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辉
【摘 要】2017年以来,国有企业先后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工作。但时至今日,在国有企业管理中仍然存在对公司制改制工作本质认识不足、对于公司治理体系缺乏基本了解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从法律角度公司制改制进行分析,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希望对国有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所助益。
【关键词】公司制改制;法律分析;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一、公司制改制的概念及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对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并提出了2017年底之前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基本完成的目标。
(一)概念。按照2017年7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公司制改制是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的企业,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二)意义。公司制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条件。公司制改制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此外,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