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出台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

2020-05-29 08:11
农村百事通 2020年10期
关键词:江门市绿色食品广东省

最近,广东省江门市出台了《江门市农业品牌培育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對取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有机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或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认证等的单位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办法》对通过初评和复评的单位制定了不同标准的奖励办法。例如:上一年度新增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上一年度新增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登记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办法》还规定,同一单位新增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牌称号的,按照较高的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已享受初评奖励资金的单位,在以后年度新增再获评更高奖励标准的,可按更高的奖励标准补足差额;没有再获得更高奖励标准的,不再进行奖励;同一单位一年内两个或两个以上产品通过复评审的,按照较高的奖励标准对单位进行奖励。

《办法》自2020年4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资料来源:中国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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