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

1602年,荷兰人劫得了一艘葡萄牙船只,船上满载了一批景德镇青花瓷。

克拉克瓷的盘口一圈被分隔成一个个独立区域,叫作“开窗”,也叫“开光”。
万历年间成书的《江西大志·陶书》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按逐年存贮器皿,堆积日多,库役皂快乘机盗窃,董事者且拣择馈送。是以公家之物,徒济贪鄙之私。隆庆五年春,蒙抚院议行将存留器皿委官查解折俸,因验得东、西库房贮存各器体质粗粝、花色暗黑,类多不堪。近年如此,远可类推。节经建议发卖或兑民窑,乞无成兑者。”这段文字透露了很多信息,值得细细品味。
“逐年存贮器皿”,是什么器皿?是官窑的落选瓷器。明代早期,各朝对官窑的落选瓷器,一律就地砸碎掩埋,仅仅是掩埋的方式与其他朝代有所不同。这样的制度,在成化朝之后,已然不復存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徭役制度的改变。嘉靖八年(公元1529年),轮班制废除,改为“班匠银”制,可以说是徭役制度的货币化改革。徭役变成了赋税,相应地,官窑此后的烧造费用包括一切物料与人工,也都变为货币支付。于是,即使是官窑的残次品,也都以纯粹的货币数字来进行计算,这样变化的影响是巨大的。毕竟,打破的残次品瓷器背后,不再是看不见的人工,而是白花花的银两。于是,成化朝之后,官窑的残次品就不再被打碎,而是在当地被保存起来。
“库役皂快乘机盗窃,董事者且拣择馈送。是以公家之物,徒济贪鄙之私。”御窑厂的管理早已陷入一片混乱,而且自下而上,无不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