

[1]刘梅玲.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研究[D].北京: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3.

[2]蒋昌军.两岸会计信息化相关法规比较[J].财会通讯,2012(7):98-99.

[3]陈艳.会计信息化相关立法与执法的中美比较分析[J].财务与会计,2008(15):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