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20〕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海运业的发展,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2号),将海运业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海运业的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8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频连线上海洋山港时强调,“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航运强国”。2019年1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港时强调,“经济要发展,国家要强大,交通特别是海运首先要强起来”。为海运业发展明确了定位,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9月14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新时代海运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运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推动海运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我国海运业更长远发展,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指导意见》。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意见》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交通强国。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补短板、优服务、转动能、强保障,加快形成海运业高质量发展体系,谱写交通强国建设海运篇章,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