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涛 苏宇欣
摘要:办公楼和商业物业同属于收益性物业,并且是非住宅物业( Non-residential)的两个重要子类。由于在财务核算中的地位和评估的方法均相同,导致两者的差异性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被系统性地忽视了。研究表明:办公楼和商业物业无论在企业的内部财务核算中,还是在租赁决策的微观层面和在投资决策的宏观层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而对这些差异的重视,影响着学术研究、财务统计、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关键词:办公楼;商业物业;租赁决策;投资决策
中图分类号:F2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9138-( 2020) 04-0023-28
收稿日期:2020-02-29
1研究背景
办公楼和商业物业两类物业都被归类为收益性物业(Profitable Property),或者被归类为非住宅物业( Non-residential Property)。这类物业的显著特征是他们的“盈利性”,即持有其主要目的是“盈利”。在对其进行价格评估时候,采用的方法也是一样的,就是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因此,学术界往往认为:对于投资者来说,办公楼和商业物业在本质上没有显著差异,它们都不过是一种投资标的,或者说是投资工具。在进行投资的可行性研究的时候,均需要测算未来的现金流的均值和方差,即收益的均值和风险。
同时,从中国当年的法律制度来看,办公楼和商业物业的土地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规定也是相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施行)第12条规定,各种土地类别的使用年限如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