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从无到有、从初创到繁荣,坚定不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助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中央以宪法为引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再创辉煌。立法机关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质量不断提高,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和发展;行政机关坚持依宪施政,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司法机关依宪依法深化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宪法和法治权威在全社会逐步树立,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尊法守法逐渐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但是,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总要求相比,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相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需要走,决不能有停一停、歇歇脚的想法。更为紧迫的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抓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这个重点,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提高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